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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挥手湿毛巾又回归原来的位置
“老大,你说老板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想出来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查尔斯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看这两人现在的样子都能感觉到不舒服,即便是见惯了死亡和鲜血的查尔斯都有些毛骨悚然
“你问我我哪知道?这算什么,你看看这屋里其他工具,这还只是初级教程”巴尔也打了个寒颤,这密室建成有一段时间了,今天刚刚开张,按照那本《刑讯三百六》上介绍的第一个,湿毛巾,名字很无害,没想到实验了下居然这么狠,以前也不是没见过用刑的,只不过是一些鞭子棍子板子之类的
“小子,想说了吗?”
“我说,我说!”瘦汉子脸上鼻涕眼泪混合着水看不清楚,终于承受不了心理生理上的压力招待了
“到鹿血镇来干什么”
“摸清楚这里的地形和情况”
“为了什么”
“长官命令的,要对这里动手”
“你们有多少人”
“我们一个中队”
“就你们一个中队吗?”
“我知道的就我们”
“驻地在哪儿?”
“在鹿血镇西南方三十里出的沙漠里”
巴尔摸了摸大胡子考量一会儿,看了眼烂泥似的两人拉过查尔斯:“这两人先留着,好好问问,做个记录”
“明白”
交代完这里的事情,巴尔找到萨伦。看来情况还真有些复杂,可以肯定的是有人冲着要塞来,根据萨伦的了解,沙盗和林匪作为传统的强盗,还没这种脑子和本事,他们的行动模式只有一种——一股脑冲,根本不会想到事先制定计划和探听目标虚实,他们是逮到一个是一个,抢得到是胜利抢不到的就是命了。排除掉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后剩下的一种即使再不符合逻辑都是真相,这是柯南道尔在福尔摩斯侦探集里写过最多的一句话,这句话在现代高科技侦讯手段下渐渐被人遗忘,可是在柯南道尔那个时代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情报分析也可以用这一点来推断。萨伦头疼的搓了搓脸,这些人所图甚大,这已经不是自己的力量能解决掉的了。
“萨伦,要塞指挥部的军令下来了”邦妮身上穿着薄薄的春夏长裙,微风穿过大大落地窗吹起了轻盈的裙角和瀑布般的青丝,那张完美脸蛋和火爆的身材就像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轻轻的抱住椅子上揉着太阳穴的萨伦,吻了吻他有些有些黝黑的脸
“怎么说”
“军令上说第三大队管好自己本分内的事情,上交的情报会好好分析,不用我们操心了”
“哼!这帮狗崽子,就知道是这幅德行,一位官做得越大就懂得越多了,还真是荒谬!这种事情都不打算认真对待了吗?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事不小!”萨伦愤怒的拍了下桌子,在信里已经把所有的可能都写得透透的,还有很多的猜想,现在居然得到这样的批复,明显能看得出来这指挥部是不打算好好处理了
“别生气别生气啊,要不我写信给军务部冈德森老爷子打个招呼”邦妮小手在萨伦背后上下捋着帮他顺顺气,跟个小媳妇儿似的
“算了,我操这个心干什么,我已经尽了责任,我一个大队长也没多大作用”萨伦想了想,决定不管了,希望是杞人忧天吧,或许是他们对着要塞有很大的信心,毕竟这儿驻扎这么多精英部队。
