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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睛是在一个惠风和畅的上午,收到叶南生的信的。
当时她正在r世界的小楼前逗狗,忽然听到门外有动静,那声音窸窸窣窣,有一下没一下的,她揉了揉傻哈的脑袋,把手里的狗粮一把塞进它的嘴里,警惕地往门边挪动。
走到门边一瞧,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是一小男孩,约莫十岁左右的样子,他手里攥着一个信封,踮着脚努力去够墙上的信筒。
男孩看见她,站直了身体,问道:“姐姐,你是这个房子的女主人吗?”
赵睛被问得一愣。
说是吧,会不会显得她太着急鸠占鹊巢了?说不是吧,这个房子目前也没有别的女人啊。
她挠了挠头发:“算是吧。”
听到她的回答,小男孩咧开嘴会心一笑,伸直了双手,把信封递到她面前:“这封信是给你的!”
赵睛莫名其妙,这年头还有人给她写信?
小男孩紧接着就回答了她的疑惑:“其实之前我就来过很多次了,但没有看见这个房子有女主人,所以就没放心把信装进去。”
他指了指墙上方形的信筒。
“今天看见了姐姐你,我才敢把这封信装进去的。”
赵睛犹疑:“小弟弟,你会不会是搞错了?”
男孩摇头:“不会,那个叔叔说,你长得很漂亮,头发很长,又黑又直,而且你很喜欢穿小白鞋。”男孩指了指她的头发,又指了指她的脚下,“你看,就是你啊。”
“不会有错的,我家就住在离这不远,那个叔叔指给我看的房子,就是这栋。”
男孩催促她:“漂亮的长发姐姐,这封信在我这里都放了一个多月了,你还是赶紧拿回去吧。”
男孩把信直接塞进了她的手里,然后挥了挥手,跑远了。
他其间回了一次头:“哦对了,那个叔叔让我和你说两个字,再见!”最后他又重重地挥了挥手,给“再见”两个字添上了浓重的动作渲染。
赵睛看着男孩的背影渐跑渐远,最后消失在拐角的尽头,她低头看向这封信,信封已经有些皱巴了,恐怕是多日来送信失败无果的原因。
这天天气很好,六月份的尾巴,太阳很大,甚至有些毒辣,好在旁边立了一排排的樟树,遮住了大半的阳光。空气中时不时飘来一阵幽风,驱散空气里不咸不淡的燥热。
赵睛就倚在一棵树下,打开了这封信。
行云流水的小楷,三分龙飞凤舞,七分规规矩矩,这字体,熟悉得令人头皮发麻。
【小睛: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是我离开的第二天。今天下午在书房内的阳台处,我说,明天会告诉你一切,无法当面坦白的事,想来写信还是最好的方式了。
从哪里开始说起呢。
那就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说起吧,已经过去十三年了。那天我循着报纸上的地址找过去,其实是不大报希望的。当时我心情很差,因为那天上午的时候,我被那个男孩拒绝了。我给出了那么好的条件邀请他加入终善,他想也未想,断然地拒绝了我,跟着一对外国夫妇去了英国。
在路边随手买了一份报纸,在报纸中间看到了你母亲刊登的领养启事,心情烦躁,想着那就过去看看吧。
然后我就找到了你,你哭得那么伤心,又那么倔强,大声地说道:“我才不要被人选择,永远都不要!”
就因为这句话,我选择了你。
没想到吧,其实是我选择的你。
十三年的岁月,说来很漫长,我无法确切地说,作为你的师傅,我是从哪一个时刻开始对你动心的,只能说,是他成为你男朋友之前吧。
那天在警局里,一个小伙子和你开玩笑:“小眼睛长得这么漂亮,局里可不少人打你的主意哈,你给我透个口风,对谁有好感?”
