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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美女!
好美的东方瓜子脸!好细致无瑕的象牙色肌肤!好棒的身材!好会穿衣、好会打扮,妆点得她好优雅好美丽呀!
她一定是大明星吧?这么耀眼的美女,怎么没有走国际路线呢?一定会大红大紫的呀!没有人全力捧她吗?他愿意当她的伯乐!他愿意!
“席斯先生。”范姜颐伸手拉住他。
“呃?怎么?”恍若梦游的声音,还没回神。
“你的衣服湿了。”范姜颐静静的提醒他。
席斯先生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呆呆的看着自己雪白的西装上有一大片金褐色酒液,从领结往下延伸到长裤,而罪魁祸首就是他手上那只拿倒的香槟杯。
席斯低声诅咒了句,喃喃道:“这样怎么去认识那位大美人!可恶!”
“席斯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在附近有一处招待所,你要不要先到那里稍做梳洗?”
“很近?”想到回自己下榻的饭店换洗的话来回至少要耗去两个小时,到时再回来的话,宴会也结束了。
范姜颐笑着道:“很近,车程来回只要四十分钟。而我的司机现在正在外头随时听候你的差遣。”不由分说,他已领着人往大门口走去。
完美主义的席斯先生当然乐于接受他这样贴心的安排。对一边的下属道:“你们其中一个快赶去帮我买一套isseymiyake的西装,记得要白色的,我要跟她做一样的搭配可是或许驼色的会让我看起来比较成熟稳重”真是教他左右为难哪!
他的下属还没应声,范姜颐便已道:
“别麻烦了,我马上打电话请isseymiyake的经理将所有男性秋冬新款带到招待所供席斯先生挑选”说完立即打电话,轻易解决这个小问题。
能对突发事件(而且还是小到不能再小的琐事)有这样精准完美的处理,让席斯先生与他的下属不禁讶然的瞪着范姜颐看。太厉害了,这人。厉害到有点可怕。
这范姜颐,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席斯先生,请。”司机已将车开过来,范姜颐亲自为他打开车门。
热闹的华尔兹终于奏起,气氛一下子变得好热烈,让那些陪着长辈来见习的年轻男女终于可以态意的活动筋骨了。
何曼侬一向是男士注目的焦点,从第一首舞曲扬起,前来向她邀舞的男人多到差点必须向她的姊妹们支领号码牌的地步。她今晚只跟认识的人跳舞,不熟的一律婉拒。
不过,光是与那些认识的共舞,就够她跳到脚软了。
“呼呼呼——”好不容易又跳完一首,她觉得自己必须要休息一下。
“曼侬,下一首”
“我好渴,想歇一歇。”
“我马上去帮你端果汁!”她的舞伴飞奔而去,很荣幸有机会为她服务。
在商界,想追她的人一向很多,可是她很少接受过。出社会后所交往的对象通常以专业人士为多。而今,在有过范姜颐这个差劲的前例之后,她更深信她不适合与商人交往。大家当朋友就好了。
商人,年轻时重利轻别离;中年时卯起来三妻四妾;老年时一身病痛赖老妻。糟糕透顶。
对爱情还抱有梦想的人,最好别把商人当对象,她以前就这么想了,却还是大意的沦陷下去,结果证明,她的想法一直都是对的,商人,不是她该动心的对象。她要的爱情是很纯粹很纯粹的,纯粹到近乎苛求、近乎天真。
这里,这种地方,不会有她要的男人,不会有她要的爱情。
她的爱情在汪洋那里,他会给她全部的爱,他不会让她的未来充满不安,不会让她有人老珠黄、色衰爱弛的恐惧。
幸好,他回来了,他回到了她的身边
“玩得愉快吗?”一杯红酒放到她手中,耳边同时传来低沉的问候。
她瞪着前方,没有转头看向那个不知何时站在她右手边的男人。就算没看向来人,她也知道他是谁,只是没想到一直都在忙的他,居然有空“拨冗”来她这边与她打招呼。故意要营造什么话题吗?让人谈论他范姜大少手腕高强到不仅可以轻易搞定客户,也可以摆平被他甩掉的前任女友,让两人和平相处是吗?
