第三十一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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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风很劲。
年幼的朱韵跟随母亲来到学校。
今天是报到日,但是朱韵不需要走那么复杂的程序,她对这很熟悉。母亲是学校高中部的主任,她之前就读的小学也不远,放学后经常来这等母亲下班一起回家。
母亲领她来到教学楼门口,说:“你在这等我,我先去跟你们班主任打声招呼。”
朱韵乖乖点头。
母亲去了一段时间,朱韵无聊地四处打量,忽然,一个人影进入视线。
人影站在教学楼前的花坛边,是个女孩,低着头。几秒后,那女孩好像有所察觉一样,转过脸来。
朱韵连忙撇开。
静了一会,朱韵再次偷偷抬眼,发现女孩又重新低头了。
然后她又开始看她。
朱韵被秋风吹得大脑一片空白。
在其他学生在身边走来走去的时候,只有她们两人在教学楼门口安静地站着。像是消磨时间一样,朱韵反复打量她,对视了几次后,朱韵的目光被抓个正着。她心一颤,刚想再次转头时,看见女孩冲她招手。
?
朱韵左右看看,用手指着自己。
“……我?”
女孩又招了招手。
看来就是她了。
女孩比朱韵高一些,体型消瘦,中长发,肤色白皙,五官精细……
朱韵再走近一些,震惊地发现她竟然化了妆。
苍白的脸,浓黑的眼线,她嘴里轻轻咬着一支串红的花蕊,细长鲜艳,那是她脸上唯一的色彩。
朱韵脚步停住。
她第一次见到化妆的初中生,这跟她以往受到的教育背道而驰。
女孩从花坛里随手又摘了支串红花蕊,递给朱韵。
朱韵接过,小心地拿在手里,女孩扬了扬下巴,低声说——
“甜的。”
那是朱韵与刘晓妍的初遇。
她们只来得及交换名字,朱韵便被母亲叫走了。母亲从教学楼出来时的脸色不太好,路上一直嘀咕着,“怎么分了这个老师,有机会得转班……”
朱韵不明所以,等开了学,她见到班主任王老师,是个教语文的女教师,三十几岁,体型稍胖,性格非常温柔。不管学生做错什么事她都轻声细语,从不厉声批评。
朱韵很喜欢她。
朱韵在班里再次见到刘晓妍,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刘晓妍的话最为简短,说完之后也不等大家鼓掌就回到后排座位里。在经过朱韵座位的时候,刘晓妍低头看了她一眼。
“这女生也太冷了吧。”后座一个男生说。
朱韵侧目,他叫什么来着……方志靖?
“想不到入学成绩还挺高呢。”方志靖接着跟同桌说。
没错……
朱韵也有点意外。
这是全市最好的初中,朱韵的班级本就是实验班,刘晓妍的入学测验还能排到全班第三,是非常了不得的成绩。
但往后的日子里,刘晓妍完全没有体现出一个“好学生”通常该具备的特质。她上课不发言,课后也从不向老师提问,大家都买练习册做,而她每天只完成作业的量,就不再学习了。
她好像只对一门功课比较上心,那就是英语。
刘晓妍上英语课时格外认真,每次朱韵值日,打扫到刘晓妍的位置,都能看到她书桌里堆满的英文书籍。
也许她想出国?
刘晓妍还有个笔记本,一有空就在上面写来写去,放在书桌的最深处。
除了开学第一天,朱韵没有再与刘晓妍说上话,事实上全班人都没几个人跟她说上话。刘晓妍太过我行我素,就冲化妆这一点,就让她在群体里显得格格不入。
对于这个特立独行的学生,朱韵的母亲也有所耳闻,她对刘晓妍化妆上学的行径非常不满,几次要求班主任出面干涉,可一直到最后,王老师都没有过多管束刘晓妍。
朱韵再次与刘晓妍搭上话还是在那个花坛边。那是一节自由活动课,刘晓妍坐在台阶上,闷头写着什么。
周围没有其他人,朱韵悄悄来到刘晓妍身后,看见笔记本上写得都是英文。刘晓妍的英文写得非常好看,熟练的花体字,朱韵自己的英文也不差,但跟她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就在朱韵艰难地辨认上面的内容时,刘晓妍回过头。
朱韵条件反射一样从花坛里抽了支串红,含到嘴里,眼睛望向远处的操场,佯装路过看热闹。
这回的花蕊怎么有点麻麻的……朱韵心里奇怪,不过没敢表现出来,生怕神态不自然了。
刘晓妍还在看她。
别怕,镇定,朱韵自我洗脑,我是来吃串红的。
“亏你吃得下去。”刘晓妍说。
?
朱韵好像刚刚注意到旁边有人一样,脸带疑惑地转头看向刘晓妍,疑惑道:“怎么了?”刘晓妍一贯冷淡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快点拿出来吧。”
朱韵这才把含在嘴里串红拿出来。不看到好,一看过去汗毛直立。
只见串红花蕊上爬满了细小的蚂蚁,此刻蚂蚁受到惊吓,正在四处逃窜。
怪不得舌头上一直麻麻的啊!!!
