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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后,老人去世。此时琼恩一行人已经穿过黑路,躲过散塔林会的搜捕,正往西北的埃斯考城前进。
因为已经提前告知族人,安排好后事,老人的去世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动。在按贝戴蛮族的习俗将老人就地安葬后,大家继续上路。
琼恩暂时成为这支贝戴蛮族部落的族长,这是规矩,因为他现在掌握着那张羊皮地图——也就是族长的信物。不过只是暂时,琼恩也和老人事先说好,只要到了埃斯考城,大家就各走各的路,这支贝戴蛮族是再找巫师来立新族长也好,是并入其他部落也好,都不关琼恩的事情了。
因为只是临时合作,琼恩也懒于和这些贝戴蛮族深入打交道。他每日的工作,便是用地图寻找附近的绿洲,剩下来的事情自然有人做,也无需他这个临时族长关心。
老人去世前另外还做了件好事,就是教会了琼恩说通用语。
通用语确实非常简单易学,难怪能风行大陆,琼恩只学了三天,就已经基本掌握,至少日常的交流谈话可以大体应付了。学语言都是这样,掌握大体的语法、发音规则和基础的词汇量之后,以后就可以自己慢慢熟练提高了。
至于那三个牧师和女骑士,对贝戴蛮族这边的事情也并不如何关心——或者说,并不表现得很关心。走路时,他们不即不离地跟在后面;宿营时,他们单独找一块僻静地方;就连这边老族长去世,琼恩暂时继位,他们也都没有表现出半分的惊讶,问都不问一声。
不过,琼恩当上临时族长后,和女骑士的接触倒稍稍多了一点——因为每天探路的工作都是由她来承担的。每天中午,琼恩使用地图,寻找附近的绿洲,然后女骑士便按着方向去搜寻,确定准确的方位,回来通知大家。
虽然如此,彼此还是没什么说话的机会,女骑士有些冰冷,或者说,对什么都冷冷淡淡的,仿佛漠不关心,极少说话——并非单单对琼恩是如此,就连对她的那三个牧师同伴都是如此。
他们确实应该是要去送某件东西——是一个近似小圆盾大小的球体,被黑布严密包里着,由那个红头发的兰森德尔牧师保管,背在背上,吃饭睡觉片刻不离身。老人告诉琼恩,这个牧师应该是这四人中的首领,名叫坦纳斯。另外一名兰森德尔牧师是坦纳斯的副手,格兰特,那名提尔牧师名叫菲拉顿,从衣饰上来看,这三人在各自的教会中位阶肯定都不低。
至于那个女骑士,琼恩却一直不知道她的名字。因为其他三个牧师都叫她“神选者”,这显然是一种称呼,象征着尊崇的身份,却肯定不是名字。
“神选者?”琼恩琢磨着这个名字,从字面意思来看,应该是说这个女骑士是被神祗所亲自选中的凡间代言人——如果这么说的话,倒也能解释为何她小小年纪就能拥有如此强悍的力量。
不过,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小女孩,能有什么能力,被神祗如此看重?
一路上平静无事,再也没有遇到骨虫这种巨大的亡灵怪物,倒有一些沙漠凶猫之类的,贝戴蛮族人用一轮乱箭就打发了。因为已经远离黑路,所以连散塔林会的追兵也消失了。羊皮地图确实很好用,总能准确地指示出附近的绿洲。基本上,平均每隔两三天,就能有一个晚上在草地上安营扎寨,补给饮水。
大约走了大半个月,从地图上看,距离埃斯考已经很近了,大约再有两天路程便到。到时候大家便要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琼恩自去博得之门给那个叫“拉沃克”的老巫师送信,贝戴蛮族自生自灭,至于那三个牧师和女骑士,就不知道到底要去哪里了,他们口风很紧,无论怎么旁敲侧击都不肯吐露半点。
琼恩虽然对那个女骑士很感兴趣,但对方是个冰美人——而且还是个力量如此强悍的冰美人,一路上连搭讪的机会都没有,身边又有三个一看就正义感过剩的男性牧师。琼恩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不打什么主意吧。早早去博得之门,把这一趟差使办完,回阴魂城去见珊嘉才是正事。美女哪里没有,也不缺这一个。
这一天傍晚,女骑士策马回来,说前方找到了绿洲。众人习以为常,到了地方,像往日一样安营扎寨,各自休息。
琼恩独自一人在帐篷里,睡到半夜醒来,总觉得身上难受。这大半个月来在沙漠里行走,可以算得上是有生以来最艰苦的一次旅行。烈日炎炎,风沙吹刮,这些也都罢了,习惯就好,但天天这样跋涉,汗湿重衣,实在很想洗个澡。
“算了,反正再有几天就出沙漠了。”
他翻了个身,准备再度睡去,却怎么也睡不着。这次出来得太仓促,连本书都没带,否则还可以消遣。说起来,这个世界虽然魔法发达,科技水准却平平,没... -->>