“有这个荣幸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这次乐队弹奏的是慢步舞曲,更多人下舞池跳舞了。不过何曼侬知道有很多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他们两人身上。
“不了,我跳累了。”她转身往左手边的单人沙发走去。她那些姊妹们都下去跳舞了,没人可以帮她挡挡范姜颐的接近,她感到有点紧张,手心微微冒汗,希望他快点走开。
“要吃什么吗?”
吃?她可没他那新女友的好胃口。
她唇一勾,他便知道她在笑什么。
“她是个很纯真的女孩子。”
她脸色冷淡,不应。
“由于家境清寒,她等于是靠社会救济长大成人的。难能可贵的是在恶劣环境下长大的她,依然拥有纯真善良的个性。”
跟她说这个做什么?炫耀吗?这是哪门子炫耀?没有人会把身世悲凉的程度拿出来炫耀的。
“接着你就要告诉我,我条件太好、出身太优、人也无限美好,可惜你配不上我,你不是我理想对象,我一定会遇到更好的男人来跟我匹配。”她点点头,终于看向他“好了,我替你把所有的安慰话都说完了,你可以离开了吗?”然后,目光很快又移开。
他在看她,她不看他,可是全身知觉都感受得到他目光带给她的压力,那压力逐渐要扼住她的呼吸她艰难的维持住冷淡的外貌,她必须找个力量来支撑她的勇气。对了!汪洋,她需要他!
伸手往晚宴手袋里捞着,很快捞出手机,用力按下快速键“1”响了两声,那头很快的有了响应——“曼侬?”
是汪洋温柔的声音!他在叫她,声音温柔得教她好想哭“汪洋”她声音好低好轻,好依赖。
“怎么了?”
“我过去你那里好不好?我过去你那里陪你值班好不好?”
“你会觉得无聊的,不然,你要不要去仙客来今晚他们集合在那边排戏。”
“不管不管!我就是要去你那里!”她努力将心思放在通话上,也终于努力有成,忘了身边还有个足以让她窒息的男人。
但她的遗忘没能持续太久,范姜颐走到她面前,伸出手掌盖在她手机上——当然也盖住了她的手。
“我们还没谈完。”
她像被火烧到一般的退了一大步,拿手机的那只手更是用力挥开他,一个不小心,还把手机甩了出去,摔在他脚边。
范姜颐弯身捡起,脸上表情冷淡,也不征求她同意便径自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曼侬待会就会过去。”没等那边做出响应,他关机。
他的表情让她感到危险,可是因他而起的火气也在狂烧着,她才不怕他!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对他小心翼翼伺候、一心只想让他娶回家的笨女人了!他甩了她,移情别恋的甩了她!
“手机还我。”她伸手要着。
他没有为难,将手机放回她手上,但——
“哎!你——”她惊呼一声。
因为范姜颐突然抓住她,她一个不防,掉进了他双臂的箝制、他的怀里!
“跳支舞再走。”
不由分说,将她往舞池里带,这时一首圆舞曲的前奏正好扬起。何曼侬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等她发现自己在做什么时,她已经在他的带领下轻快的旋转若翩蝶。她怔愕,只能一直跳下去,像是被他完美操作的木偶。
眼角余光看到四周的人全以惊艳的眼光看着他们。
她的社交舞跳得很好,大家都知道,可是没有人知道范姜颐居然会跳舞,还跳得那么好!
而他们的搭配简直是天衣无缝!所有人都退出舞池,都睁大眼睛欣赏着他们华丽的演出。谁会相信这样完美的表演是来自一对刚分手的情侣?!