朱韵扔了花,浑身哆嗦地往地上呸呸呸。
刘晓妍没忍住,在一边笑出声。朱韵顿住,她第一次见到刘晓妍这样笑。呆愣之际,她连嘴里的蚂蚁都忘记了。
算了,吃了就吃了吧,原生态食品。
那天以后,她们成了朋友。朱韵也第一次知道了,刘晓妍的笔记本上抄写的是圣经。圣经原文对于刚上初中的朱韵来说难度太大,她翻来覆去没有看懂。
“你信这个啊?”朱韵问刘晓妍。
“不算信。”
“不信为什么写啊?”
“也不是不信,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
朱韵没懂,不过至少她搞清楚一点——那就是刘晓妍这么努力学英文,不是为了出国也不是为了成绩,而是为了那个说不出到底信不信的上帝。
朱韵对刘晓妍抱有一百二十分的好奇,她吸引着她……强烈地吸引着她。朱韵每天都找刘晓妍玩,她们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坐在台阶上吃花。
全班同学都对刘晓妍都有一种误解,觉得她傲慢无礼,朱韵觉得不对。刘晓妍的确高傲,但她并不无礼,而且,她的心很软。
某个下大雪的冬日,学校提前放学。大家都走了,只剩下朱韵在教室里等着母亲下班。在她看着外窗外雪花发呆的时候,刘晓妍回到教室。
她给她买了一串糖葫芦。
她们一起坐在教室里发呆,寒冷的天气里,天地间色调惨淡,还好有这串糖葫芦,红得惊人。
在鹅毛大雪中,刘晓妍给朱韵讲了自己的事。
刘晓妍父母离异,一直跟外婆生活,就在她入学前夕,外婆得了一场大病。当时病来急,犹如山倒,医生很委婉地表述,这场病怕是凶多吉少了。后来医院不再收她的外婆住院,刘晓妍把外婆接回家疗养,外婆每晚都被病痛折磨,刘晓妍无计可施。
偶然间,她向上帝祷告。
“其实我谁都求了。”刘晓妍说,“能做的我都做了,他给我的印象最深,可能是因为那天晚上刚求完他,第二天外婆的病就好转了。”
“所以你开始信他?”
“不是信。”刘晓妍再次强调,“我在求他时候说了,如果他能帮助外婆,我就永远陪伴他。他做到了,所以我也得履行约定。”
“我懂了。”朱韵了悟,“不是信,是还愿,对吧?我外婆信佛,也经常烧香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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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风很劲。
年幼的朱韵跟随母亲来到学校。
今天是报到日,但是朱韵不需要走那么复杂的程序,她对这很熟悉。母亲是学校高中部的主任,她之前就读的小学也不远,放学后经常来这等母亲下班一起回家。
母亲领她来到教学楼门口,说:“你在这等我,我先去跟你们班主任打声招呼。”
朱韵乖乖点头。
母亲去了一段时间,朱韵无聊地四处打量,忽然,一个人影进入视线。
人影站在教学楼前的花坛边,是个女孩,低着头。几秒后,那女孩好像有所察觉一样,转过脸来。
朱韵连忙撇开。
静了一会,朱韵再次偷偷抬眼,发现女孩又重新低头了。
然后她又开始看她。
朱韵被秋风吹得大脑一片空白。
在其他学生在身边走来走去的时候,只有她们两人在教学楼门口安静地站着。像是消磨时间一样,朱韵反复打量她,对视了几次后,朱韵的目光被抓个正着。她心一颤,刚想再次转头时,看见女孩冲她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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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韵左右看看,用手指着自己。
“……我?”
女孩又招了招手。
看来就是她了。
女孩比朱韵高一些,体型消瘦,中长发,肤色白皙,五官精细……
朱韵再走近一些,震惊地发现她竟然化了妆。
苍白的脸,浓黑的眼线,她嘴里轻轻咬着一支串红的花蕊,细长鲜艳,那是她脸上唯一的色彩。
朱韵脚步停住。
她第一次见到化妆的初中生,这跟她以往受到的教育背道而驰。
女孩从花坛里随手又摘了支串红花蕊,递给朱韵。
朱韵接过,小心地拿在手里,女孩扬了扬下巴,低声说——
“甜的。”
那是朱韵与刘晓妍的初遇。
她们只来得及交换名字,朱韵便被母亲叫走了。母亲从教学楼出来时的脸色不太好,路上一直嘀咕着,“怎么分了这个老师,有机会得转班……”
朱韵不明所以,等开了学,她见到班主任王老师,是个教语文的女教师,三十几岁,体型稍胖,性格非常温柔。不管学生做错什么事她都轻声细语,从不厉声批评。
朱韵很喜欢她。
朱韵在班里再次见到刘晓妍,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刘晓妍的话最为简短,说完之后也不等大家鼓掌就回到后排座位里。在经过朱韵座位的时候,刘晓妍低头看了她一眼。
“这女生也太冷了吧。”后座一个男生说。
朱韵侧目,他叫什么来着……方志靖?
