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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夜突然袭来的陌生人,即便这个跨坐在自己身上的人分量并不重,但穷山恶水出刁民,如今这黑暗里,对面之人也不辨敌我。他有些害怕的想,这等偏远之地,极有可能山民都崇尚暴力,如今好汉不吃眼前亏。
想到此处,他便急匆匆道:“你别打我。我给你钱!或者要打也可以,但别打脸!”
跨坐在他身上的人却不为所动,似乎在盯着他看,观察他。
宋铭成的这番话下去令该人果然动作停滞了下来,而宋铭成也趁此机会,反客为主,一个使力,翻身把对方压在了身下。
对方传来一声小小的惊呼。
这一声呼喊不比刚才那一声那么大,然而却让宋铭成听清楚了,自己此刻压在身下的,是个女孩子。
然而高度神经紧张之下,他并没有马上从女孩子身上放开,只是继续压制着对方道:“你是谁?半夜在这里干嘛?”
那女孩想必是山区当地人,隔了半响,才回答道:“额,额叫彩凤,张彩凤,额饿了,来河里抓鱼吃。”
宋铭成听到对方一口土话,放下警惕的同时也有些扫兴,一边松开对对方的钳制,一边抱怨道:“都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靠,半夜遇到个土包子。”
不过说到鱼,宋铭成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
“哎,土包子,你说有鱼?那你的鱼在哪里?弄点给我吃吃。”
对面叫张彩凤的小土包子却并没有回答他,而是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你,你,你尊是从城里来的木?”她的语气里充满了憧憬和期待,“额,额在广播里,听过城里,你,你能不能给额讲讲城里。”
宋铭成有些没好气:“凭什么我要给你讲啊,我饿死了快。”
“那额把鱼都给你次!”
宋铭成要的就是这效果,他故意又摆足了架子,才勉为其难道:“那好吧!”
于是,他更加“勉为其难”的吃完了对面小土包子花了几个小时才弄到的十几条小鱼,一边嫌弃的抱怨着这鱼做的不够好吃,一边还觉得不够饱。
他看见小土包子张彩凤正蹲在地上看着他,似乎等着他给她讲城里那些故事。
他清了清嗓子,发了话:“城里呢,城里就比这儿好上太多了,城里人都穿的时尚又体面,你懂吧?就是男的都穿黑西装,女的都穿裙子,很漂亮的那种,而且城里人都干净,不像你这样的。只有又白又有钱还漂亮的女的才受欢迎,你知道么?”
小土包子听的一愣一愣的。
宋铭成有点烦,他不想和这个山区里的土包子姑娘待在一起太久,连编纂点城市里的故事都不愿意,他有些烦躁的往睡衣口袋里掏了掏,竟然摸到了一粒刚才放进去的玻璃弹珠。
他随手拿出这颗弹珠:“喏,这可是城里的夜明珠,我要回去睡觉了,不和你讲城里的事了,这颗夜明珠很值钱的,看你投缘,就给你吧。”
小土包子双目灼灼的看着这颗弹珠,有些怯懦的伸出手来摸了摸:“你尊的给额么?”
宋铭成毕竟也只是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当下就更加烦躁了:“是啊是啊,给你了,快走吧。”
说完他把弹珠硬塞进了小土包子的手里,大踏步的走了。
他没有想到,第二天,小土包子竟然找到了他住的屋子,来敲了门。
“额,额觉得夜明珠太贵重,额所以再给你送些鱼!额再去抓,再给你送!”她这样说着,放下一小碗的小鱼,便跑开了。
当天这小土包子一共给宋二小少爷送了四次的鱼,甚至把自己的面饽饽也拿来给了他,然后便坐在一边盯着宋铭成。
宋铭成许是真饿惨了,他连那个面饽饽也一口不剩的吃完了。
他瞟了一眼小土包子,这才发现她虽然黑了点,但眉目和五官却很不错,看起来比自己现在班级里的班花似乎还好看些,像是个美人胚子,可惜穿的实在破了点,脸也实在脏了点,再往下看,宋铭成才突然发现了,这个小土包子的手臂上,有一个清晰的淤血和青肿。
“那是我昨晚砸的么?”他有些不好意思。
小土包子却不在意:“么事,额么事。”她说完朝宋铭成甜甜一笑,“谢谢你的夜明珠。”
这之后宋铭成便算有了个小跟班,这个小土包子天天来给宋铭成送小鱼,有时候也带来番薯。她总是用一种崇拜又不敢触碰的表情看着宋铭成。
直到宋铭成走的那天,小土包子又早早的来了,她似乎也听说了宋铭成要走的消息,脸色有些忧伤,而自从宋铭成说她一口土话难听之后,她也不大讲话,只安静的站在一边,看着宋铭成。等司机的汽车开进山区的时候,她吓得跑进了村民的身边,定定的看着宋铭成。
宋铭成却没再看她,他想,我终于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进了车子里。
山区的景色便被飞驰的车速远远甩在身后。
宋二小少爷想听歌,他把手放进口袋里,想要掏出自己的ipod,而口袋里却突然滚出一颗滚圆亮晶晶的东西。
他捡起来,定睛一看,是那颗送给小土包子的玻璃珠。她竟然还了回来?