轻快旋转、快步飞跃,她的长发像迎风飘扬的黑丝绸,她的裙摆化为天上的白云、激石的浪花,时而轻摆,时而狂荡。
她不停的转,不停的转,长发一再扫过他的胸膛,步伐一再与他相缠,手里的手机早不知道遗失到哪儿去了,她手上没有其它东西,只有他的盈握。
第一次他们热舞,是在西洋情人节,二月十四号,他们在他的公寓吃烛光晚餐,不想出去人挤人。
他放了音乐,向她邀舞。她见识到他惊人的舞技,他说他在英国读书时拿过国标大学组冠军。得到了冠军后,就因为课业与工作繁忙,疏于练习了。他说她的舞跳得很美,引发他熄灭多年的跳舞欲,那一夜,他们跳得好尽兴、好累、喘得快要断气。然后,他说——
“我们同居吧,明天就搬过来。”
她说好,她眼睛里傻兮兮的闪着天上的日月星辰,说好,轻易说好。
好喜欢他、好迷他,甘心为他作牛作马,打定主意要当他的妻子,光是幻想着别人叫她“范姜太太”的美景,就足以让她高兴上一整天。
她为他克制自己的脾气,为他收敛自己的种种——不再常常去时尚派对,不再常常去夜店玩乐。为了讨好他,甚至不敢在他面前翻看时装杂志、珠宝杂志什么的,怕他认为她是肤浅无知无用的千金小姐,对他的人生、事业没任何帮助。所以她强迫自己去啃商业杂志,天天忍着呵欠看完经济日报、工商时报,努力创造他会感兴趣的话题,甚至去他公司上班她是傻瓜。
从来没有一桩爱情让她谈得这么委屈,把自我压缩得这么卑微,而她当时居然还那么的甘之如饴!
不是大傻瓜是什么?
啪啪啪啪——
蓦地,掌声从四面八方热烈响起,为他们的精湛表演喝采,久久不绝。
不知何时,舞曲已经奏完。她喘气不已,瞪着他看,体力与心思都极度消耗,一时无法动弹,只能这样站着。
他也在喘,但看来仍是精力充沛到可以接着连跳一百首舞曲的样子。
两人对望,然后,他突然低下头轻啄了她唇角一下。
四周突然静默。
“啪!”一巴掌。
这是她的回礼。
四周持续静默,噤若寒蝉。
方美女!
好美的东方瓜子脸!好细致无瑕的象牙色肌肤!好棒的身材!好会穿衣、好会打扮,妆点得她好优雅好美丽呀!
她一定是大明星吧?这么耀眼的美女,怎么没有走国际路线呢?一定会大红大紫的呀!没有人全力捧她吗?他愿意当她的伯乐!他愿意!
“席斯先生。”范姜颐伸手拉住他。
“呃?怎么?”恍若梦游的声音,还没回神。
“你的衣服湿了。”范姜颐静静的提醒他。
席斯先生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呆呆的看着自己雪白的西装上有一大片金褐色酒液,从领结往下延伸到长裤,而罪魁祸首就是他手上那只拿倒的香槟杯。
席斯低声诅咒了句,喃喃道:“这样怎么去认识那位大美人!可恶!”
“席斯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在附近有一处招待所,你要不要先到那里稍做梳洗?”
“很近?”想到回自己下榻的饭店换洗的话来回至少要耗去两个小时,到时再回来的话,宴会也结束了。
范姜颐笑着道:“很近,车程来回只要四十分钟。而我的司机现在正在外头随时听候你的差遣。”不由分说,他已领着人往大门口走去。
完美主义的席斯先生当然乐于接受他这样贴心的安排。对一边的下属道:“你们其中一个快赶去帮我买一套isseymiyake的西装,记得要白色的,我要跟她做一样的搭配可是或许驼色的会让我看起来比较成熟稳重”真是教他左右为难哪!
