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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凤院。
顾名思义,这一听就不是一个什么好的名字。
没错!
这里是一家青楼。
此时,在这青楼最深的一个院子里,床榻之上,一名少女正抱着一部gameboy在玩着游戏,如果有人能够再靠近一点,还能发现她正在玩的游戏正正是POKéMON,而且还是POKéMON中比较古老的版本,金银版中的银版。
但是……
当她手上的东西出现在她的手上,并且反馈到整个环境中的时候,却又让人只觉得极不协调。
是的!
少女除了手上的gameboy,其他都是古色古香的。
包括她胸下的床榻,包括她身上的衣服。
这里显而易见是一个古代的环境,通过床榻的风格来看,有点像唐宋以前,但一切却又显得如此的融洽与和谐,甚至一度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一个‘游客体验区’。不过很显然,这并不是一个游客体验区。怎么说?因为旁边并没有围着栏杆还有专门收费的收费人员,更没有一堆人围在这里拍照,而是偌大的房间里,只有她。
而且,通过少女的脸色也是可以看得出来,少女应该是从昨晚就一直修仙到现在,所以,黑眼圈都有点显现了。
……
大街上。
“瞧一瞧,看一看嘞!”
“包子,新鲜出炉的包子!”
“……”
同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拍戏,但是,这并不是在拍戏,一个丫鬟,年纪看上去有点大,恐怕也有十七八岁了,此时正从外面买了包子、买了胡麻粥赶着回来。
在穿过了好几个走廊,这才叩响了房门。
“进来!”
正是前面那少女的声音。
才十六岁不到,因此声音还有些清脆稚嫩。
听到银铃般的声音想起,丫鬟也是推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
一股闷热的气息便扑面而来。
昨天晚上并未下雨,而且近些日子,天气也并不热。
但是……
屋里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夏天午后。于是,丫鬟絮絮叨叨的话便又响了起来,“都说了晚上要开窗通风,姑娘就是不听。”
丫鬟的名字叫彩云,是少女的专用婢女。
而且……
彩云所说的‘姑娘’,也是有讲究的。
一般假如真的是从属关系,彩云就直接称呼少女为小姐了,但是,在这里却用了姑娘,姑娘显然比小姐要显得更为疏远一些。
不过!
这么叫却又是正确的。
因为——
事实上,少女并不属于美凤院。她只是住在这里,并没有妓籍,甚至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而且当时,彩云还很清楚地记得,姑娘一开始来到她们美凤院的时候,脑袋才堪堪到到她的胸前,然而现在,少女已经长到差不多跟她一般高了。
要知道,她在美凤院的人中,也都算是高了的。
三年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
尤其是……
三年前,彩云还记得姑娘曾是她们这里鼎鼎有名的才女。
只是没想到……
现在居然落得如此慵懒颓废。
……
“姑娘,你又拿书垫桌脚了!”
少女,名叫夭夭,不过在美凤院中,很少有人直接叫她的名字,听到了前者的话,也是放下了手中的东西,来到桌子前,一边打开油纸包裹的包子,一边拿起木勺子,吹了吹胡麻粥,一边吃,一边仿佛根本不在意地含着东西含糊道:“还不是因为这桌子不太平。”
“就算是这样,也不能糟蹋了啊。”
彩云捡起来认真看了看,还是当初一位有名的年轻才俊公子送给她的。那位公子,好像叫周邦熠,是附近一带郡县都公认的才子,听说半年前,已经入了太学。
彩云其实也不是什么八卦之人,但是当时很多人都在讨论,因此,听得多了,也就记住了。
而一个能进太学的才子,未来前途自是无可限量的。换作是别人,像是这种大才子,而且还前途无量的人给自己送的东西,别人怕是都要好好地收藏起来,毕竟万一哪天就有用得上的时候呢。结果……姑娘却是如此一点都不心疼地拿来垫桌脚。不过想想也是……要论有才,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应该没有人能比得过姑娘。
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虽然当时的周邦熠已经很有名,但是,姑娘却比周邦熠更有名。
三年前,虽说姑娘才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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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凤院。
顾名思义,这一听就不是一个什么好的名字。
没错!
