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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情况?
令人烦躁的闷热不一会就把卫沚逼出了被子,掐住嗓子无声的大喊一声,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刚想让人伺候自己洗漱, 手却好像按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面。
“什么东西……”卫沚嘟囔一声。
掀开被子一看, 正是昨晚被团子硬塞给她的那个巨无霸夜明珠。卫沚须得两只手才能捧住它,昨天没有仔细看,这样凑近看了才发现这不是市面上普通的莹白色的夜明珠,而是内里泛着浅浅的祖母绿, 像是被困入囚笼的流萤。
卫沚笑着将手贴了上去, 丝丝凉意渗入皮肤, 在这样的艳阳天最舒服不过了。
她把玩了好一会儿才又放回了床上,跳下床穿好衣服后便让外面的丫头进来伺候自己洗漱。
“对了。”卫沚放下正在擦脸的手巾,拨了拨被水濡湿的碎发。“宝枝你一会儿去找一个好看的荷包给我,我要装东西。”
宝枝:“是, 是要绣荷的那枚吗?”
卫沚想了想摇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要那个, 要……我记得有一个上面是两只正在玩球的小猫, 团子应该会喜欢那个。”
在祖母处用过早饭回来宝枝才将荷包交给她, 卫沚接过荷包点了点上面的绣纹,转身坐回床上撑开袋口将夜明珠放了进去。
宝枝看着顿时变得圆滚滚的荷包, 有些地方也变得显眼起来, 忙上前一步解释道:“这个荷包因为放的时间久了, 针线已经有些破损, 所以奴婢方才自作主张在上面缝补了几针……”
卫沚闻言凑近仔细看了看, 发现确实有些地方针线比较鲜艳,想来就是刚刚被缝补的地方。她蓦地有些失了兴致,扯着袋底将夜明珠又倒了出来,道:“送人的东西不好这样寒酸,不要这个了。去将上次二姐给我的那个拿来吧,图案都差不多。”
宝枝应声退下,这次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新的荷包取来了。
卫沚满意的将荷包放在自己眼前晃悠了两下,这才系在腰上出门。
刚出门就撞见背着书袋小厮,卫沚认出他就是三哥身边的那人,呵停他后问道:“三哥呢?”
小厮恭敬道:“三少爷一大早便随昨晚来的贵客出门了,方才命人回来让奴才将书袋直接带去书院。”
卫沚一惊,团子走了?那这颗夜明珠她还怎么还给他啊。
“贵客是几时走的?”
“奴才不知……只知道三少爷走了约莫有一个时辰了。”
一个时辰……那时天才刚刚擦亮吧。卫沚有些泄气,摆了摆手让他自去了。小厮见状躬身告退,小步快跑往书院去了。
夜明珠的小主人走了,三哥又不在,她就更懒得描那本三哥带给她的字帖了。她的字原有自己的特色,可惜小孩子的手腕绵软无力,无法写出其中的风采,更有甚者直接导致她的字犹如鬼画符一般不堪入目。
就连素来无底线宠溺她的老太君,在第一次看到她写的字时,也没能违背良心夸她写得好,只是爱怜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别灰心。
再者府中也未曾见过适合她用的毛笔,一方面她年龄尚小不适合过于沉重的笔杆。还有就是她素来不喜用如今盛行的狼毫笔,反而更偏爱紫毫笔。相比较狼毫的笔力劲挺、笔锋强劲,她更喜爱紫毫的刚柔并济、以柔带刚。只可惜紫毫笔是取野兔项背之毫所致,价格昂贵且十分稀有……
卫沚思及此脚步一顿,正巧昨日因为那些人败了兴致,不若趁此出府去看看,也顺便去玲珑阁瞧瞧有没有紫毫笔,若有的话便买回来,也好写出些精致的字让三哥看看。
心里有了主意卫沚便又折回主厅,见祖母正坐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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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情况?
令人烦躁的闷热不一会就把卫沚逼出了被子,掐住嗓子无声的大喊一声,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刚想让人伺候自己洗漱, 手却好像按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面。
“什么东西……”卫沚嘟囔一声。
掀开被子一看, 正是昨晚被团子硬塞给她的那个巨无霸夜明珠。卫沚须得两只手才能捧住它,昨天没有仔细看,这样凑近看了才发现这不是市面上普通的莹白色的夜明珠,而是内里泛着浅浅的祖母绿, 像是被困入囚笼的流萤。
卫沚笑着将手贴了上去, 丝丝凉意渗入皮肤, 在这样的艳阳天最舒服不过了。
她把玩了好一会儿才又放回了床上,跳下床穿好衣服后便让外面的丫头进来伺候自己洗漱。
“对了。”卫沚放下正在擦脸的手巾,拨了拨被水濡湿的碎发。“宝枝你一会儿去找一个好看的荷包给我,我要装东西。”
宝枝:“是, 是要绣荷的那枚吗?”
卫沚想了想摇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要那个, 要……我记得有一个上面是两只正在玩球的小猫, 团子应该会喜欢那个。”
在祖母处用过早饭回来宝枝才将荷包交给她, 卫沚接过荷包点了点上面的绣纹,转身坐回床上撑开袋口将夜明珠放了进去。
宝枝看着顿时变得圆滚滚的荷包, 有些地方也变得显眼起来, 忙上前一步解释道:“这个荷包因为放的时间久了, 针线已经有些破损, 所以奴婢方才自作主张在上面缝补了几针……”
卫沚闻言凑近仔细看了看, 发现确实有些地方针线比较鲜艳,想来就是刚刚被缝补的地方。她蓦地有些失了兴致,扯着袋底将夜明珠又倒了出来,道:“送人的东西不好这样寒酸,不要这个了。去将上次二姐给我的那个拿来吧,图案都差不多。”
宝枝应声退下,这次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新的荷包取来了。
卫沚满意的将荷包放在自己眼前晃悠了两下,这才系在腰上出门。
刚出门就撞见背着书袋小厮,卫沚认出他就是三哥身边的那人,呵停他后问道:“三哥呢?”
小厮恭敬道:“三少爷一大早便随昨晚来的贵客出门了,方才命人回来让奴才将书袋直接带去书院。”
卫沚一惊,团子走了?那这颗夜明珠她还怎么还给他啊。
“贵客是几时走的?”
“奴才不知……只知道三少爷走了约莫有一个时辰了。”
一个时辰……那时天才刚刚擦亮吧。卫沚有些泄气,摆了摆手让他自去了。小厮见状躬身告退,小步快跑往书院去了。
夜明珠的小主人走了,三哥又不在,她就更懒得描那本三哥带给她的字帖了。她的字原有自己的特色,可惜小孩子的手腕绵软无力,无法写出其中的风采,更有甚者直接导致她的字犹如鬼画符一般不堪入目。
就连素来无底线宠溺她的老太君,在第一次看到她写的字时,也没能违背良心夸她写得好,只是爱怜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别灰心。
再者府中也未曾见过适合她用的毛笔,一方面她年龄尚小不适合过于沉重的笔杆。还有就是她素来不喜用如今盛行的狼毫笔,反而更偏爱紫毫笔。相比较狼毫的笔力劲挺、笔锋强劲,她更喜爱紫毫的刚柔并济、以柔带刚。只可惜紫毫笔是取野兔项背之毫所致,价格昂贵且十分稀有……
卫沚思及此脚步一顿,正巧昨日因为那些人败了兴致,不若趁此出府去看看,也顺便去玲珑阁瞧瞧有没有紫毫笔,若有的话便买回来,也好写出些精致的字让三哥看看。
心里有了主意卫沚便又折回主厅,见祖母正坐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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