他的下属还没应声,范姜颐便已道:
“别麻烦了,我马上打电话请isseymiyake的经理将所有男性秋冬新款带到招待所供席斯先生挑选”说完立即打电话,轻易解决这个小问题。
能对突发事件(而且还是小到不能再小的琐事)有这样精准完美的处理,让席斯先生与他的下属不禁讶然的瞪着范姜颐看。太厉害了,这人。厉害到有点可怕。
这范姜颐,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席斯先生,请。”司机已将车开过来,范姜颐亲自为他打开车门。
热闹的华尔兹终于奏起,气氛一下子变得好热烈,让那些陪着长辈来见习的年轻男女终于可以态意的活动筋骨了。
何曼侬一向是男士注目的焦点,从第一首舞曲扬起,前来向她邀舞的男人多到差点必须向她的姊妹们支领号码牌的地步。她今晚只跟认识的人跳舞,不熟的一律婉拒。
不过,光是与那些认识的共舞,就够她跳到脚软了。
“呼呼呼——”好不容易又跳完一首,她觉得自己必须要休息一下。
“曼侬,下一首”
“我好渴,想歇一歇。”
“我马上去帮你端果汁!”她的舞伴飞奔而去,很荣幸有机会为她服务。
在商界,想追她的人一向很多,可是她很少接受过。出社会后所交往的对象通常以专业人士为多。而今,在有过范姜颐这个差劲的前例之后,她更深信她不适合与商人交往。大家当朋友就好了。
商人,年轻时重利轻别离;中年时卯起来三妻四妾;老年时一身病痛赖老妻。糟糕透顶。
对爱情还抱有梦想的人,最好别把商人当对象,她以前就这么想了,却还是大意的沦陷下去,结果证明,她的想法一直都是对的,商人,不是她该动心的对象。她要的爱情是很纯粹很纯粹的,纯粹到近乎苛求、近乎天真。
这里,这种地方,不会有她要的男人,不会有她要的爱情。
她的爱情在汪洋那里,他会给她全部的爱,他不会让她的未来充满不安,不会让她有人老珠黄、色衰爱弛的恐惧。
幸好,他回来了,他回到了她的身边
“玩得愉快吗?”一杯红酒放到她手中,耳边同时传来低沉的问候。
她瞪着前方,没有转头看向那个不知何时站在她右手边的男人。就算没看向来人,她也知道他是谁,只是没想到一直都在忙的他,居然有空“拨冗”来她这边与她打招呼。故意要营造什么话题吗?让人谈论他范姜大少手腕高强到不仅可以轻易搞定客户,也可以摆平被他甩掉的前任女友,让两人和平相处是吗?
“有这个荣幸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这次乐队弹奏的是慢步舞曲,更多人下舞池跳舞了。不过何曼侬知道有很多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他们两人身上。
“不了,我跳累了。”她转身往左手边的单人沙发走去。她那些姊妹们都下去跳舞了,没人可以帮她挡挡范姜颐的接近,她感到有点紧张,手心微微冒汗,希望他快点走开。
“要吃什么吗?”
吃?她可没他那新女友的好胃口。
她唇一勾,他便知道她在笑什么。
“她是个很纯真的女孩子。”
她脸色冷淡,不应。
“由于家境清寒,她等于是靠社会救济长大成人的。难能可贵的是在恶劣环境下长大的她,依然拥有纯真善良的个性。”
跟她说这个做什么?炫耀吗?这是哪门子炫耀?没有人会把身世悲凉的程度拿出来炫耀的。
“接着你就要告诉我,我条件太好、出身太优、人也无限美好,可惜你配不上我,你不是我理想对象,我一定会遇到更好的男人来跟我匹配。”她点点头,终于看向他“好了,我替你把所有的安慰话都说完了,你可以离开了吗?”然后,目光很快又移开。
他在看她,她不看他,可是全身知觉都感受得到他目光带给她的压力,那压力逐渐要扼住她的呼吸她艰难的维持住冷淡的外貌,她必须找个力量来支撑她的勇气。对了!汪洋,她需要他!
伸手往晚宴手袋里捞着,很快捞出手机,用力按下快速键“1”响了两声,那头很快的有了响应——“曼侬?”
是汪洋温柔的声音!他在叫她,声音温柔得教她好想哭“汪洋”她声音好低好轻,好依赖。
“怎么了?”
“我过去你那里好不好?我过去你那里陪你值班好不好?”
