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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斩包不凡,彻底击溃顺天军在兰陵县的布署之后,秦风便断定以莫洛的性格,必然会大规模起兵前来报复。莫洛是那种典型的江湖人物,讲义气,重恩怨,并以这种手段来笼拢手下,这种完全以个人魁力来凝聚人心的军队,是不能容忍这样的失败的。
莫洛现在经过训练的军队大约在三万人左右,但在包不凡的手下,被秦风连接两次歼灭了数千人,现在他的兵力规模大概维持在二万五千人左右,考虑到围攻沙阳郡还需要一定的兵力坐镇,秦风估计莫洛向自己进攻的精锐军队大概能保持在一万五千人左右。至于那些青壮,秦风并没有考虑在内。
兵力悬殊比较大,秦风自然不会考虑与对手野战了,老虎再凶,也不可能是群狼的对手。以众击寡,兵力仍然有一个上限,如果对方人数多到一定的程度,量变也足以促成质变。
他要与莫洛打一场攻防战。
单看莫洛攻打沙阳郡城的手段,秦风便能很清楚的了解到,这支以起义农民为主体的顺天军,在这种攻防战之中,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思路,远不如训练有素的正规军队对于这种攻坚有一整套成型的打法。
而以敢死营的老底子的太平军,不仅擅长于野战,对于这种攻坚防守亦是得心应手,当年在帽儿山上时,秦风不在,以常小猫为首的敢死营在那里摆开阵势,决心与秦人决一死战,号称秦国第一军的雷霆军都不敢轻易发动攻势,主帅卞无双更是在最后直接放弃了攻打,理由便是不愿意在胜利在握的情锐之下付出巨大的伤亡业攻克一个毫无战略价值的地方。
帽儿山的确毫无战略价值,但山上的敢死营却是秦人的死敌。如果好吃,卞无双自然不会介意一口吞下它,这可是狠狠的打邓氏为主的秦国边军脸的机会。但卞无双最终还是放弃了,说白了,就是不愿意付出太大的代价。
雷霆军尚是如此,可见当年敢死营的凶悍,如今的太平军战斗力比起敢死营当然不如,但人数却更多,而且指挥者也变成了敢死营的灵魂人物,秦风。
从太平城出发之时,便已经做好了相应计划的秦风,现在正好整以遐地等着莫洛前来。
千柳山便是他选定的战场。
千柳山的地理位置极其特殊,兰陵与沙阳郡直辖区相邻,两地以莱河为界,千柳山如同一把斧头一般,小半个山体劈出到了莱河之中,让莱河突然收窄,水流骤然变得湍急起来,山并不高,比起帽儿山来高不了多少,但却更为险峻,临河的山体,更是悬崖峭壁如刀砍斧凿一般。
千柳山位于沙阳郡一侧,过了莱河,便是兰陵县境了。秦风选择在这里迎击莫洛,在地理之上,已经占了先,千柳山特殊的山势,让太平军的防守压力大减,而对于攻击者来说,攻击面就未免显得太窄了一些。
千柳山上的防御设施已经布置了整整三天了,却仍没然没有停歇下来的迹象,而由巧手率领的后勤辎重也在第三天赶到,运送来了大量的箭矢以及远程攻击武器。这是在秦风出发之前便已经布置好了的事情,在时间之上,配合的天衣无缝。
“老大,这是脚踏弩,劲儿大,射程远,一般的铁盾都防不住,但是准头却不佳,一次射三发,发射出去之后便是望天收了,不过对于密集队形还是颇有效果的。”巧手拍着身边一名工匠正在安装着的一个大家伙,笑道:“关键是这东西射中人之后,景象比较惨烈,震骇的意味更大于杀伤的效果,骇不到训练有素的正规军,但对于莫洛这些乌合之众来说,说不定效果奇佳。”
“这不是以前守城用的东西么?你怎么也弄来了?”