宋铭成联想起几次,小土包子都一边爱不释手的看着玻璃珠,一边偷眼看自己的表情,她一直嘟囔着这颗夜明珠太贵重了,她第一次收到这么大的礼物。
那个时候宋铭成只在心里嘲笑,他想,真是个土包子,这种玻璃珠子根本不值钱,也就骗骗她这种没见识的山里人罢了。
而此刻,宋铭成看着自己手中的玻璃珠,却有些胸闷。
她一定是觉得太贵重了,所以偷偷还了回来。
宋铭成想到她手上的那个淤青还没有消去,第一次有些胸闷,难得的他的内心也升腾起一股罪恶感。
那个山村很穷,真的很穷,每个孩子几乎都吃不饱,自己只拿着一颗不值钱的玻璃珠就欺骗对方是夜明珠,从对方身上骗来了不少吃的,而对方每天吃不饱还要为自己去抓小鱼,到头来也并没有那愚昧的贪心,而是把“夜明珠”还了回来。宋铭成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些卑劣。
他想,小土包子,如果再有机会让我遇到你的话,我一定好好报答你,好好对你,再也不对你不耐烦,也不嘲笑你乡土。
然而,十岁左右的少年,生活里有太多的东西分散他的注意力。回到城市的宋二小少爷,转头就把自己的这个承诺给忘记了。
直到这一天,直到这一天时光把当年的那个小土包子又重新带到他面前。
她现在叫文学,不再叫张彩凤了。她现在也比过去漂亮太多了,甚至长得非常符合宋铭成现在的审美情趣,她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土话了,她甚至有了点张牙舞爪的味道。她终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城市的女性了。
宋铭成的心里是百感交集的。他想,她变了,她变得不是当年那个土包子了。然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内心最柔软的一块地方,已经打扫干净等着她拎包入住了。在他自己都没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对她给予了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的温情和温柔。
而此刻在他眼前的文学什么也不知情。她一直不知道,在帝色会所的那一次,并不是她与宋铭成的第一次相遇,他们的命运,在更早的时候,已经被连接在了一起。
世界上有一万种奇迹,但是最美好的那种,就是遇见彼此,爱上彼此了。
对黑夜突然袭来的陌生人,即便这个跨坐在自己身上的人分量并不重,但穷山恶水出刁民,如今这黑暗里,对面之人也不辨敌我。他有些害怕的想,这等偏远之地,极有可能山民都崇尚暴力,如今好汉不吃眼前亏。
想到此处,他便急匆匆道:“你别打我。我给你钱!或者要打也可以,但别打脸!”
跨坐在他身上的人却不为所动,似乎在盯着他看,观察他。
宋铭成的这番话下去令该人果然动作停滞了下来,而宋铭成也趁此机会,反客为主,一个使力,翻身把对方压在了身下。
对方传来一声小小的惊呼。
这一声呼喊不比刚才那一声那么大,然而却让宋铭成听清楚了,自己此刻压在身下的,是个女孩子。
然而高度神经紧张之下,他并没有马上从女孩子身上放开,只是继续压制着对方道:“你是谁?半夜在这里干嘛?”
那女孩想必是山区当地人,隔了半响,才回答道:“额,额叫彩凤,张彩凤,额饿了,来河里抓鱼吃。”
宋铭成听到对方一口土话,放下警惕的同时也有些扫兴,一边松开对对方的钳制,一边抱怨道:“都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靠,半夜遇到个土包子。”
不过说到鱼,宋铭成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
“哎,土包子,你说有鱼?那你的鱼在哪里?弄点给我吃吃。”
对面叫张彩凤的小土包子却并没有回答他,而是问了另外一个问题:“你,你,你尊是从城里来的木?”她的语气里充满了憧憬和期待,“额,额在广播里,听过城里,你,你能不能给额讲讲城里。”
宋铭成有些没好气:“凭什么我要给你讲啊,我饿死了快。”
“那额把鱼都给你次!”
宋铭成要的就是这效果,他故意又摆足了架子,才勉为其难道:“那好吧!”