“你会觉得无聊的,不然,你要不要去仙客来今晚他们集合在那边排戏。”
“不管不管!我就是要去你那里!”她努力将心思放在通话上,也终于努力有成,忘了身边还有个足以让她窒息的男人。
但她的遗忘没能持续太久,范姜颐走到她面前,伸出手掌盖在她手机上——当然也盖住了她的手。
“我们还没谈完。”
她像被火烧到一般的退了一大步,拿手机的那只手更是用力挥开他,一个不小心,还把手机甩了出去,摔在他脚边。
范姜颐弯身捡起,脸上表情冷淡,也不征求她同意便径自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曼侬待会就会过去。”没等那边做出响应,他关机。
他的表情让她感到危险,可是因他而起的火气也在狂烧着,她才不怕他!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对他小心翼翼伺候、一心只想让他娶回家的笨女人了!他甩了她,移情别恋的甩了她!
“手机还我。”她伸手要着。
他没有为难,将手机放回她手上,但——
“哎!你——”她惊呼一声。
因为范姜颐突然抓住她,她一个不防,掉进了他双臂的箝制、他的怀里!
“跳支舞再走。”
不由分说,将她往舞池里带,这时一首圆舞曲的前奏正好扬起。何曼侬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等她发现自己在做什么时,她已经在他的带领下轻快的旋转若翩蝶。她怔愕,只能一直跳下去,像是被他完美操作的木偶。
眼角余光看到四周的人全以惊艳的眼光看着他们。
她的社交舞跳得很好,大家都知道,可是没有人知道范姜颐居然会跳舞,还跳得那么好!
而他们的搭配简直是天衣无缝!所有人都退出舞池,都睁大眼睛欣赏着他们华丽的演出。谁会相信这样完美的表演是来自一对刚分手的情侣?!
轻快旋转、快步飞跃,她的长发像迎风飘扬的黑丝绸,她的裙摆化为天上的白云、激石的浪花,时而轻摆,时而狂荡。
她不停的转,不停的转,长发一再扫过他的胸膛,步伐一再与他相缠,手里的手机早不知道遗失到哪儿去了,她手上没有其它东西,只有他的盈握。
第一次他们热舞,是在西洋情人节,二月十四号,他们在他的公寓吃烛光晚餐,不想出去人挤人。
他放了音乐,向她邀舞。她见识到他惊人的舞技,他说他在英国读书时拿过国标大学组冠军。得到了冠军后,就因为课业与工作繁忙,疏于练习了。他说她的舞跳得很美,引发他熄灭多年的跳舞欲,那一夜,他们跳得好尽兴、好累、喘得快要断气。然后,他说——
“我们同居吧,明天就搬过来。”
她说好,她眼睛里傻兮兮的闪着天上的日月星辰,说好,轻易说好。
好喜欢他、好迷他,甘心为他作牛作马,打定主意要当他的妻子,光是幻想着别人叫她“范姜太太”的美景,就足以让她高兴上一整天。
她为他克制自己的脾气,为他收敛自己的种种——不再常常去时尚派对,不再常常去夜店玩乐。为了讨好他,甚至不敢在他面前翻看时装杂志、珠宝杂志什么的,怕他认为她是肤浅无知无用的千金小姐,对他的人生、事业没任何帮助。所以她强迫自己去啃商业杂志,天天忍着呵欠看完经济日报、工商时报,努力创造他会感兴趣的话题,甚至去他公司上班她是傻瓜。
从来没有一桩爱情让她谈得这么委屈,把自我压缩得这么卑微,而她当时居然还那么的甘之如饴!
不是大傻瓜是什么?
啪啪啪啪——
蓦地,掌声从四面八方热烈响起,为他们的精湛表演喝采,久久不绝。
不知何时,舞曲已经奏完。她喘气不已,瞪着他看,体力与心思都极度消耗,一时无法动弹,只能这样站着。
他也在喘,但看来仍是精力充沛到可以接着连跳一百首舞曲的样子。
两人对望,然后,他突然低下头轻啄了她唇角一下。
四周突然静默。
“啪!”一巴掌。
这是她的回礼。
四周持续静默,噤若寒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