“咱们现在跟守城也差不多,而且我只带了五台过来。而且这东西我把他改良了,能拆成小块运输,比以前可要强不少!”巧手得意地笑着。
秦风大笑,拍着巧手的肩膀,“我就说嘛,你最好的工作岗位便是将大监的大监,什么东西过了你的手,总是能给人惊喜的。”
一提到这个,巧手便黑了脸,“老大,你要我去干这活儿,我也没话说,别说是去将作监,便是让我去阎罗城走一遭,我也愿意,但大监大监这官儿着实不好听啊,乍一听上去就跟太监一样,我可是胯下有货的顶天立地的大汉。”
旁边传来扑哧一声笑声,巧手回过头,看见笑得脸都有些扭曲的那个正在装脚踏弩的工匠,怒吼道:“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瞧瞧这儿,这... -->>
阵斩包不凡,彻底击溃顺天军在兰陵县的布署之后,秦风便断定以莫洛的性格,必然会大规模起兵前来报复。莫洛是那种典型的江湖人物,讲义气,重恩怨,并以这种手段来笼拢手下,这种完全以个人魁力来凝聚人心的军队,是不能容忍这样的失败的。
莫洛现在经过训练的军队大约在三万人左右,但在包不凡的手下,被秦风连接两次歼灭了数千人,现在他的兵力规模大概维持在二万五千人左右,考虑到围攻沙阳郡还需要一定的兵力坐镇,秦风估计莫洛向自己进攻的精锐军队大概能保持在一万五千人左右。至于那些青壮,秦风并没有考虑在内。
兵力悬殊比较大,秦风自然不会考虑与对手野战了,老虎再凶,也不可能是群狼的对手。以众击寡,兵力仍然有一个上限,如果对方人数多到一定的程度,量变也足以促成质变。
他要与莫洛打一场攻防战。
单看莫洛攻打沙阳郡城的手段,秦风便能很清楚的了解到,这支以起义农民为主体的顺天军,在这种攻防战之中,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思路,远不如训练有素的正规军队对于这种攻坚有一整套成型的打法。
而以敢死营的老底子的太平军,不仅擅长于野战,对于这种攻坚防守亦是得心应手,当年在帽儿山上时,秦风不在,以常小猫为首的敢死营在那里摆开阵势,决心与秦人决一死战,号称秦国第一军的雷霆军都不敢轻易发动攻势,主帅卞无双更是在最后直接放弃了攻打,理由便是不愿意在胜利在握的情锐之下付出巨大的伤亡业攻克一个毫无战略价值的地方。
帽儿山的确毫无战略价值,但山上的敢死营却是秦人的死敌。如果好吃,卞无双自然不会介意一口吞下它,这可是狠狠的打邓氏为主的秦国边军脸的机会。但卞无双最终还是放弃了,说白了,就是不愿意付出太大的代价。
雷霆军尚是如此,可见当年敢死营的凶悍,如今的太平军战斗力比起敢死营当然不如,但人数却更多,而且指挥者也变成了敢死营的灵魂人物,秦风。
从太平城出发之时,便已经做好了相应计划的秦风,现在正好整以遐地等着莫洛前来。
千柳山便是他选定的战场。
千柳山的地理位置极其特殊,兰陵与沙阳郡直辖区相邻,两地以莱河为界,千柳山如同一把斧头一般,小半个山体劈出到了莱河之中,让莱河突然收窄,水流骤然变得湍急起来,山并不高,比起帽儿山来高不了多少,但却更为险峻,临河的山体,更是悬崖峭壁如刀砍斧凿一般。
千柳山位于沙阳郡一侧,过了莱河,便是兰陵县境了。秦风选择在这里迎击莫洛,在地理之上,已经占了先,千柳山特殊的山势,让太平军的防守压力大减,而对于攻击者来说,攻击面就未免显得太窄了一些。
千柳山上的防御设施已经布置了整整三天了,却仍没然没有停歇下来的迹象,而由巧手率领的后勤辎重也在第三天赶到,运送来了大量的箭矢以及远程攻击武器。这是在秦风出发之前便已经布置好了的事情,在时间之上,配合的天衣无缝。
“老大,这是脚踏弩,劲儿大,射程远,一般的铁盾都防不住,但是准头却不佳,一次射三发,发射出去之后便是望天收了,不过对于密集队形还是颇有效果的。”巧手拍着身边一名工匠正在安装着的一个大家伙,笑道:“关键是这东西射中人之后,景象比较惨烈,震骇的意味更大于杀伤的效果,骇不到训练有素的正规军,但对于莫洛这些乌合之众来说,说不定效果奇佳。”
“这不是以前守城用的东西么?你怎么也弄来了?”
“咱们现在跟守城也差不多,而且我只带了五台过来。而且这东西我把他改良了,能拆成小块运输,比以前可要强不少!”巧手得意地笑着。
秦风大笑,拍着巧手的肩膀,“我就说嘛,你最好的工作岗位便是将大监的大监,什么东西过了你的手,总是能给人惊喜的。”
一提到这个,巧手便黑了脸,“老大,你要我去干这活儿,我也没话说,别说是去将作监,便是让我去阎罗城走一遭,我也愿意,但大监大监这官儿着实不好听啊,乍一听上去就跟太监一样,我可是胯下有货的顶天立地的大汉。”
旁边传来扑哧一声笑声,巧手回过头,看见笑得脸都有些扭曲的那个正在装脚踏弩的工匠,怒吼道:“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瞧瞧这儿,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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