三天之后,老人去世。此时琼恩一行人已经穿过黑路,躲过散塔林会的搜捕,正往西北的埃斯考城前进。
因为已经提前告知族人,安排好后事,老人的去世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动。在按贝戴蛮族的习俗将老人就地安葬后,大家继续上路。
琼恩暂时成为这支贝戴蛮族部落的族长,这是规矩,因为他现在掌握着那张羊皮地图——也就是族长的信物。不过只是暂时,琼恩也和老人事先说好,只要到了埃斯考城,大家就各走各的路,这支贝戴蛮族是再找巫师来立新族长也好,是并入其他部落也好,都不关琼恩的事情了。
因为只是临时合作,琼恩也懒于和这些贝戴蛮族深入打交道。他每日的工作,便是用地图寻找附近的绿洲,剩下来的事情自然有人做,也无需他这个临时族长关心。
老人去世前另外还做了件好事,就是教会了琼恩说通用语。
通用语确实非常简单易学,难怪能风行大陆,琼恩只学了三天,就已经基本掌握,至少日常的交流谈话可以大体应付了。学语言都是这样,掌握大体的语法、发音规则和基础的词汇量之后,以后就可以自己慢慢熟练提高了。
至于那三个牧师和女骑士,对贝戴蛮族这边的事情也并不如何关心——或者说,并不表现得很关心。走路时,他们不即不离地跟在后面;宿营时,他们单独找一块僻静地方;就连这边老族长去世,琼恩暂时继位,他们也都没有表现出半分的惊讶,问都不问一声。
不过,琼恩当上临时族长后,和女骑士的接触倒稍稍多了一点——因为每天探路的工作都是由她来承担的。每天中午,琼恩使用地图,寻找附近的绿洲,然后女骑士便按着方向去搜寻,确定准确的方位,回来通知大家。
虽然如此,彼此还是没什么说话的机会,女骑士有些冰冷,或者说,对什么都冷冷淡淡的,仿佛漠不关心,极少说话——并非单单对琼恩是如此,就连对她的那三个牧师同伴都是如此。
他们确实应该是要去送某件东西——是一个近似小圆盾大小的球体,被黑布严密包里着,由那个红头发的兰森德尔牧师保管,背在背上,吃饭睡觉片刻不离身。老人告诉琼恩,这个牧师应该是这四人中的首领,名叫坦纳斯。另外一名兰森德尔牧师是坦纳斯的副手,格兰特,那名提尔牧师名叫菲拉顿,从衣饰上来看,这三人在各自的教会中位阶肯定都不低。
至于那个女骑士,琼恩却一直不知道她的名字。因为其他三个牧师都叫她“神选者”,这显然是一种称呼,象征着尊崇的身份,却肯定不是名字。
“神选者?”琼恩琢磨着这个名字,从字面意思来看,应该是说这个女骑士是被神祗所亲自选中的凡间代言人——如果这么说的话,倒也能解释为何她小小年纪就能拥有如此强悍的力量。
不过,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小女孩,能有什么能力,被神祗如此看重?
一路上平静无事,再也没有遇到骨虫这种巨大的亡灵怪物,倒有一些沙漠凶猫之类的,贝戴蛮族人用一轮乱箭就打发了。因为已经远离黑路,所以连散塔林会的追兵也消失了。羊皮地图确实很好用,总能准确地指示出附近的绿洲。基本上,平均每隔两三天,就能有一个晚上在草地上安营扎寨,补给饮水。
大约走了大半个月,从地图上看,距离埃斯考已经很近了,大约再有两天路程便到。到时候大家便要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琼恩自去博得之门给那个叫“拉沃克”的老巫师送信,贝戴蛮族自生自灭,至于那三个牧师和女骑士,就不知道到底要去哪里了,他们口风很紧,无论怎么旁敲侧击都不肯吐露半点。
琼恩虽然对那个女骑士很感兴趣,但对方是个冰美人——而且还是个力量如此强悍的冰美人,一路上连搭讪的机会都没有,身边又有三个一看就正义感过剩的男性牧师。琼恩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不打什么主意吧。早早去博得之门,把这一趟差使办完,回阴魂城去见珊嘉才是正事。美女哪里没有,也不缺这一个。
这一天傍晚,女骑士策马回来,说前方找到了绿洲。众人习以为常,到了地方,像往日一样安营扎寨,各自休息。
琼恩独自一人在帐篷里,睡到半夜醒来,总觉得身上难受。这大半个月来在沙漠里行走,可以算得上是有生以来最艰苦的一次旅行。烈日炎炎,风沙吹刮,这些也都罢了,习惯就好,但天天这样跋涉,汗湿重衣,实在很想洗个澡。
“算了,反正再有几天就出沙漠了。”
他翻了个身,准备再度睡去,却怎么也睡不着。这次出来得太仓促,连本书都没带,否则还可以消遣。说起来,这个世界虽然魔法发达,科技水准却平平,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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