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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立即飞速赶到薄落谷,力争将豹子的大军拖住,最好能包围起来。
后军的三万人马接到消息之后,迅速前进,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薄落谷,参加围歼豹子的战斗。
还有一万人要留守在三关和凡亭山,这是大军的退路,千万不能有闪失。
鲜卑人经过灵州、富平、三关和凡亭山几战之后,已经折损两万人,只有十万人马可以调配。
和连刚刚说完,东羌人旭癸就主动要求留守三关和凡亭山,他说自己要留在六盘山以北,不到长安去了。和连很奇怪,问道:“你要是不去,损失可就大了,你想空手而归?”
律日推演奚落道:“他在高平城的时候就说了,他不去六盘山以南,他说豹子会把他吃了。”
宴荔游笑呵呵地说道:“不去好,不去好,他不去,我们可以多分一点财物,哈哈……”
拓跋峰也笑着骂了两句,“你胆子这么小,怎么还总是攻打大汉国?”
旭癸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任由他们调侃打趣。
“那前军由……”
“当然是大王了。”拓跋锋没等和连说话,立即笑道,“此等重任非大王莫属。大王击败豹子后,当一马当先,率军直下长安,成就千秋伟业。”
和连略略犹豫了一下。他本不想亲自涉险,这种事应该由律日推演和宴荔游这种悍将打头阵。这两个部落欠了弹汗山王廷许多财物,为了这次南下他已经把这些债务一笔勾销了。债不用还了,那打仗就应该多多出力。然而,拓跋锋的话让他很难再做这种安排,他是大王,他不能让自己的部下认为自己胆小,不敢冲锋陷阵。
和连望着拓跋锋,心里非常不满。你自己不愿意打头阵也就算了,为什么要把我推到前面?拓跋锋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想……
“好,那就本王亲自率军先到薄落谷。”和连随意地笑笑,接着转头看看暮盖廷,“九原王是不是随我一道?”
暮盖廷不屑地看了一眼旭癸,大声说道:“我倒要看看,豹子怎么把我吃了。好,我随大王为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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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落谷位于六盘山东麓,泾水河上游,距离凡亭山有一百多里。
和连带着大军停在谷外,焦急地等待着斥候的消息。
汉军趁着黑夜,突然之间撤出了战场,其速度之快,令鲜卑人措手不及。和连毫不犹豫,带着三万人率先追了下来。
斥候们纷纷打马归来,所有人都没有发现汉军的踪迹。
“加派人手,再探,把搜索范围扩大到八里之外,薄落谷里的每一处山林都不要漏过。”和连想了一下,挥手说道:“大家都以号角回报,争取时间,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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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盖廷拍马走到和连身边,笑着说道:“看样子,大王的确多虑了,豹子眼见不敌,早就逃之夭夭了。”
“你也这么想?”和连一边轻轻抚mo着坐下战马的鬃毛,一边笑着问道。
“大王,豹子率部在凡亭山阻击,和我们真刀真枪地干,寸土必争,这可不是假的,他的士兵伤亡惨重,大家有目共睹。”暮盖廷说道,“如果他要诱敌,要在薄落谷伏击我们,用得着和我们这么打吗?豹子早一点撤到薄落谷对他更有利?以我看,他是没办法继续坚守凡亭山,只好一撤了之了。”
“他还有五六万人马,完全可以继续坚持一段时间。”和连说道,“他这么突然一撤,肯定有名堂。”
“大王太小心了。”暮盖廷笑道,“你看看汉军的营地,到处都是开膛破肚的战马,可见他们已经断粮了,不撤不行啊。另外,如果汉军粮草不济,那么汉军的武器肯定也没有补充。这种阻击战非常消耗武器,尤其是长箭,没有武器怎么坚持?”
和连想了一下,觉得暮盖廷说的有道理,但他心里隐隐约约的就是不踏实。豹子手上还有五六万人,骑兵也还完整,他会轻易放弃?以豹子过去的战绩来看,他是一个兵行险着的打仗天才,应该要反击的,但他不在薄落谷,会在哪里反击呢?
“还是慎重一点好。”和连谨慎地说道,“只要出了薄落谷,我们就可以跃马扬鞭,毫无阻碍的一直杀到长安城,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还是小心为上。”
暮盖廷无奈地笑笑,不以为然地连连摇头。
===
雷重坐在草地上,和周围的几个新战友窃窃私语。
阎柔的这一营人马最后还是打完了,剩下的三百多人重新组成一个屯,并到了鲜于银的部队里,直接统率他们的军司马就是小懒。
雷重随着步兵大军一路急撤,跑了一百多里山路之后,没有进入薄落谷继续南撤,而是拐了个弯上了升头山。雷重很奇怪,怎么大军不撤回临泾城死守,跑到这荒山野岭干什么?难道鲜卑人已经追来了,大家来不及逃只好躲到山上?
