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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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先生和其他男宾指挥着做些变动时,女士们在楼梯上跑上跑下,按铃使唤仆人。费尔法克斯太太被召进房,报告各类披肩、服装和帷幔等家藏物资情况。三楼的有些大橱也来个兜底翻寻,里面的一应物件,如带裙环的织锦裙子、缎子宽身女裙、黑色丝织品、花边垂带等,都由使女们成抱捧下楼来,经过挑选,又把选中的东西送进客厅内的小厅里。
与此同时,罗切斯特先生把女士们再次叫到他周围,选中了几位加入他一组。“当然英格拉姆小姐是属于我的。”他说,随后他又点了两位埃希顿小姐和登特夫人的名。他瞧了瞧我,我恰巧在他身边,替登特太太把松开的手镯扣好。
“你来玩吗?”他问。我摇了摇头。他没有坚持,我真怕他会呢。他允许我安静地回到平时的座位上去。
他和搭档们退到了帷幔后头,而由登特上校领头的另一组人,在排成半圆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其中一位叫埃希顿先生的男士注意到了我,好像提议应当邀请我加入他们,但英格拉姆夫人立即否决了他的建议。
“不行,”我听见她说,“她看上去一副蠢相,玩不来这类游戏。”
没过多久,铃声响了,幕拉开了。在拱门内,出现了乔治·林恩爵士用白布裹着的巨大身影,他也是由罗切斯特先生选中的。他前面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本大书,他一侧站着艾米·埃希顿,身上披着罗切斯特先生的斗篷,手里拿着一本书。有人在看不见的地方摇响了欢快的铃声。随后阿黛勒(她坚持参加监护人的一组)跳跳蹦蹦来到前面,把挽在胳膊上的一篮子花朝她周围撒去。接着雍容华贵的英格拉姆小姐露面了,一身素装,头披长纱,额上戴着圈玫瑰花。她身边走着罗切斯特先生,两人一起踱向桌子。他们跪了下来,与此同时,一样浑身着白的登特太太和路易莎·埃希顿,在他们身后站定。接着一个用哑剧来表现的仪式开始了,不难看出,这是场哑剧婚礼。结束时登特上校和他的一伙人悄悄地商量了两分钟,随后上校嚷道:
“新娘!”罗切斯特先生行了鞠躬礼,随后幕落。
过了好一会儿,帷幕才再次拉开。第二幕表演比第一幕显得更加精心准备。如我以前所观察的那样,客厅已垫得比餐室高出两个台阶,在客厅内靠后一两码的顶端台阶上,放置着一个硕大的大理石盆,我认出来那是温室里的一个装饰品——平时里面养着金鱼,周围布满了异国花草——它体积大,分量重,搬到这儿来一定是费了一番周折的。
在这个大盆子旁边的地毯上,坐着罗切斯特先生,身裹披肩,额缠头巾。他乌黑的眼睛、黝黑的皮肤和穆斯林式的五官,与这身打扮十分般配。他看上去活像一个东方的酋长,一个绞死人和被人绞死的角色。不久,英格拉姆小姐登场了。她也是一身东方式装束。一条大红围巾像腰带似的缠在腰间;一块绣花手帕围住额头;她那形态美丽的双臂赤裸着,其中的一条高高举起,托着优美地顶在头上的一个坛子。她的体态和容貌、她的肤色和神韵,使人想起了宗法时代的以色列公主,无疑那正是她想要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大盆子,俯身似乎要把水坛灌满,随后再次把坛子举起来放在头上。那个在井边的人好像在同她打招呼,提出了某种要求;她“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随后他从胸口的长袍里,取出一个盒子,打了开来,露出金灿灿的镯子和耳环;她做出惊叹的表情,跪了下来。他把珠宝搁在她脚边,她的神态和动作中流露出疑惑与喜悦,陌生人替她戴好了手镯,挂好了耳环。这就是以利以泽和利百加了,只不过没有骆驼。
猜谜的一方再次交头接耳起来,显然他们对这场戏所表现的字或只言片语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他们的发言人登特上校要求表现“完整的场面”,于是帷幕又一次落下。
第三幕里客厅只露出了部分,其余部分由一块悬垂的粗糙黑色布幔遮挡着。大理石盆子已被搬走,代之以一张松木桌和一把厨房椅子,借着一盏号角形灯笼的幽暗灯光,这些物品隐约可见,因为蜡烛全都灭了。
在这暗淡的场景中,坐着一个人,双手攥紧放在膝头,双目紧盯着地上。我知道这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污秽的脸、散乱的服饰(在一条胳膊上他的外衣垂挂着,好像在一场搏斗中几乎是从背上撕了下来似的)、绝望阴沉的面容、粗糙直竖的头发,完全可以叫人无法辨认。他走动时,铁链叮当作响,他的手腕上戴着手铐。
“监狱!”登特上校冲口叫道,字谜也就被猜中了。
随后是一段充分的休息时间,让表演者恢复原来的服装,他们再次走进餐室。罗切斯特先生领着英格拉姆小姐,她正夸奖着他的演技。
“你可知道,”她说,“在你饰演的三个人物中,我最喜欢最后一个。啊,要是你早生几年,你很可能会成为一个英勇高贵的拦路强盗!”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他向她转过脸问道。
“哎呀呀!全洗掉了,洗得越干净就越可惜!那个歹徒的紫红脸色同你的肤色再般配不过了。”
“那你喜欢剪径的强盗了?”
