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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继续给我“洗脑”。
我看了一眼大军,没有回答而是示意他接着说,大军也并不觉得尴尬,见自己的目的达到自问自答地说:“谢哥从来不收任何好处,对谁都一视同仁,甚至有的管教收了犯人家属的好处做的太过分了,谢哥都会出面维持秩序!”
“是么?”这一点就让我有点意外了。
有人说警察尤其刑警狱警的身上,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些匪气,比如冯雪那个母老虎,比如昨天晚上手持警棍冲进号房的管教……
关于这一点客观的说,并不能把责任完全都怪罪到这些警察身上,怪罪他们之前如果首先想想他们需要面对什么人就明白了。
他们每天都要跟各种各样作奸犯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打交道”,这种前提下如果自身的气势和威压不过强大,怎么可能镇得住那些穷凶极恶的人物?
这也是为什么好多普通人看到警察的第一眼就会心里突突,并不是因为你做了多少亏心事而感到心虚,而是你在他们气势的威压之下,不由自主的在第一时间就会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所以经验老道的警察,通常和人仅仅一个照面就能判断出他面前的那个人是不是心里有鬼。
当然,凡事都存在两面性,警察的这种职业素养在侦查审讯的时候自然是无往不利,但是因为他们的这种工作性质,同时又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的沾染了太多的恶劣习气,比如现实中的警察可不像电视剧中那样文绉绉的,现实中的警察个个都是张口骂娘的主儿。
当然负面的东西可不仅仅是直观的这些,在这个蛀虫无处不在;潜规则无处不在的世界,整天见惯了各种各样犯罪手段的警察更难独善其身,所以“不收受任何好处”这种做法,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股清流”般的存在。
至于“有套衡量好人坏人的准则”这种做法,放在一个毫不徇私;正义感爆棚的警察身上,就没有什么难以让人接受的了。
毕竟法律之外,无外乎人情。
不久之前的一宗杀人案轰动一时,当母亲的杀死了亲生儿子,然后去公安局自首,主动要求自己为儿子偿命。
儿子从小天生智力不足,老伴儿走的早,一直是老母亲自己照顾儿子,案发当时老母亲已经九十多岁高龄,儿子也已经七十岁了,老母亲最后给儿子做了一顿好吃的,并在里面掺了毒药……
老人自己的遗书里面是这样写的:
眼看着他(儿子)在我面前捂着肚子喊痛,我真的无能为力,我真的老了,已经感觉到自己时日不多了,虽然可以把他送到福利院,但是把他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我不放心,我怕他受罪,倒不如我带他走……
后来老母亲附近的街坊邻居联名上书请愿,请求判老人无罪,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法院最终确实对老母亲从轻做出了判决,但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罪犯如果执法者对她酌情放宽一些要求,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如果那些虐待老人、拐卖儿童、侵吞公款、严重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犯罪心理特别扭曲;犯罪情节特别变.态;犯罪后果极为严重的罪犯,法律有时候很难对其作出其应有的惩处,如果这时候执法者如果能做到对其严厉执法,恐怕也将会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吧。
的继续给我“洗脑”。
我看了一眼大军,没有回答而是示意他接着说,大军也并不觉得尴尬,见自己的目的达到自问自答地说:“谢哥从来不收任何好处,对谁都一视同仁,甚至有的管教收了犯人家属的好处做的太过分了,谢哥都会出面维持秩序!”
“是么?”这一点就让我有点意外了。
有人说警察尤其刑警狱警的身上,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些匪气,比如冯雪那个母老虎,比如昨天晚上手持警棍冲进号房的管教……
关于这一点客观的说,并不能把责任完全都怪罪到这些警察身上,怪罪他们之前如果首先想想他们需要面对什么人就明白了。
他们每天都要跟各种各样作奸犯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打交道”,这种前提下如果自身的气势和威压不过强大,怎么可能镇得住那些穷凶极恶的人物?
这也是为什么好多普通人看到警察的第一眼就会心里突突,并不是因为你做了多少亏心事而感到心虚,而是你在他们气势的威压之下,不由自主的在第一时间就会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所以经验老道的警察,通常和人仅仅一个照面就能判断出他面前的那个人是不是心里有鬼。
当然,凡事都存在两面性,警察的这种职业素养在侦查审讯的时候自然是无往不利,但是因为他们的这种工作性质,同时又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的沾染了太多的恶劣习气,比如现实中的警察可不像电视剧中那样文绉绉的,现实中的警察个个都是张口骂娘的主儿。
当然负面的东西可不仅仅是直观的这些,在这个蛀虫无处不在;潜规则无处不在的世界,整天见惯了各种各样犯罪手段的警察更难独善其身,所以“不收受任何好处”这种做法,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股清流”般的存在。
至于“有套衡量好人坏人的准则”这种做法,放在一个毫不徇私;正义感爆棚的警察身上,就没有什么难以让人接受的了。
毕竟法律之外,无外乎人情。
不久之前的一宗杀人案轰动一时,当母亲的杀死了亲生儿子,然后去公安局自首,主动要求自己为儿子偿命。
儿子从小天生智力不足,老伴儿走的早,一直是老母亲自己照顾儿子,案发当时老母亲已经九十多岁高龄,儿子也已经七十岁了,老母亲最后给儿子做了一顿好吃的,并在里面掺了毒药……
老人自己的遗书里面是这样写的:
眼看着他(儿子)在我面前捂着肚子喊痛,我真的无能为力,我真的老了,已经感觉到自己时日不多了,虽然可以把他送到福利院,但是把他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我不放心,我怕他受罪,倒不如我带他走……
后来老母亲附近的街坊邻居联名上书请愿,请求判老人无罪,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法院最终确实对老母亲从轻做出了判决,但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罪犯如果执法者对她酌情放宽一些要求,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如果那些虐待老人、拐卖儿童、侵吞公款、严重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犯罪心理特别扭曲;犯罪情节特别变.态;犯罪后果极为严重的罪犯,法律有时候很难对其作出其应有的惩处,如果这时候执法者如果能做到对其严厉执法,恐怕也将会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