想不明白的事雷重就不想,跟着走就是了,只要有饭吃。他一向不喜欢动脑子,更不愿意多嘴多舌四处打听,他已经习惯了过这种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日子。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所以他从来不想将来的事情,他认为自己只要把今天的日子过好就行。当然如果能吃饱,那就更好了,他就心满意足了。
这几年他跟着不同的人打仗,感觉最深的就是走路,走很多很多不同的路,没完没了的路,有时候他就想,如果年复一年的这么走下去,他会不会把大汉国的山山水水都走遍呢?随即他否决了自己这个荒唐的想法。他很快就会死的,他会想身边成千上万的战友一样,随时随地倒在任何一个角落,他不可能活到哪一天的。
“军司马大人有二十岁吗?”
雷重摇摇头,笑道:“没有吧?我听说他和豹子大人一样,过去是个斥候。他也参加了卢龙塞大战,是个勇士。”
“跟在豹子大人后面就是好,这么年轻就是军司马了。”有个士兵羡慕地说道,“雷重,你都打了四五年的仗了,为什么连个什长都不是?”
雷重咧嘴笑了,他没有说话,神情黯淡。
他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看到别人升官,他也愤愤不平过,但自从他经历了太多的死亡,亲手埋葬了成百上千的战友之后,他就再也不想这个问题了,他只想活着。
看看现在,和他一起走进军营的士兵还剩下多少人活着?无论是升官的还是没有升官的,无论是他忌妒的还是和他关系密切的,如今都躺在冰冷的地下化作了一堆白骨,甚至还有许多人尸骨无存。他能活下来,能活到现在,不仅仅是幸运,也是莫大的幸福,其他的所有东西,在他眼里,就象这山野间的寒风一样,没有任何意义。
“雷重,你说我们为什么要跑到山上来?”一个士兵拍拍雷重的肩膀,小声问道,“是不是要伏击鲜卑人?”
“怎么可能,就我们这么点人马?”另外一个士兵嗤之以鼻,“你没有看到豹子大人带着骑兵走了吗?”
“这是上官们的事,我们操心干什么?”雷重笑着躺倒在地,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睡觉吧,快睡觉,多活一天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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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立即飞速赶到薄落谷,力争将豹子的大军拖住,最好能包围起来。
后军的三万人马接到消息之后,迅速前进,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薄落谷,参加围歼豹子的战斗。
还有一万人要留守在三关和凡亭山,这是大军的退路,千万不能有闪失。
鲜卑人经过灵州、富平、三关和凡亭山几战之后,已经折损两万人,只有十万人马可以调配。
和连刚刚说完,东羌人旭癸就主动要求留守三关和凡亭山,他说自己要留在六盘山以北,不到长安去了。和连很奇怪,问道:“你要是不去,损失可就大了,你想空手而归?”
律日推演奚落道:“他在高平城的时候就说了,他不去六盘山以南,他说豹子会把他吃了。”
宴荔游笑呵呵地说道:“不去好,不去好,他不去,我们可以多分一点财物,哈哈……”
拓跋峰也笑着骂了两句,“你胆子这么小,怎么还总是攻打大汉国?”
旭癸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任由他们调侃打趣。
“那前军由……”
“当然是大王了。”拓跋锋没等和连说话,立即笑道,“此等重任非大王莫属。大王击败豹子后,当一马当先,率军直下长安,成就千秋伟业。”
和连略略犹豫了一下。他本不想亲自涉险,这种事应该由律日推演和宴荔游这种悍将打头阵。这两个部落欠了弹汗山王廷许多财物,为了这次南下他已经把这些债务一笔勾销了。债不用还了,那打仗就应该多多出力。然而,拓跋锋的话让他很难再做这种安排,他是大王,他不能让自己的部下认为自己胆小,不敢冲锋陷阵。
和连望着拓跋锋,心里非常不满。你自己不愿意打头阵也就算了,为什么要把我推到前面?拓跋锋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想……
“好,那就本王亲自率军先到薄落谷。”和连随意地笑笑,接着转头看看暮盖廷,“九原王是不是随我一道?”