当时我正在看一份卷宗,立马就竖起了耳朵。
然后就听见坐在我对面的他,把手里的卷宗猛地一合上,倏地抬起了头,说道:“小睛,咱俩的事,不能再藏着掖着了。”
向来行事作风像个假小子的你,那一刻脸忽然变得很红很红。
我才知道,原来你们已经偷摸着在一起有半个月了。
我其实是不太甘心的,但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毕竟“终善”这个牌子压着我,我想自己离心狠手辣四个字太远,直到李文祥的案子接近尾声,那时候我的邪念已经高涨到空前绝后的程度。我率先找到了李文祥的老婆杜雅雅,和她做了一个约定。
至于约定是什么,你现在肯定已经知道了。我给李文祥一条生路,而她,以你的身份死去。最后我食言了,毕竟我始终觉得,像李文祥这样的凶手,是不应该逃脱法律的制裁的。结局是,杜雅雅死了,李文祥死了。还有原本可以被单饶救下的八个孩子,都死了。
我的手里,染上了九条无辜生命的血。
全都是,为了你。
哦忘了说,其实单饶也是要死的,但是他命大,韩沐妍反倒走了。
你看,加上她,十条命。
这就是我欠这个世界的。
至于你为什么会失忆,为什么会做梦,你应该还记得白博成吧,他的外公是世界顶级生物医学研究所的核心研究员,那一年,他正在试验一种新型药物,我抱着迷晕的你找到他,你成为了这个药物的第一个实验者,也是唯一一个。这是一种拆解记忆的药,也是一种制造幻象的药。作用是这个,副作用也是这个。我以为到这里,一切就该结束了。
我没想到,你的幻象,竟然就是他。
我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发走每一个给你看病的心理医生,因为我害怕,这些年我一直很害怕,害怕幻象越来越清晰,害怕你想起他,害怕你离开终善,害怕你离开我。
想不到吧,你日日里恭敬对待的师傅,竟是这样的人。其实我也不愿承认,我竟是这样的人。这三年里,每当我看见书房里挂着的“终善”二字,我无不自责地想,祖父和父亲留下的这一切,被我心里如魔一般疯长的儿女情长给斩断了。
再后来的一切,你都知道了,想来是不用再说了。时间有限,送外卖的估计也快到了,就说到这吧。
小睛,找到我的时候,千万不要哭。
请相信,这是属于我的,最好的选择,最好的宿命。】
也许是那天流了太多眼泪,这一次,赵睛没有哭。阳光穿透树叶,光影落在信纸上,这样的画面,看起来似乎格外得文艺。
赵睛收好信,放进兜里,正准备往里走,抬头就见单饶走了过来,他穿着深灰色的线衫,看起来无比居家休闲,双手抄在兜里,一步一步靠近她,目光深湛。傻哈跟在他的身后,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估计是刚才没见着她人,立马跑去找单饶了。
赵睛今天穿了一件很可爱的卫衣,衣服两边各有一个小口袋,她把手伸了进去,笑着往他的方向走。
两人遇上,单饶把她的手从口袋里抓了出来,环在自己腰上。
“大热天的,把手杵口袋里干什么?”
赵睛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没说话,单饶接着道:“对我,你不用藏着掖着,我心眼虽然很小,也挺爱吃醋,不过对于一个已经不在的人,这点肚量还是有的。”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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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睛是在一个惠风和畅的上午,收到叶南生的信的。
当时她正在r世界的小楼前逗狗,忽然听到门外有动静,那声音窸窸窣窣,有一下没一下的,她揉了揉傻哈的脑袋,把手里的狗粮一把塞进它的嘴里,警惕地往门边挪动。
走到门边一瞧,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是一小男孩,约莫十岁左右的样子,他手里攥着一个信封,踮着脚努力去够墙上的信筒。
男孩看见她,站直了身体,问道:“姐姐,你是这个房子的女主人吗?”
赵睛被问得一愣。
说是吧,会不会显得她太着急鸠占鹊巢了?说不是吧,这个房子目前也没有别的女人啊。
她挠了挠头发:“算是吧。”
听到她的回答,小男孩咧开嘴会心一笑,伸直了双手,把信封递到她面前:“这封信是给你的!”
赵睛莫名其妙,这年头还有人给她写信?
小男孩紧接着就回答了她的疑惑:“其实之前我就来过很多次了,但没有看见这个房子有女主人,所以就没放心把信装进去。”
他指了指墙上方形的信筒。
“今天看见了姐姐你,我才敢把这封信装进去的。”
赵睛犹疑:“小弟弟,你会不会是搞错了?”
男孩摇头:“不会,那个叔叔说,你长得很漂亮,头发很长,又黑又直,而且你很喜欢穿小白鞋。”男孩指了指她的头发,又指了指她的脚下,“你看,就是你啊。”
“不会有错的,我家就住在离这不远,那个叔叔指给我看的房子,就是这栋。”
男孩催促她:“漂亮的长发姐姐,这封信在我这里都放了一个多月了,你还是赶紧拿回去吧。”
男孩把信直接塞进了她的手里,然后挥了挥手,跑远了。
他其间回了一次头:“哦对了,那个叔叔让我和你说两个字,再见!”最后他又重重地挥了挥手,给“再见”两个字添上了浓重的动作渲染。
赵睛看着男孩的背影渐跑渐远,最后消失在拐角的尽头,她低头看向这封信,信封已经有些皱巴了,恐怕是多日来送信失败无果的原因。
这天天气很好,六月份的尾巴,太阳很大,甚至有些毒辣,好在旁边立了一排排的樟树,遮住了大半的阳光。空气中时不时飘来一阵幽风,驱散空气里不咸不淡的燥热。
赵睛就倚在一棵树下,打开了这封信。
行云流水的小楷,三分龙飞凤舞,七分规规矩矩,这字体,熟悉得令人头皮发麻。
【小睛: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是我离开的第二天。今天下午在书房内的阳台处,我说,明天会告诉你一切,无法当面坦白的事,想来写信还是最好的方式了。
从哪里开始说起呢。
那就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说起吧,已经过去十三年了。那天我循着报纸上的地址找过去,其实是不大报希望的。当时我心情很差,因为那天上午的时候,我被那个男孩拒绝了。我给出了那么好的条件邀请他加入终善,他想也未想,断然地拒绝了我,跟着一对外国夫妇去了英国。
在路边随手买了一份报纸,在报纸中间看到了你母亲刊登的领养启事,心情烦躁,想着那就过去看看吧。
然后我就找到了你,你哭得那么伤心,又那么倔强,大声地说道:“我才不要被人选择,永远都不要!”
