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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知道坐在他正对面的林同学已经脑补出了无数部耽美小黄文。
叶以诺眨着他无辜的大眼睛问,“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林初恋一脸痴汉笑,“以诺你怎么能长得这么好看呢?!太可爱了好想把你举高高啊!”
叶以诺听了她的话吓得呆若木鸡。
“哈哈哈逗你玩儿呢,还真是个可爱的宝宝…”
叶以诺:“…”
许宸走过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只草莓甜筒,林初恋和叶以诺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像两只流着哈喇子的柯基。
“呀,谢谢学长,我就不客气了!”说罢,她一口下去,冰激凌就少了一半…
酸酸甜甜的草莓加上冰凉软香的奶油,真是人间美味啊。到底是谁发明出来冰激凌这种让人幸福感爆棚的东西的!
“下午我要去哥大见一个高中同学,你们两个可以到处转转,我们明早返程。”许宸一边告诉他们下午的安排一边细心地将手帕递给某个吃得不亦乐乎的小馋猫。
林初恋使劲儿点头,不能再同意,抬头时看到一脸迷茫的叶以诺,她拍拍胸脯(…)保证道:“别害怕,以诺,我小时候在纽约住了两年,对这里超级熟悉,不会迷路的!”
叶以诺:“…”
林初恋这个小姐姐确实很让人放心,她蹦蹦跳跳地穿梭在人群中,脸上挂着闪耀如太阳的笑容,神采奕奕。她似乎已经完完全全地融入到这个陌生又繁华的城市了。
她自信又美丽,开朗又阳光。茫茫人海中,总能一眼就看到她。
叶以诺真的很羡慕这样散发着光芒的她。
林初恋一扭头,看到落后自己几米远愣在原地发呆的美少年,不知怎么的,他看起来竟然有几分无助,顿时激起了林初恋泛滥的母爱…
“以诺,你傻啦?赶紧跟上来啊!”
“balibali!姐姐带你去吃全世界最美味的慕斯蛋糕~”林初恋跑回去,拽着他的胳膊就跑。
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禁侧目,明朗靓丽的美少女拉着白净可爱的美少年奔跑在纽约的街头。
多么美好又温馨的画面啊,连路边卖唱的艺人的歌声都变得鲜活明快起来。
最好的时光,是和你一起走过的春夏秋冬。最无忧无虑的时光,是和你牵着手策马飞扬。
人生中总有这么恣意潇洒的一刻。如果时间停留在在这一刻该多好啊。不用爱得忧愁,更不用爱得伤感。
青春真好,青春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不用爱得忧愁,更不用爱伤感。”
港真,有人在看吗?
☆、草莓味
林初恋带着叶以诺疯玩儿了一下午,天都黑透了,两人才想起来回酒店。
一路上,林初恋低着头玩儿手机,叶以诺提着购物袋左顾右盼。
“小诺诺,你看什么呢?”
叶以诺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回答她,“小恋…这附近有厕所吗?”
林初恋被他害羞的小模样逗笑了,好想把这孩子拐回家啊。
她把手机装到裤兜里,又从他手里接过大包小包,趾高气昂地带着他走进了一家需要vip卡的高档餐厅。
“我在这里等你哟!”她把购物袋放到餐桌上,又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
林初恋打发走了金发碧眼的服务员,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玩儿黄金矿工。结果她都玩儿到第二十三关了,叶以诺还没从洗手间出来。
她叫住路过的男服务员,让他帮忙去洗手间看一眼。
服务员倒是很快就回来了,一脸抱歉地说没看到一个长得很可爱的亚洲男孩子。
奇了怪了,难不成掉进马桶里被冲走了?林初恋收起手机决定自己去一探究竟。
可恶的服务员对她说了瞎话。
林初恋的理智被眼前的一幕刺激得碎成了渣滓。忘记了自己不是在任她驰骋的溪大校园而是在异国他乡。
她跑过去对着把叶以诺压在墙上上下其手的金发男人就是重重一脚,然后又用尽浑身解数把他从叶以诺身上拉开。
毫无防备的身形健硕的金发男人竟然踉跄了几下差点摔倒。
叶以诺睁着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神情呆滞,整个人紧紧地贴着墙壁。
林初恋看他傻傻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知道他受到了惊吓,又气又急,恨不得狠狠地揍这个变态一顿。
金发男人的皮相意外的惊艳,是欧美帅哥特有的深邃的英俊。不仅如此,他的身材比例完美,衣着正式,衬衣加深灰色的西服马甲,脖子上系着好看优雅的温莎结。
谁能想象的到这样一个外表和气质出众的男人会是一个不要脸的变态呢。
金发男人也没生气,整了整衬衣袖口,冷笑一声,长腿一迈,打算离开。
气急败坏的林初恋哪里肯放他离开,她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用英语命令道,“道歉!”
金发男人皱了皱眉头,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
林初恋气极反笑,气焰嚣张地用法语吼他,“不会说英语就用法语道歉!别给我耍花招,你爸爸我会说八国语言!”
