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_分卷阅读_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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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彩衣目眦欲裂:“她不是有靠山吗,本小姐使尽浑身解数也要抢了她的靠山!靠山山倒,靠水水流,看她没了春家可以仰仗,还敢不敢猖狂!”
有人怒不可谒,就有人拍手称快。书墨一路喜上眉梢,脆生生地像哪家欢喜的小麻雀:
“小姐太厉害了,早就该教训教训穆家小姐了。那穆彩衣忝为凛都八娇之一,人品性情,真是差的可以。幸亏小姐没凑热闹去竞选劳什子八娇,省得平白被人带累了。”
这些话埋在心里已久,如今才敢说出来。在书墨看来,以前的小姐哪哪都好,就是见识到的人心险恶太少,过于单纯了。
穆彩衣擅于作戏,至家昌盛之时,她慇勤地没眼看,待老爷撒手人寰,这位穆小姐的心机如何也藏不住了。
凛都八娇,都是世家名门千金凑在一处闹出来的玩笑,不知怎的传扬出去,风光一时。
八人之中,有才有貌有能歌善舞者,竞选那日,本来大小姐也该到场。
名门举办的女子宴会,大小姐身份放在那,宴会之上绝不会出现闲杂人等,真要去,老爷也不会拦着。
约好的日子,小姐衣服都穿好了,就等着出门呢,被告知宴会推迟一日举办。
传信的是穆家丫鬟。
小姐信了。
第二日出门赴宴,这才发现宴会早在昨日结束。
穆家小姐在会上表现出众跻身八娇,听闻此事,小姐没气没恼,默默远了那人。
后来穆彩衣登门致歉,一应责任推给下人。
没过几天,至家出了事,日子过得风雨飘摇。小姐貌美,才情品性一顶一的好,至家孤儿寡母招来豺狼觊觎,后来才有了厉云生强行求娶一事。
或许小姐骨子里的烈性,就是从那时被激发出来。夫人下手没个轻重,差点把人打得咽了气,醒来,小姐就变了。
更温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气。而温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过。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里暗暗补上一句:不仅有了棱角,还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么形容呢?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未免过于单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暖起来,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
就不知,这样的人媚起来,是何种风景……
书墨摇摇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真是大不敬!
听到动静,至秀回眸浅笑:“你这是在做什么?”
“没有没有,奴婢什么都没想!”
“……”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猫吧,无事不要扰我。”
她顾自迈进书房,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书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发红的脸,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书墨脚步放缓,心想,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
怎么办?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领,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一阵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样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进春家,敢同她拜堂成亲,是……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
穆彩衣目眦欲裂:“她不是有靠山吗,本小姐使尽浑身解数也要抢了她的靠山!靠山山倒,靠水水流,看她没了春家可以仰仗,还敢不敢猖狂!”
有人怒不可谒,就有人拍手称快。书墨一路喜上眉梢,脆生生地像哪家欢喜的小麻雀:
“小姐太厉害了,早就该教训教训穆家小姐了。那穆彩衣忝为凛都八娇之一,人品性情,真是差的可以。幸亏小姐没凑热闹去竞选劳什子八娇,省得平白被人带累了。”
这些话埋在心里已久,如今才敢说出来。在书墨看来,以前的小姐哪哪都好,就是见识到的人心险恶太少,过于单纯了。
穆彩衣擅于作戏,至家昌盛之时,她慇勤地没眼看,待老爷撒手人寰,这位穆小姐的心机如何也藏不住了。
凛都八娇,都是世家名门千金凑在一处闹出来的玩笑,不知怎的传扬出去,风光一时。
八人之中,有才有貌有能歌善舞者,竞选那日,本来大小姐也该到场。
名门举办的女子宴会,大小姐身份放在那,宴会之上绝不会出现闲杂人等,真要去,老爷也不会拦着。
约好的日子,小姐衣服都穿好了,就等着出门呢,被告知宴会推迟一日举办。
传信的是穆家丫鬟。
小姐信了。
第二日出门赴宴,这才发现宴会早在昨日结束。
穆家小姐在会上表现出众跻身八娇,听闻此事,小姐没气没恼,默默远了那人。
后来穆彩衣登门致歉,一应责任推给下人。
没过几天,至家出了事,日子过得风雨飘摇。小姐貌美,才情品性一顶一的好,至家孤儿寡母招来豺狼觊觎,后来才有了厉云生强行求娶一事。
或许小姐骨子里的烈性,就是从那时被激发出来。夫人下手没个轻重,差点把人打得咽了气,醒来,小姐就变了。
更温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气。而温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过。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里暗暗补上一句:不仅有了棱角,还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么形容呢?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未免过于单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暖起来,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
就不知,这样的人媚起来,是何种风景……
书墨摇摇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真是大不敬!
听到动静,至秀回眸浅笑:“你这是在做什么?”
“没有没有,奴婢什么都没想!”
“……”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猫吧,无事不要扰我。”
她顾自迈进书房,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书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发红的脸,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书墨脚步放缓,心想,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
怎么办?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领,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一阵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样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进春家,敢同她拜堂成亲,是……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