于是,他更加“勉为其难”的吃完了对面小土包子花了几个小时才弄到的十几条小鱼,一边嫌弃的抱怨着这鱼做的不够好吃,一边还觉得不够饱。
他看见小土包子张彩凤正蹲在地上看着他,似乎等着他给她讲城里那些故事。
他清了清嗓子,发了话:“城里呢,城里就比这儿好上太多了,城里人都穿的时尚又体面,你懂吧?就是男的都穿黑西装,女的都穿裙子,很漂亮的那种,而且城里人都干净,不像你这样的。只有又白又有钱还漂亮的女的才受欢迎,你知道么?”
小土包子听的一愣一愣的。
宋铭成有点烦,他不想和这个山区里的土包子姑娘待在一起太久,连编纂点城市里的故事都不愿意,他有些烦躁的往睡衣口袋里掏了掏,竟然摸到了一粒刚才放进去的玻璃弹珠。
他随手拿出这颗弹珠:“喏,这可是城里的夜明珠,我要回去睡觉了,不和你讲城里的事了,这颗夜明珠很值钱的,看你投缘,就给你吧。”
小土包子双目灼灼的看着这颗弹珠,有些怯懦的伸出手来摸了摸:“你尊的给额么?”
宋铭成毕竟也只是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当下就更加烦躁了:“是啊是啊,给你了,快走吧。”
说完他把弹珠硬塞进了小土包子的手里,大踏步的走了。
他没有想到,第二天,小土包子竟然找到了他住的屋子,来敲了门。
“额,额觉得夜明珠太贵重,额所以再给你送些鱼!额再去抓,再给你送!”她这样说着,放下一小碗的小鱼,便跑开了。
当天这小土包子一共给宋二小少爷送了四次的鱼,甚至把自己的面饽饽也拿来给了他,然后便坐在一边盯着宋铭成。
宋铭成许是真饿惨了,他连那个面饽饽也一口不剩的吃完了。
他瞟了一眼小土包子,这才发现她虽然黑了点,但眉目和五官却很不错,看起来比自己现在班级里的班花似乎还好看些,像是个美人胚子,可惜穿的实在破了点,脸也实在脏了点,再往下看,宋铭成才突然发现了,这个小土包子的手臂上,有一个清晰的淤血和青肿。
“那是我昨晚砸的么?”他有些不好意思。
小土包子却不在意:“么事,额么事。”她说完朝宋铭成甜甜一笑,“谢谢你的夜明珠。”
这之后宋铭成便算有了个小跟班,这个小土包子天天来给宋铭成送小鱼,有时候也带来番薯。她总是用一种崇拜又不敢触碰的表情看着宋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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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铭成却没再看她,他想,我终于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进了车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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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二小少爷想听歌,他把手放进口袋里,想要掏出自己的ipod,而口袋里却突然滚出一颗滚圆亮晶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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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铭成联想起几次,小土包子都一边爱不释手的看着玻璃珠,一边偷眼看自己的表情,她一直嘟囔着这颗夜明珠太贵重了,她第一次收到这么大的礼物。
那个时候宋铭成只在心里嘲笑,他想,真是个土包子,这种玻璃珠子根本不值钱,也就骗骗她这种没见识的山里人罢了。
而此刻,宋铭成看着自己手中的玻璃珠,却有些胸闷。
她一定是觉得太贵重了,所以偷偷还了回来。
宋铭成想到她手上的那个淤青还没有消去,第一次有些胸闷,难得的他的内心也升腾起一股罪恶感。
那个山村很穷,真的很穷,每个孩子几乎都吃不饱,自己只拿着一颗不值钱的玻璃珠就欺骗对方是夜明珠,从对方身上骗来了不少吃的,而对方每天吃不饱还要为自己去抓小鱼,到头来也并没有那愚昧的贪心,而是把“夜明珠”还了回来。宋铭成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些卑劣。
他想,小土包子,如果再有机会让我遇到你的话,我一定好好报答你,好好对你,再也不对你不耐烦,也不嘲笑你乡土。
然而,十岁左右的少年,生活里有太多的东西分散他的注意力。回到城市的宋二小少爷,转头就把自己的这个承诺给忘记了。
直到这一天,直到这一天时光把当年的那个小土包子又重新带到他面前。
她现在叫文学,不再叫张彩凤了。她现在也比过去漂亮太多了,甚至长得非常符合宋铭成现在的审美情趣,她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土话了,她甚至有了点张牙舞爪的味道。她终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城市的女性了。
宋铭成的心里是百感交集的。他想,她变了,她变得不是当年那个土包子了。然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内心最柔软的一块地方,已经打扫干净等着她拎包入住了。在他自己都没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对她给予了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的温情和温柔。
而此刻在他眼前的文学什么也不知情。她一直不知道,在帝色会所的那一次,并不是她与宋铭成的第一次相遇,他们的命运,在更早的时候,已经被连接在了一起。
世界上有一万种奇迹,但是最美好的那种,就是遇见彼此,爱上彼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