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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叶兰镇位于【格罗斯帝国】现在版图的东南边界。
这里原本属于一个名字不能被提起的王国。自从格罗斯帝国攻破王都,并且将王国的大贵族几乎全数歼灭的之后,格罗斯帝国精于军略的皇帝马上颁布了一道命令:从即日起,不允许再提起这个国家的名字,以便加强自己的统治。
或许有人会怀念那个名字都不能提起的王国,这个人可能是王国的王子公主,可能王公大臣,但是,唯独不会是平民百姓。
对于百姓而言,最关键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的统治者究竟能不能让自己填饱肚子。
把国王换成了皇帝?
所以,那又怎么样?说的好像之前自己头顶上是国王的时候就能亲眼看见他一样。
换了皇帝还吃不吃饭?
当然要吃。
反正普通人一样的纳税,一样的生活,一成不变。
对于之前的王国,大家反而还有一点怨念:因为格罗斯帝国接手这里之后,马上颁布了另一条命令,在艾叶兰镇附近修建了两个军事城堡。为了向更南方,于栖息于沙漠和戈壁中生活的兽人种族开战而做准备。
战争不是好事,然而在开战之前,为了做好准备,格罗斯帝国大量从艾叶兰镇购买军粮和战略物资,间接的丰富了人民的钱包。同时,频繁的中转往来,也让这个城市的服务业界尝够了甜头。
而且在赋税方面,格罗斯帝国的人头税比原本的王国的还略有降低,因为他们规定,如果民众拿不出赋税,可以用从军来抵税。要知道,在格罗斯帝国占领这里之前,民众从军是“义务”,除了军饷什么都拿不到,赋税还是要交。
从军自然是抽选精壮劳动力,这就导致了民众农耕劳作的时候,缺乏劳动力,生产力下降,赚的钱减少,还要交税?!结果这个举动直接给格罗斯帝国带来了相当的民心和充足的兵力。
以往王国战争的时候,都是强行征召农民拿起武器从军,数量上格外可怕,可是装备只有最低限度,甚至有些人只能拿着草叉。对于侵略者而言,这些除了数量一无所有的军队简直是个笑话。比起数量,格罗斯帝国更看重士兵的质量。
结合以上种种,这一次改朝换代,这个王国的民众很愉快的接受了自己变成格罗斯帝国臣民的消息。热火朝天的开始从事生产。
弗利德和哈特走在艾叶兰镇的街道上,随处都能感受到人民热情的活力。弗利德知道这个城市,他作为教会的巡礼骑士曾经来过这里,那个时候,这个城市还不叫艾叶兰。
可惜的是,四五十年已经足够一个城市大变样了,弗利德的知识根本排不上用场,他和每一个刚来到这里的旅客一样,只有新鲜感。
这是一个依附森林边缘建立的城市,空气中漂浮着林地边缘特有的湿润空气,向北走进森林,可以伐木和采集草药,向南就是平原,可以开垦农田。向西北和西南分别是两个军事堡垒,铸铁冶金制皮棉纺织行业永远不缺乏客人,酒馆里永远都有放假的士兵过来“潇洒”。城镇远比之前更有生机。
青石拼接的地板被各式各样的鞋子踩的圆滑,磨圆的青色方块之间,隐约可见一些青褐的苔藓。布鞋、皮靴、铁履,各不相同的足音交汇在一起,街边小贩随便扯开一张包袱,便把自己的商品摆了出来,大声吆喝。铁匠铺里透出铁锤敲击的声音,将空气提高了两度。酒馆里正值休息的士兵和冒险者正应和着这升温的空气,吹嘘着自己的人生和未来。
“不管看几次,都觉着很有活力啊,这里!”
哈特大大张开手臂,颇为骄傲的给弗利德介绍着。看着少年那比自己还要兴奋的样子,弗利德只能面露苦笑,没有回应。
哈特兴奋的原因,大概是能够在自己面前说些什么吧?一直被自己教授骑士的知识,他也想偶尔教导自己一下吧?
“不过,虽然城市很有活力,可守备未免太过薄弱了吧?”
弗利德斟酌了一下用词,以不会给哈特浇一头冷水的温柔的话语,说出了自己的不满。
弗利德是亡灵,自然不可能骑着黑马大摇大摆的进城。他们在城外大概一公里的位置停了下来。然后徒步进城。
哈特的辛苦终于有了回报,原本要走一天多接近两天的路程,在亡灵骑士不知疲倦的全力冲锋之下,居然仅仅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这速度简直快的匪夷所思了。
不过,吃惊归吃惊,能够大幅节约时间哈特很开心,因为这样自己就能更早回家,也就能更早的让家里回复狩猎。
哈特暗暗发誓,回去之后把错误的剑术训练停掉,花一天的时间专心狩猎——然后明天再跟弗利德请教剑术。反正三年都错了,不介意多浪费一天。
弗利德说的“守备松懈”自然是说艾叶兰镇的守城士兵了。身上的铠甲倒是质量不错,铁片扎连起来,保护着胸腔和肩膀,头上是半覆式头盔,额头的位置印着格罗斯帝国的标志:一只直振翅的雄鹰。
然而那个泛着让人安心的冷光的金属头盔下面,则是一张懒洋洋的脸,站岗的姿势也松松垮垮的,一把泛着寒光的铁枪随意的靠在肩膀上。这样的松懈,怎么能期待他们的战斗力?