“想不到入学成绩还挺高呢。”方志靖接着跟同桌说。
没错……
朱韵也有点意外。
这是全市最好的初中,朱韵的班级本就是实验班,刘晓妍的入学测验还能排到全班第三,是非常了不得的成绩。
但往后的日子里,刘晓妍完全没有体现出一个“好学生”通常该具备的特质。她上课不发言,课后也从不向老师提问,大家都买练习册做,而她每天只完成作业的量,就不再学习了。
她好像只对一门功课比较上心,那就是英语。
刘晓妍上英语课时格外认真,每次朱韵值日,打扫到刘晓妍的位置,都能看到她书桌里堆满的英文书籍。
也许她想出国?
刘晓妍还有个笔记本,一有空就在上面写来写去,放在书桌的最深处。
除了开学第一天,朱韵没有再与刘晓妍说上话,事实上全班人都没几个人跟她说上话。刘晓妍太过我行我素,就冲化妆这一点,就让她在群体里显得格格不入。
对于这个特立独行的学生,朱韵的母亲也有所耳闻,她对刘晓妍化妆上学的行径非常不满,几次要求班主任出面干涉,可一直到最后,王老师都没有过多管束刘晓妍。
朱韵再次与刘晓妍搭上话还是在那个花坛边。那是一节自由活动课,刘晓妍坐在台阶上,闷头写着什么。
周围没有其他人,朱韵悄悄来到刘晓妍身后,看见笔记本上写得都是英文。刘晓妍的英文写得非常好看,熟练的花体字,朱韵自己的英文也不差,但跟她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就在朱韵艰难地辨认上面的内容时,刘晓妍回过头。
朱韵条件反射一样从花坛里抽了支串红,含到嘴里,眼睛望向远处的操场,佯装路过看热闹。
这回的花蕊怎么有点麻麻的……朱韵心里奇怪,不过没敢表现出来,生怕神态不自然了。
刘晓妍还在看她。
别怕,镇定,朱韵自我洗脑,我是来吃串红的。
“亏你吃得下去。”刘晓妍说。
?
朱韵好像刚刚注意到旁边有人一样,脸带疑惑地转头看向刘晓妍,疑惑道:“怎么了?”刘晓妍一贯冷淡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快点拿出来吧。”
朱韵这才把含在嘴里串红拿出来。不看到好,一看过去汗毛直立。
只见串红花蕊上爬满了细小的蚂蚁,此刻蚂蚁受到惊吓,正在四处逃窜。
怪不得舌头上一直麻麻的啊!!!
朱韵扔了花,浑身哆嗦地往地上呸呸呸。
刘晓妍没忍住,在一边笑出声。朱韵顿住,她第一次见到刘晓妍这样笑。呆愣之际,她连嘴里的蚂蚁都忘记了。
算了,吃了就吃了吧,原生态食品。
那天以后,她们成了朋友。朱韵也第一次知道了,刘晓妍的笔记本上抄写的是圣经。圣经原文对于刚上初中的朱韵来说难度太大,她翻来覆去没有看懂。
“你信这个啊?”朱韵问刘晓妍。
“不算信。”
“不信为什么写啊?”
“也不是不信,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
朱韵没懂,不过至少她搞清楚一点——那就是刘晓妍这么努力学英文,不是为了出国也不是为了成绩,而是为了那个说不出到底信不信的上帝。
朱韵对刘晓妍抱有一百二十分的好奇,她吸引着她……强烈地吸引着她。朱韵每天都找刘晓妍玩,她们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坐在台阶上吃花。
全班同学都对刘晓妍都有一种误解,觉得她傲慢无礼,朱韵觉得不对。刘晓妍的确高傲,但她并不无礼,而且,她的心很软。
某个下大雪的冬日,学校提前放学。大家都走了,只剩下朱韵在教室里等着母亲下班。在她看着外窗外雪花发呆的时候,刘晓妍回到教室。
她给她买了一串糖葫芦。
她们一起坐在教室里发呆,寒冷的天气里,天地间色调惨淡,还好有这串糖葫芦,红得惊人。
在鹅毛大雪中,刘晓妍给朱韵讲了自己的事。
刘晓妍父母离异,一直跟外婆生活,就在她入学前夕,外婆得了一场大病。当时病来急,犹如山倒,医生很委婉地表述,这场病怕是凶多吉少了。后来医院不再收她的外婆住院,刘晓妍把外婆接回家疗养,外婆每晚都被病痛折磨,刘晓妍无计可施。
偶然间,她向上帝祷告。
“其实我谁都求了。”刘晓妍说,“能做的我都做了,他给我的印象最深,可能是因为那天晚上刚求完他,第二天外婆的病就好转了。”
“所以你开始信他?”
“不是信。”刘晓妍再次强调,“我在求他时候说了,如果他能帮助外婆,我就永远陪伴他。他做到了,所以我也得履行约定。”
“我懂了。”朱韵了悟,“不是信,是还愿,对吧?我外婆信佛,也经常烧香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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