暮盖廷不屑地看了一眼旭癸,大声说道:“我倒要看看,豹子怎么把我吃了。好,我随大王为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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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落谷位于六盘山东麓,泾水河上游,距离凡亭山有一百多里。
和连带着大军停在谷外,焦急地等待着斥候的消息。
汉军趁着黑夜,突然之间撤出了战场,其速度之快,令鲜卑人措手不及。和连毫不犹豫,带着三万人率先追了下来。
斥候们纷纷打马归来,所有人都没有发现汉军的踪迹。
“加派人手,再探,把搜索范围扩大到八里之外,薄落谷里的每一处山林都不要漏过。”和连想了一下,挥手说道:“大家都以号角回报,争取时间,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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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盖廷拍马走到和连身边,笑着说道:“看样子,大王的确多虑了,豹子眼见不敌,早就逃之夭夭了。”
“你也这么想?”和连一边轻轻抚mo着坐下战马的鬃毛,一边笑着问道。
“大王,豹子率部在凡亭山阻击,和我们真刀真枪地干,寸土必争,这可不是假的,他的士兵伤亡惨重,大家有目共睹。”暮盖廷说道,“如果他要诱敌,要在薄落谷伏击我们,用得着和我们这么打吗?豹子早一点撤到薄落谷对他更有利?以我看,他是没办法继续坚守凡亭山,只好一撤了之了。”
“他还有五六万人马,完全可以继续坚持一段时间。”和连说道,“他这么突然一撤,肯定有名堂。”
“大王太小心了。”暮盖廷笑道,“你看看汉军的营地,到处都是开膛破肚的战马,可见他们已经断粮了,不撤不行啊。另外,如果汉军粮草不济,那么汉军的武器肯定也没有补充。这种阻击战非常消耗武器,尤其是长箭,没有武器怎么坚持?”
和连想了一下,觉得暮盖廷说的有道理,但他心里隐隐约约的就是不踏实。豹子手上还有五六万人,骑兵也还完整,他会轻易放弃?以豹子过去的战绩来看,他是一个兵行险着的打仗天才,应该要反击的,但他不在薄落谷,会在哪里反击呢?
“还是慎重一点好。”和连谨慎地说道,“只要出了薄落谷,我们就可以跃马扬鞭,毫无阻碍的一直杀到长安城,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还是小心为上。”
暮盖廷无奈地笑笑,不以为然地连连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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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重坐在草地上,和周围的几个新战友窃窃私语。
阎柔的这一营人马最后还是打完了,剩下的三百多人重新组成一个屯,并到了鲜于银的部队里,直接统率他们的军司马就是小懒。
雷重随着步兵大军一路急撤,跑了一百多里山路之后,没有进入薄落谷继续南撤,而是拐了个弯上了升头山。雷重很奇怪,怎么大军不撤回临泾城死守,跑到这荒山野岭干什么?难道鲜卑人已经追来了,大家来不及逃只好躲到山上?
想不明白的事雷重就不想,跟着走就是了,只要有饭吃。他一向不喜欢动脑子,更不愿意多嘴多舌四处打听,他已经习惯了过这种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日子。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所以他从来不想将来的事情,他认为自己只要把今天的日子过好就行。当然如果能吃饱,那就更好了,他就心满意足了。
这几年他跟着不同的人打仗,感觉最深的就是走路,走很多很多不同的路,没完没了的路,有时候他就想,如果年复一年的这么走下去,他会不会把大汉国的山山水水都走遍呢?随即他否决了自己这个荒唐的想法。他很快就会死的,他会想身边成千上万的战友一样,随时随地倒在任何一个角落,他不可能活到哪一天的。
“军司马大人有二十岁吗?”
雷重摇摇头,笑道:“没有吧?我听说他和豹子大人一样,过去是个斥候。他也参加了卢龙塞大战,是个勇士。”
“跟在豹子大人后面就是好,这么年轻就是军司马了。”有个士兵羡慕地说道,“雷重,你都打了四五年的仗了,为什么连个什长都不是?”
雷重咧嘴笑了,他没有说话,神情黯淡。
他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看到别人升官,他也愤愤不平过,但自从他经历了太多的死亡,亲手埋葬了成百上千的战友之后,他就再也不想这个问题了,他只想活着。
看看现在,和他一起走进军营的士兵还剩下多少人活着?无论是升官的还是没有升官的,无论是他忌妒的还是和他关系密切的,如今都躺在冰冷的地下化作了一堆白骨,甚至还有许多人尸骨无存。他能活下来,能活到现在,不仅仅是幸运,也是莫大的幸福,其他的所有东西,在他眼里,就象这山野间的寒风一样,没有任何意义。
“雷重,你说我们为什么要跑到山上来?”一个士兵拍拍雷重的肩膀,小声问道,“是不是要伏击鲜卑人?”
“怎么可能,就我们这么点人马?”另外一个士兵嗤之以鼻,“你没有看到豹子大人带着骑兵走了吗?”
“这是上官们的事,我们操心干什么?”雷重笑着躺倒在地,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睡觉吧,快睡觉,多活一天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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