“就我喜好而言,一个英国的强盗仅次于一个意大利的土匪,而意大利的土匪稍逊于地中海的海盗。”
“好吧,不管我是谁,记住你是我的妻子,一小时之前我们已结婚,当着所有的目击者。”她哧哧一笑,脸上泛起了红晕。
“嗨,登特,”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道,“该轮到你们了。”另一组人退下去后,他和他的伙伴们在腾出来的位置上坐了下来。英格拉姆小姐坐在她首领的右侧,其余的猜谜人坐在他们两旁的椅子上。这时我不去观看演员了,不再兴趣十足地等候幕启,我的注意力已被观众所吸引。我的目光刚才还盯着拱门,此时已不可抗拒地转向了排成半圆形的椅子。登特上校和他的搭档们玩的是什么字谜游戏,选择了什么字,如何圆满地完成自己扮演的角色,我已无从记得,但每场演出后互相商量的情景,却历历如在目前。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转向英格拉姆小姐,英格拉姆小姐又转向罗切斯特先生,我看见她向他侧过头去,直到她乌油油的鬈发几乎触到了他的肩膀,拂着了他的脸颊。我听到了他们相互间的耳语,我回想起他们彼此交换的眼色,甚至这一情景在我心里所激起的某种情感,此刻也在我记忆中复活了。
我曾告诉过你,读者,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如今我不可能不爱他,仅仅因为发现他不再注意我了——仅仅因为我虽在他面前度过几小时,他却朝我瞟都不瞟一眼——仅仅因为我看到他的全部注意力被一位贵妇人所吸引,而这位贵妇路过我身边时连长袍的边都不屑碰我一下,阴沉专横的目光碰巧落在我身上时,会立即转移,仿佛我太卑微而不值一顾。我不可能不爱他,仅仅因为断定他很快会娶这位小姐——仅仅因为我每天觉察到,她高傲地觉得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非常稳固;仅仅因为我时刻看着他的求婚方式尽管漫不经心,且又表现出宁愿被人追求而不追求别人,却由于随意而显得富有魅力,由于傲慢而愈是不可抗拒。
斯特先生和其他男宾指挥着做些变动时,女士们在楼梯上跑上跑下,按铃使唤仆人。费尔法克斯太太被召进房,报告各类披肩、服装和帷幔等家藏物资情况。三楼的有些大橱也来个兜底翻寻,里面的一应物件,如带裙环的织锦裙子、缎子宽身女裙、黑色丝织品、花边垂带等,都由使女们成抱捧下楼来,经过挑选,又把选中的东西送进客厅内的小厅里。
与此同时,罗切斯特先生把女士们再次叫到他周围,选中了几位加入他一组。“当然英格拉姆小姐是属于我的。”他说,随后他又点了两位埃希顿小姐和登特夫人的名。他瞧了瞧我,我恰巧在他身边,替登特太太把松开的手镯扣好。
“你来玩吗?”他问。我摇了摇头。他没有坚持,我真怕他会呢。他允许我安静地回到平时的座位上去。
他和搭档们退到了帷幔后头,而由登特上校领头的另一组人,在排成半圆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其中一位叫埃希顿先生的男士注意到了我,好像提议应当邀请我加入他们,但英格拉姆夫人立即否决了他的建议。
“不行,”我听见她说,“她看上去一副蠢相,玩不来这类游戏。”
没过多久,铃声响了,幕拉开了。在拱门内,出现了乔治·林恩爵士用白布裹着的巨大身影,他也是由罗切斯特先生选中的。他前面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本大书,他一侧站着艾米·埃希顿,身上披着罗切斯特先生的斗篷,手里拿着一本书。有人在看不见的地方摇响了欢快的铃声。随后阿黛勒(她坚持参加监护人的一组)跳跳蹦蹦来到前面,把挽在胳膊上的一篮子花朝她周围撒去。接着雍容华贵的英格拉姆小姐露面了,一身素装,头披长纱,额上戴着圈玫瑰花。她身边走着罗切斯特先生,两人一起踱向桌子。他们跪了下来,与此同时,一样浑身着白的登特太太和路易莎·埃希顿,在他们身后站定。接着一个用哑剧来表现的仪式开始了,不难看出,这是场哑剧婚礼。结束时登特上校和他的一伙人悄悄地商量了两分钟,随后上校嚷道:
“新娘!”罗切斯特先生行了鞠躬礼,随后幕落。
过了好一会儿,帷幕才再次拉开。第二幕表演比第一幕显得更加精心准备。如我以前所观察的那样,客厅已垫得比餐室高出两个台阶,在客厅内靠后一两码的顶端台阶上,放置着一个硕大的大理石盆,我认出来那是温室里的一个装饰品——平时里面养着金鱼,周围布满了异国花草——它体积大,分量重,搬到这儿来一定是费了一番周折的。
