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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倾城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见到了有人烟的地方。放眼望去,土城高筑,城门紧闭,城墙上征旗闪动。花倾城定睛一看,顿时傻眼。那是一面纯黑色的锦旗,旗上站着一只张牙舞爪、面容狰狞的白色狼王。“北燕!”花倾城掉头就跑。北燕人有着狼一般的习性,凶残,嗜血,捍卫领地,对于外来者一律格杀勿论。也就是说,那一个浪将自己冲到了和北燕接壤的边陲,而自己方才一直是朝着北燕前进的。
“喔……喔……”
“喝……喝……”
身后的城门被打开了,小队人马从城里驾马而出。花倾城止住脚步,回身,坦然地看着身材魁梧的北燕士兵迅速地将自己包围。
“喂,中原人,你怎么不跑?”说话的是一个领头人,中原话说得不是很流利,按北燕人的官爵,看他盔甲,该是城主。
“城主金安。”花倾城将右手搭到左边的肩膀上,按照北燕人的礼仪问候道。
那人显然很是吃惊,又问道:“你来过北燕?”
“没有,妾身在书上见过关于北燕的描述。”花倾城一直低着头,努力不让自己这张祸害的脸展露人前,幸好连日奔波,自己已是风尘仆仆,就连身上的衣服,也早已看不清原来的样子。北燕人骄傲,不劫有夫之妇,故花倾城自称“妾身”,是想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成了亲,是个被他们所不屑一顾的有夫之妇。
“你,为什么来这里?”
“妾身随夫君坐船南下,岂料遇到了暴风雨,船翻了,妾身被水冲到了这儿,看见这里有人烟,便过来了。妾身这就离去,叨扰城主了。”花倾城说着,便要离去。面前的北燕士兵却不肯让开分毫。
“抓起来,我父亲刚刚去世,中原人就来了,是看不起我这个新任城主吗!”
“城主,妾身一介女流,断然不会是奸细的。”花倾城急急地辩驳,抬眸时周围的人齐齐倒吸了一口凉气。花倾城暗道不妙,果然,见众人的眼神已经由痴迷转为贪婪的欲望,纷纷恨不得将自己生生吃了。
那是一张怎样倾国倾城的脸?尚且被泥污灰尘遮盖着,仅仅一双明媚的眸,一个模糊的轮廓,就足以让人疯狂。
“把她打入地牢,谁也不许动她。谁敢动她,处以‘杀格马’”。城主留下这么一句话,调转马头就走了。
杀格马,北燕最严酷的死刑,将人绑在马后,让马儿绕着荆棘地一圈圈地跑,直到那人被磨得只剩下骨头,再拖出去分肢,挖出内脏喂狼。北燕人极信轮回,他们相信失去五脏六腑便无法超生,会永远在狼的肚子里受折磨。
果然,此话一出,顿时所有的北燕士兵都颤了颤,咬了咬牙,定了定心神,近乎残暴地推着花倾城,将她一步步地推进北燕的地牢。
花倾城一进地牢就发烧了,高烧了两日,先时城主还来看过一次,甚至请过几次大夫,只是大夫纷纷束手无策,那城主便也失望了。反正是个来历不明的人,有可能是奸细,也有可能不是,病死了倒也干净。
花倾城喉咙痛得说不出话来,身上的药早就被水冲走了。那些大夫来的时候花倾城就想把药方写下来,奈何身上连半点力气都没有,嘴巴无力地张开着却发不出声音。人都散了,地牢里顿时安静了许多。北燕的地牢不比大商,小时候见过大商的地牢,都是阴暗而潮湿的。北燕地处贫瘠的北方,天气干旱,地牢里倒是挺干燥的,没有一丝潮湿腐烂的气息,甚至晌午的时候还会有一丝的阳光从天窗处折射进来。这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地牢,就是挖在地底下,顶上用青铜封住,只留下一个小天窗通气。花倾城想,北燕人画地为牢,将自己蜷缩在北燕贫瘠的土地上,至今都还用着青铜器,大商早就在用铁器了。若不是北燕人善战,民风凶悍,只怕早就被其他国家吞并了。
花倾城虽睁不开眼,脑海里却很清晰,仔仔细细地从头想了一遍,失去太子妃的花家,会变成什么样?花倾城很后悔,只是凭着自己的一己之私,就将整个家族陷入险境,甚至将大商带入了风雨飘摇中。没有太子妃,戚家就会疯狂反扑花家,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大商折损不起这两大家族的其中任何一个。花倾城很后悔,后悔自己只想着自己的世外桃源,只想着自己的逍遥自在,却忘了父帅苦苦守着疆土,他的汗,他的血,早就渗进了大商的每一寸土地。无双9岁便随着父帅东征西讨,这些年,满世界都是公子无双的美名,可倾城知道,那是无双用命换来的,他不惜一切为花家争取荣耀,而自己却想着逃走,逃避该有的责任,逃避本就该背负的一切。