就因为这句话,我选择了你。
没想到吧,其实是我选择的你。
十三年的岁月,说来很漫长,我无法确切地说,作为你的师傅,我是从哪一个时刻开始对你动心的,只能说,是他成为你男朋友之前吧。
那天在警局里,一个小伙子和你开玩笑:“小眼睛长得这么漂亮,局里可不少人打你的主意哈,你给我透个口风,对谁有好感?”
当时我正在看一份卷宗,立马就竖起了耳朵。
然后就听见坐在我对面的他,把手里的卷宗猛地一合上,倏地抬起了头,说道:“小睛,咱俩的事,不能再藏着掖着了。”
向来行事作风像个假小子的你,那一刻脸忽然变得很红很红。
我才知道,原来你们已经偷摸着在一起有半个月了。
我其实是不太甘心的,但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毕竟“终善”这个牌子压着我,我想自己离心狠手辣四个字太远,直到李文祥的案子接近尾声,那时候我的邪念已经高涨到空前绝后的程度。我率先找到了李文祥的老婆杜雅雅,和她做了一个约定。
至于约定是什么,你现在肯定已经知道了。我给李文祥一条生路,而她,以你的身份死去。最后我食言了,毕竟我始终觉得,像李文祥这样的凶手,是不应该逃脱法律的制裁的。结局是,杜雅雅死了,李文祥死了。还有原本可以被单饶救下的八个孩子,都死了。
我的手里,染上了九条无辜生命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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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忘了说,其实单饶也是要死的,但是他命大,韩沐妍反倒走了。
你看,加上她,十条命。
这就是我欠这个世界的。
至于你为什么会失忆,为什么会做梦,你应该还记得白博成吧,他的外公是世界顶级生物医学研究所的核心研究员,那一年,他正在试验一种新型药物,我抱着迷晕的你找到他,你成为了这个药物的第一个实验者,也是唯一一个。这是一种拆解记忆的药,也是一种制造幻象的药。作用是这个,副作用也是这个。我以为到这里,一切就该结束了。
我没想到,你的幻象,竟然就是他。
我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发走每一个给你看病的心理医生,因为我害怕,这些年我一直很害怕,害怕幻象越来越清晰,害怕你想起他,害怕你离开终善,害怕你离开我。
想不到吧,你日日里恭敬对待的师傅,竟是这样的人。其实我也不愿承认,我竟是这样的人。这三年里,每当我看见书房里挂着的“终善”二字,我无不自责地想,祖父和父亲留下的这一切,被我心里如魔一般疯长的儿女情长给斩断了。
再后来的一切,你都知道了,想来是不用再说了。时间有限,送外卖的估计也快到了,就说到这吧。
小睛,找到我的时候,千万不要哭。
请相信,这是属于我的,最好的选择,最好的宿命。】
也许是那天流了太多眼泪,这一次,赵睛没有哭。阳光穿透树叶,光影落在信纸上,这样的画面,看起来似乎格外得文艺。
赵睛收好信,放进兜里,正准备往里走,抬头就见单饶走了过来,他穿着深灰色的线衫,看起来无比居家休闲,双手抄在兜里,一步一步靠近她,目光深湛。傻哈跟在他的身后,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估计是刚才没见着她人,立马跑去找单饶了。
赵睛今天穿了一件很可爱的卫衣,衣服两边各有一个小口袋,她把手伸了进去,笑着往他的方向走。
两人遇上,单饶把她的手从口袋里抓了出来,环在自己腰上。
“大热天的,把手杵口袋里干什么?”
赵睛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没说话,单饶接着道:“对我,你不用藏着掖着,我心眼虽然很小,也挺爱吃醋,不过对于一个已经不在的人,这点肚量还是有的。”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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