这里是一家青楼。
此时,在这青楼最深的一个院子里,床榻之上,一名少女正抱着一部gameboy在玩着游戏,如果有人能够再靠近一点,还能发现她正在玩的游戏正正是POKéMON,而且还是POKéMON中比较古老的版本,金银版中的银版。
但是……
当她手上的东西出现在她的手上,并且反馈到整个环境中的时候,却又让人只觉得极不协调。
是的!
少女除了手上的gameboy,其他都是古色古香的。
包括她胸下的床榻,包括她身上的衣服。
这里显而易见是一个古代的环境,通过床榻的风格来看,有点像唐宋以前,但一切却又显得如此的融洽与和谐,甚至一度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一个‘游客体验区’。不过很显然,这并不是一个游客体验区。怎么说?因为旁边并没有围着栏杆还有专门收费的收费人员,更没有一堆人围在这里拍照,而是偌大的房间里,只有她。
而且,通过少女的脸色也是可以看得出来,少女应该是从昨晚就一直修仙到现在,所以,黑眼圈都有点显现了。
……
大街上。
“瞧一瞧,看一看嘞!”
“包子,新鲜出炉的包子!”
“……”
同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拍戏,但是,这并不是在拍戏,一个丫鬟,年纪看上去有点大,恐怕也有十七八岁了,此时正从外面买了包子、买了胡麻粥赶着回来。
在穿过了好几个走廊,这才叩响了房门。
“进来!”
正是前面那少女的声音。
才十六岁不到,因此声音还有些清脆稚嫩。
听到银铃般的声音想起,丫鬟也是推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
一股闷热的气息便扑面而来。
昨天晚上并未下雨,而且近些日子,天气也并不热。
但是……
屋里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夏天午后。于是,丫鬟絮絮叨叨的话便又响了起来,“都说了晚上要开窗通风,姑娘就是不听。”
丫鬟的名字叫彩云,是少女的专用婢女。
而且……
彩云所说的‘姑娘’,也是有讲究的。
一般假如真的是从属关系,彩云就直接称呼少女为小姐了,但是,在这里却用了姑娘,姑娘显然比小姐要显得更为疏远一些。
不过!
这么叫却又是正确的。
因为——
事实上,少女并不属于美凤院。她只是住在这里,并没有妓籍,甚至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而且当时,彩云还很清楚地记得,姑娘一开始来到她们美凤院的时候,脑袋才堪堪到到她的胸前,然而现在,少女已经长到差不多跟她一般高了。
要知道,她在美凤院的人中,也都算是高了的。
三年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
尤其是……
三年前,彩云还记得姑娘曾是她们这里鼎鼎有名的才女。
只是没想到……
现在居然落得如此慵懒颓废。
……
“姑娘,你又拿书垫桌脚了!”
少女,名叫夭夭,不过在美凤院中,很少有人直接叫她的名字,听到了前者的话,也是放下了手中的东西,来到桌子前,一边打开油纸包裹的包子,一边拿起木勺子,吹了吹胡麻粥,一边吃,一边仿佛根本不在意地含着东西含糊道:“还不是因为这桌子不太平。”
“就算是这样,也不能糟蹋了啊。”
彩云捡起来认真看了看,还是当初一位有名的年轻才俊公子送给她的。那位公子,好像叫周邦熠,是附近一带郡县都公认的才子,听说半年前,已经入了太学。
彩云其实也不是什么八卦之人,但是当时很多人都在讨论,因此,听得多了,也就记住了。
而一个能进太学的才子,未来前途自是无可限量的。换作是别人,像是这种大才子,而且还前途无量的人给自己送的东西,别人怕是都要好好地收藏起来,毕竟万一哪天就有用得上的时候呢。结果……姑娘却是如此一点都不心疼地拿来垫桌脚。不过想想也是……要论有才,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应该没有人能比得过姑娘。
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虽然当时的周邦熠已经很有名,但是,姑娘却比周邦熠更有名。
三年前,虽说姑娘才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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