在这个大盆子旁边的地毯上,坐着罗切斯特先生,身裹披肩,额缠头巾。他乌黑的眼睛、黝黑的皮肤和穆斯林式的五官,与这身打扮十分般配。他看上去活像一个东方的酋长,一个绞死人和被人绞死的角色。不久,英格拉姆小姐登场了。她也是一身东方式装束。一条大红围巾像腰带似的缠在腰间;一块绣花手帕围住额头;她那形态美丽的双臂赤裸着,其中的一条高高举起,托着优美地顶在头上的一个坛子。她的体态和容貌、她的肤色和神韵,使人想起了宗法时代的以色列公主,无疑那正是她想要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大盆子,俯身似乎要把水坛灌满,随后再次把坛子举起来放在头上。那个在井边的人好像在同她打招呼,提出了某种要求;她“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随后他从胸口的长袍里,取出一个盒子,打了开来,露出金灿灿的镯子和耳环;她做出惊叹的表情,跪了下来。他把珠宝搁在她脚边,她的神态和动作中流露出疑惑与喜悦,陌生人替她戴好了手镯,挂好了耳环。这就是以利以泽和利百加了,只不过没有骆驼。
猜谜的一方再次交头接耳起来,显然他们对这场戏所表现的字或只言片语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他们的发言人登特上校要求表现“完整的场面”,于是帷幕又一次落下。
第三幕里客厅只露出了部分,其余部分由一块悬垂的粗糙黑色布幔遮挡着。大理石盆子已被搬走,代之以一张松木桌和一把厨房椅子,借着一盏号角形灯笼的幽暗灯光,这些物品隐约可见,因为蜡烛全都灭了。
在这暗淡的场景中,坐着一个人,双手攥紧放在膝头,双目紧盯着地上。我知道这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污秽的脸、散乱的服饰(在一条胳膊上他的外衣垂挂着,好像在一场搏斗中几乎是从背上撕了下来似的)、绝望阴沉的面容、粗糙直竖的头发,完全可以叫人无法辨认。他走动时,铁链叮当作响,他的手腕上戴着手铐。
“监狱!”登特上校冲口叫道,字谜也就被猜中了。
随后是一段充分的休息时间,让表演者恢复原来的服装,他们再次走进餐室。罗切斯特先生领着英格拉姆小姐,她正夸奖着他的演技。
“你可知道,”她说,“在你饰演的三个人物中,我最喜欢最后一个。啊,要是你早生几年,你很可能会成为一个英勇高贵的拦路强盗!”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他向她转过脸问道。
“哎呀呀!全洗掉了,洗得越干净就越可惜!那个歹徒的紫红脸色同你的肤色再般配不过了。”
“那你喜欢剪径的强盗了?”
“就我喜好而言,一个英国的强盗仅次于一个意大利的土匪,而意大利的土匪稍逊于地中海的海盗。”
“好吧,不管我是谁,记住你是我的妻子,一小时之前我们已结婚,当着所有的目击者。”她哧哧一笑,脸上泛起了红晕。
“嗨,登特,”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道,“该轮到你们了。”另一组人退下去后,他和他的伙伴们在腾出来的位置上坐了下来。英格拉姆小姐坐在她首领的右侧,其余的猜谜人坐在他们两旁的椅子上。这时我不去观看演员了,不再兴趣十足地等候幕启,我的注意力已被观众所吸引。我的目光刚才还盯着拱门,此时已不可抗拒地转向了排成半圆形的椅子。登特上校和他的搭档们玩的是什么字谜游戏,选择了什么字,如何圆满地完成自己扮演的角色,我已无从记得,但每场演出后互相商量的情景,却历历如在目前。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转向英格拉姆小姐,英格拉姆小姐又转向罗切斯特先生,我看见她向他侧过头去,直到她乌油油的鬈发几乎触到了他的肩膀,拂着了他的脸颊。我听到了他们相互间的耳语,我回想起他们彼此交换的眼色,甚至这一情景在我心里所激起的某种情感,此刻也在我记忆中复活了。
我曾告诉过你,读者,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如今我不可能不爱他,仅仅因为发现他不再注意我了——仅仅因为我虽在他面前度过几小时,他却朝我瞟都不瞟一眼——仅仅因为我看到他的全部注意力被一位贵妇人所吸引,而这位贵妇路过我身边时连长袍的边都不屑碰我一下,阴沉专横的目光碰巧落在我身上时,会立即转移,仿佛我太卑微而不值一顾。我不可能不爱他,仅仅因为断定他很快会娶这位小姐——仅仅因为我每天觉察到,她高傲地觉得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非常稳固;仅仅因为我时刻看着他的求婚方式尽管漫不经心,且又表现出宁愿被人追求而不追求别人,却由于随意而显得富有魅力,由于傲慢而愈是不可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