整不死你个变态。
并不知道坐在他正对面的林同学已经脑补出了无数部耽美小黄文。
叶以诺眨着他无辜的大眼睛问,“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林初恋一脸痴汉笑,“以诺你怎么能长得这么好看呢?!太可爱了好想把你举高高啊!”
叶以诺听了她的话吓得呆若木鸡。
“哈哈哈逗你玩儿呢,还真是个可爱的宝宝…”
叶以诺:“…”
许宸走过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只草莓甜筒,林初恋和叶以诺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像两只流着哈喇子的柯基。
“呀,谢谢学长,我就不客气了!”说罢,她一口下去,冰激凌就少了一半…
酸酸甜甜的草莓加上冰凉软香的奶油,真是人间美味啊。到底是谁发明出来冰激凌这种让人幸福感爆棚的东西的!
“下午我要去哥大见一个高中同学,你们两个可以到处转转,我们明早返程。”许宸一边告诉他们下午的安排一边细心地将手帕递给某个吃得不亦乐乎的小馋猫。
林初恋使劲儿点头,不能再同意,抬头时看到一脸迷茫的叶以诺,她拍拍胸脯(…)保证道:“别害怕,以诺,我小时候在纽约住了两年,对这里超级熟悉,不会迷路的!”
叶以诺:“…”
林初恋这个小姐姐确实很让人放心,她蹦蹦跳跳地穿梭在人群中,脸上挂着闪耀如太阳的笑容,神采奕奕。她似乎已经完完全全地融入到这个陌生又繁华的城市了。
她自信又美丽,开朗又阳光。茫茫人海中,总能一眼就看到她。
叶以诺真的很羡慕这样散发着光芒的她。
林初恋一扭头,看到落后自己几米远愣在原地发呆的美少年,不知怎么的,他看起来竟然有几分无助,顿时激起了林初恋泛滥的母爱…
“以诺,你傻啦?赶紧跟上来啊!”
“balibali!姐姐带你去吃全世界最美味的慕斯蛋糕~”林初恋跑回去,拽着他的胳膊就跑。
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禁侧目,明朗靓丽的美少女拉着白净可爱的美少年奔跑在纽约的街头。
多么美好又温馨的画面啊,连路边卖唱的艺人的歌声都变得鲜活明快起来。
最好的时光,是和你一起走过的春夏秋冬。最无忧无虑的时光,是和你牵着手策马飞扬。
人生中总有这么恣意潇洒的一刻。如果时间停留在在这一刻该多好啊。不用爱得忧愁,更不用爱得伤感。
青春真好,青春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不用爱得忧愁,更不用爱伤感。”
港真,有人在看吗?
☆、草莓味
林初恋带着叶以诺疯玩儿了一下午,天都黑透了,两人才想起来回酒店。
一路上,林初恋低着头玩儿手机,叶以诺提着购物袋左顾右盼。
“小诺诺,你看什么呢?”
叶以诺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回答她,“小恋…这附近有厕所吗?”
林初恋被他害羞的小模样逗笑了,好想把这孩子拐回家啊。
她把手机装到裤兜里,又从他手里接过大包小包,趾高气昂地带着他走进了一家需要vip卡的高档餐厅。
“我在这里等你哟!”她把购物袋放到餐桌上,又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
林初恋打发走了金发碧眼的服务员,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玩儿黄金矿工。结果她都玩儿到第二十三关了,叶以诺还没从洗手间出来。
她叫住路过的男服务员,让他帮忙去洗手间看一眼。
服务员倒是很快就回来了,一脸抱歉地说没看到一个长得很可爱的亚洲男孩子。
奇了怪了,难不成掉进马桶里被冲走了?林初恋收起手机决定自己去一探究竟。
可恶的服务员对她说了瞎话。
林初恋的理智被眼前的一幕刺激得碎成了渣滓。忘记了自己不是在任她驰骋的溪大校园而是在异国他乡。
她跑过去对着把叶以诺压在墙上上下其手的金发男人就是重重一脚,然后又用尽浑身解数把他从叶以诺身上拉开。
毫无防备的身形健硕的金发男人竟然踉跄了几下差点摔倒。
叶以诺睁着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神情呆滞,整个人紧紧地贴着墙壁。
林初恋看他傻傻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知道他受到了惊吓,又气又急,恨不得狠狠地揍这个变态一顿。
金发男人的皮相意外的惊艳,是欧美帅哥特有的深邃的英俊。不仅如此,他的身材比例完美,衣着正式,衬衣加深灰色的西服马甲,脖子上系着好看优雅的温莎结。
谁能想象的到这样一个外表和气质出众的男人会是一个不要脸的变态呢。
金发男人也没生气,整了整衬衣袖口,冷笑一声,长腿一迈,打算离开。
气急败坏的林初恋哪里肯放他离开,她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用英语命令道,“道歉!”
金发男人皱了皱眉头,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
林初恋气极反笑,气焰嚣张地用法语吼他,“不会说英语就用法语道歉!别给我耍花招,你爸爸我会说八国语言!”
整不死你个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