而且,一般入城都是要登记一下的,弗利德他们进来的时候才发现,这根本就是走个形式:仅仅是写个名字而已。当哈特提到自己是诺恩村的村民时,... -->>
艾叶兰镇位于【格罗斯帝国】现在版图的东南边界。
这里原本属于一个名字不能被提起的王国。自从格罗斯帝国攻破王都,并且将王国的大贵族几乎全数歼灭的之后,格罗斯帝国精于军略的皇帝马上颁布了一道命令:从即日起,不允许再提起这个国家的名字,以便加强自己的统治。
或许有人会怀念那个名字都不能提起的王国,这个人可能是王国的王子公主,可能王公大臣,但是,唯独不会是平民百姓。
对于百姓而言,最关键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的统治者究竟能不能让自己填饱肚子。
把国王换成了皇帝?
所以,那又怎么样?说的好像之前自己头顶上是国王的时候就能亲眼看见他一样。
换了皇帝还吃不吃饭?
当然要吃。
反正普通人一样的纳税,一样的生活,一成不变。
对于之前的王国,大家反而还有一点怨念:因为格罗斯帝国接手这里之后,马上颁布了另一条命令,在艾叶兰镇附近修建了两个军事城堡。为了向更南方,于栖息于沙漠和戈壁中生活的兽人种族开战而做准备。
战争不是好事,然而在开战之前,为了做好准备,格罗斯帝国大量从艾叶兰镇购买军粮和战略物资,间接的丰富了人民的钱包。同时,频繁的中转往来,也让这个城市的服务业界尝够了甜头。
而且在赋税方面,格罗斯帝国的人头税比原本的王国的还略有降低,因为他们规定,如果民众拿不出赋税,可以用从军来抵税。要知道,在格罗斯帝国占领这里之前,民众从军是“义务”,除了军饷什么都拿不到,赋税还是要交。
从军自然是抽选精壮劳动力,这就导致了民众农耕劳作的时候,缺乏劳动力,生产力下降,赚的钱减少,还要交税?!结果这个举动直接给格罗斯帝国带来了相当的民心和充足的兵力。
以往王国战争的时候,都是强行征召农民拿起武器从军,数量上格外可怕,可是装备只有最低限度,甚至有些人只能拿着草叉。对于侵略者而言,这些除了数量一无所有的军队简直是个笑话。比起数量,格罗斯帝国更看重士兵的质量。
结合以上种种,这一次改朝换代,这个王国的民众很愉快的接受了自己变成格罗斯帝国臣民的消息。热火朝天的开始从事生产。
弗利德和哈特走在艾叶兰镇的街道上,随处都能感受到人民热情的活力。弗利德知道这个城市,他作为教会的巡礼骑士曾经来过这里,那个时候,这个城市还不叫艾叶兰。
可惜的是,四五十年已经足够一个城市大变样了,弗利德的知识根本排不上用场,他和每一个刚来到这里的旅客一样,只有新鲜感。
这是一个依附森林边缘建立的城市,空气中漂浮着林地边缘特有的湿润空气,向北走进森林,可以伐木和采集草药,向南就是平原,可以开垦农田。向西北和西南分别是两个军事堡垒,铸铁冶金制皮棉纺织行业永远不缺乏客人,酒馆里永远都有放假的士兵过来“潇洒”。城镇远比之前更有生机。
青石拼接的地板被各式各样的鞋子踩的圆滑,磨圆的青色方块之间,隐约可见一些青褐的苔藓。布鞋、皮靴、铁履,各不相同的足音交汇在一起,街边小贩随便扯开一张包袱,便把自己的商品摆了出来,大声吆喝。铁匠铺里透出铁锤敲击的声音,将空气提高了两度。酒馆里正值休息的士兵和冒险者正应和着这升温的空气,吹嘘着自己的人生和未来。
“不管看几次,都觉着很有活力啊,这里!”
哈特大大张开手臂,颇为骄傲的给弗利德介绍着。看着少年那比自己还要兴奋的样子,弗利德只能面露苦笑,没有回应。
哈特兴奋的原因,大概是能够在自己面前说些什么吧?一直被自己教授骑士的知识,他也想偶尔教导自己一下吧?
“不过,虽然城市很有活力,可守备未免太过薄弱了吧?”
弗利德斟酌了一下用词,以不会给哈特浇一头冷水的温柔的话语,说出了自己的不满。
弗利德是亡灵,自然不可能骑着黑马大摇大摆的进城。他们在城外大概一公里的位置停了下来。然后徒步进城。
哈特的辛苦终于有了回报,原本要走一天多接近两天的路程,在亡灵骑士不知疲倦的全力冲锋之下,居然仅仅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这速度简直快的匪夷所思了。
不过,吃惊归吃惊,能够大幅节约时间哈特很开心,因为这样自己就能更早回家,也就能更早的让家里回复狩猎。
哈特暗暗发誓,回去之后把错误的剑术训练停掉,花一天的时间专心狩猎——然后明天再跟弗利德请教剑术。反正三年都错了,不介意多浪费一天。
弗利德说的“守备松懈”自然是说艾叶兰镇的守城士兵了。身上的铠甲倒是质量不错,铁片扎连起来,保护着胸腔和肩膀,头上是半覆式头盔,额头的位置印着格罗斯帝国的标志:一只直振翅的雄鹰。
然而那个泛着让人安心的冷光的金属头盔下面,则是一张懒洋洋的脸,站岗的姿势也松松垮垮的,一把泛着寒光的铁枪随意的靠在肩膀上。这样的松懈,怎么能期待他们的战斗力?
而且,一般入城都是要登记一下的,弗利德他们进来的时候才发现,这根本就是走个形式:仅仅是写个名字而已。当哈特提到自己是诺恩村的村民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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