最后一个和自己在一起的是司空朝歌,他会不会找来?他会不会救自己出去?花倾城提着一口气,不让自己死去,即使高烧不退,即使身上的毒性开始慢慢地蔓延。原本的药已经压制不了这毒性了。或许是花倾城的意志,或许是这三种毒性相克,司空闵词找到花倾城的时候,花倾城还是清醒的,半睁着眼,对突如其来的阳光感到不适应。直到司空闵词从上面跳了下来,花倾城才勉强睁开眼,微微一笑,道:“你来了……”
“嗯,我来救你。”司空闵词的心像是被千万把利刃穿过。那倾国倾城的女子,如今面容枯槁,那一顾倾人城的眸黯淡无光,却又固执地不肯闭上。
“倾城!”司空闵词一把将花倾城抱起,这才发现她已经瘦得几乎感觉不到分量了。按照北燕人的说法,她已经在牢里待了7天了。7天7夜,仅仅喝了几口水,高烧不退,毒性发作,她竟撑了下来,竟还活着!这女子的意志强得让人害怕。这就是不死的花家人吗?花家,那个古老的家族到底是怎样教育子孙的?花倾城9岁就被国君刻意隔离,远离了花家,可她仍然保持着花家人的特性,冷静自持,宠辱不惊,顽强不屈。司空闵词第一次感觉到害怕。怀中的女子毫无知觉地昏死了过去,面容苍白,可他除了满心的疼惜外更多的是深深的恐惧,对这样一个不死不屈的女子,对她背后那样一个庞大的家族感到恐惧。
“朝歌,我不能死,我还要看……看大商繁荣昌盛,花家福祉绵延……”花倾城伸出手,像是想触摸司空闵词的脸,只是纤细的手指还没到达就无力地垂下了。
司空闵词浑身一颤,足下顿住,心中百感交集。怀里的女子已经彻底地失去了意识,她看起来那么瘦弱,那么惹人怜惜。其实她也不过是一个女子,一个需要男人保护的女子。但是她方才喊的是“朝歌”!司空闵词眉心紧拧,突然发现花倾城右边的耳垂结着痂,看伤口的样子,是被咬破的。她和朝歌……司空闵词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怒火中烧,狠狠地加快了脚步,不像刚才那般怜惜她虚弱的身体一直慢慢走着。
花倾城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自己不算陌生的环境里。身边,是哭红了眼的碧云,她的双颊,还肿得老高,想来是因为自己落水而受到的处罚吧。这是大商,是姜后宫。
“别哭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花倾城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得不行。
“小姐,下回,您若是想走,你就带... -->>
花倾城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见到了有人烟的地方。放眼望去,土城高筑,城门紧闭,城墙上征旗闪动。花倾城定睛一看,顿时傻眼。那是一面纯黑色的锦旗,旗上站着一只张牙舞爪、面容狰狞的白色狼王。“北燕!”花倾城掉头就跑。北燕人有着狼一般的习性,凶残,嗜血,捍卫领地,对于外来者一律格杀勿论。也就是说,那一个浪将自己冲到了和北燕接壤的边陲,而自己方才一直是朝着北燕前进的。
“喔……喔……”
“喝……喝……”
身后的城门被打开了,小队人马从城里驾马而出。花倾城止住脚步,回身,坦然地看着身材魁梧的北燕士兵迅速地将自己包围。
“喂,中原人,你怎么不跑?”说话的是一个领头人,中原话说得不是很流利,按北燕人的官爵,看他盔甲,该是城主。
“城主金安。”花倾城将右手搭到左边的肩膀上,按照北燕人的礼仪问候道。
那人显然很是吃惊,又问道:“你来过北燕?”
“没有,妾身在书上见过关于北燕的描述。”花倾城一直低着头,努力不让自己这张祸害的脸展露人前,幸好连日奔波,自己已是风尘仆仆,就连身上的衣服,也早已看不清原来的样子。北燕人骄傲,不劫有夫之妇,故花倾城自称“妾身”,是想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成了亲,是个被他们所不屑一顾的有夫之妇。
“你,为什么来这里?”
“妾身随夫君坐船南下,岂料遇到了暴风雨,船翻了,妾身被水冲到了这儿,看见这里有人烟,便过来了。妾身这就离去,叨扰城主了。”花倾城说着,便要离去。面前的北燕士兵却不肯让开分毫。
“抓起来,我父亲刚刚去世,中原人就来了,是看不起我这个新任城主吗!”
“城主,妾身一介女流,断然不会是奸细的。”花倾城急急地辩驳,抬眸时周围的人齐齐倒吸了一口凉气。花倾城暗道不妙,果然,见众人的眼神已经由痴迷转为贪婪的欲望,纷纷恨不得将自己生生吃了。
那是一张怎样倾国倾城的脸?尚且被泥污灰尘遮盖着,仅仅一双明媚的眸,一个模糊的轮廓,就足以让人疯狂。
“把她打入地牢,谁也不许动她。谁敢动她,处以‘杀格马’”。城主留下这么一句话,调转马头就走了。
杀格马,北燕最严酷的死刑,将人绑在马后,让马儿绕着荆棘地一圈圈地跑,直到那人被磨得只剩下骨头,再拖出去分肢,挖出内脏喂狼。北燕人极信轮回,他们相信失去五脏六腑便无法超生,会永远在狼的肚子里受折磨。
果然,此话一出,顿时所有的北燕士兵都颤了颤,咬了咬牙,定了定心神,近乎残暴地推着花倾城,将她一步步地推进北燕的地牢。
花倾城一进地牢就发烧了,高烧了两日,先时城主还来看过一次,甚至请过几次大夫,只是大夫纷纷束手无策,那城主便也失望了。反正是个来历不明的人,有可能是奸细,也有可能不是,病死了倒也干净。
花倾城喉咙痛得说不出话来,身上的药早就被水冲走了。那些大夫来的时候花倾城就想把药方写下来,奈何身上连半点力气都没有,嘴巴无力地张开着却发不出声音。人都散了,地牢里顿时安静了许多。北燕的地牢不比大商,小时候见过大商的地牢,都是阴暗而潮湿的。北燕地处贫瘠的北方,天气干旱,地牢里倒是挺干燥的,没有一丝潮湿腐烂的气息,甚至晌午的时候还会有一丝的阳光从天窗处折射进来。这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地牢,就是挖在地底下,顶上用青铜封住,只留下一个小天窗通气。花倾城想,北燕人画地为牢,将自己蜷缩在北燕贫瘠的土地上,至今都还用着青铜器,大商早就在用铁器了。若不是北燕人善战,民风凶悍,只怕早就被其他国家吞并了。
花倾城虽睁不开眼,脑海里却很清晰,仔仔细细地从头想了一遍,失去太子妃的花家,会变成什么样?花倾城很后悔,只是凭着自己的一己之私,就将整个家族陷入险境,甚至将大商带入了风雨飘摇中。没有太子妃,戚家就会疯狂反扑花家,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大商折损不起这两大家族的其中任何一个。花倾城很后悔,后悔自己只想着自己的世外桃源,只想着自己的逍遥自在,却忘了父帅苦苦守着疆土,他的汗,他的血,早就渗进了大商的每一寸土地。无双9岁便随着父帅东征西讨,这些年,满世界都是公子无双的美名,可倾城知道,那是无双用命换来的,他不惜一切为花家争取荣耀,而自己却想着逃走,逃避该有的责任,逃避本就该背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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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来救你。”司空闵词的心像是被千万把利刃穿过。那倾国倾城的女子,如今面容枯槁,那一顾倾人城的眸黯淡无光,却又固执地不肯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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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我不能死,我还要看……看大商繁荣昌盛,花家福祉绵延……”花倾城伸出手,像是想触摸司空闵词的脸,只是纤细的手指还没到达就无力地垂下了。
司空闵词浑身一颤,足下顿住,心中百感交集。怀里的女子已经彻底地失去了意识,她看起来那么瘦弱,那么惹人怜惜。其实她也不过是一个女子,一个需要男人保护的女子。但是她方才喊的是“朝歌”!司空闵词眉心紧拧,突然发现花倾城右边的耳垂结着痂,看伤口的样子,是被咬破的。她和朝歌……司空闵词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怒火中烧,狠狠地加快了脚步,不像刚才那般怜惜她虚弱的身体一直慢慢走着。
花倾城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自己不算陌生的环境里。身边,是哭红了眼的碧云,她的双颊,还肿得老高,想来是因为自己落水而受到的处罚吧。这是大商,是姜后宫。
“别哭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花倾城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得不行。
“小姐,下回,您若是想走,你就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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