指挥部批复的文件下达第二天清晨,整个第三大队除了这些留守人员之外就全部出动。早在得到情报后萨伦就派出了手底下新成立的直属部队——游骑兵,查清楚了那支中队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游骑兵和侦骑不一样,这是一种完全独立的骑兵部队,装备萨伦设计的长柄斩马刀和有些跨时代的十字手弩,锁子甲外是厚皮甲,最外面的是和兽人步兵差不多的兜帽斗篷,还有萨伦花大价钱托巴尔通过旧关系买回来的赫拉斯混血战马,是贝伦萨大草原巨神峰的巨人族培育的战马,严寒和酷暑都对这种马匹没有任何的影响,能适应于各种的陆地战场并且耐力十足,身形比普通的马要高大近半,能在各种情况下保持冷静,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甚至能懂得主人的心思,这种马可以称得上是神驹,只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非常贵,几乎就是天价了,一匹马价值一万五千金币。成立这支部队完全是机缘巧合,本来萨伦是打算找到一种负压能力非常强的战马,最起码能扛得动五六千斤重量的,明知这是不可能存在的,萨伦还是有些不死心,没想到还真让巴尔找到了,据说纯血的赫拉斯神驹有万斤巨力,单凭这个就比得上高阶魔兽了,可它还真就不是魔兽,刚好巨人族手里有一匹纯血的,萨伦花了一座五米高黄金雕像买了下来,还给取了一个毁灭的名字——芬里尔。意外的是送来芬里尔的巨人商队提起了混血的赫拉斯战马,花光了抢来的金币后买来五十匹混血赫拉斯,事后牙疼之余才想起来这帮巨人还真是会做生意,都赶得上资产阶级先锋榜样黄世仁先生了,可这也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
“老板!再往前五里就是目的地了”一个骑着类似怪兽的赫拉斯战马的战士说道,
“柏德温,放轻松点,带着你的人按照原计划行动,记住步骤!”萨伦摸摸芬里尔颈上黑色的鬃毛,这家伙比熊大好太多了,不吃零食不要工资还不偷懒,不像熊大现在整天赖在邦妮身边讨好卖乖跟一只猫似的
“放心吧老板,保证完成任务!”柏德温使劲的拍了拍胸口调转马头,和其他战士不一样,他一直都和兽人一样称呼萨伦为老板。
春天的绿色并没有覆盖在这片黄色的大地,微风夹杂着细小的沙粒和肃杀之气敲击在坚硬的盔甲上,金边红底的飞鹰旗猎猎作响,撒玛利亚军队反应还不算太慢。
“索罗斯!”
“是!”近卫队长索罗斯大声应是,深吸一口气吹响了随身带来的白色牛角号。站在长枪方阵后方的弓箭队率先出手,奋起全身的力气拉开满月,破甲箭呈抛物线抛射到了敌方阵之中的盾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嘟嘟嘟”标枪破甲锥在破甲箭之后再次覆盖而上,木质覆皮圆盾在破甲锥下像是纸皮一样轻易的被撕得粉碎,脆弱的人体也挡不住锋利的棱形锥尖,鲜血很快像是戳破的水球似的喷洒在沙地上。地方的号角也吹响了,飞鹰骑兵越众而出,慢慢的加快速度。
“近卫骑团!”萨伦大喊一声亲自带领着重甲近卫骑也加快了速度,前方的长枪方阵和剑盾战士迅速的分开一条宽阔的大道。
战马的铁蹄踏光秃秃的地面上踩出了一个个深坑,背上的主人端着沉重的骑枪和圆盾冷静平视前方的敌人。萨伦也临时打造了一只加大几分的骑枪,芬里尔的眼睛变成了血红色,硕大的前蹄不停的刨着地面
“锋矢阵!跟我冲!”萨伦大吼一声一马当先,芬里尔嘶鸣一声冲出去。两方人马的距离并不远,很快骑兵的前锋就撞击在一起。俗话说得好一寸长一寸强,加大版骑枪虽然重量不如意,可是锋利的枪尖像是穿糖葫芦似的串上了几个人,左耳边生风,举起重盾“当”的一声顶住了对方的骑枪,右臂发力往外横扫出去,糖葫芦被甩飞,巨力下的骑枪像是割麦子的镰刀似的扫倒了右边的几个,芬里尔扬起前蹄狠狠的踏在敌方战马身上,那只倒霉的马儿承受不住芬里尔的力量悲鸣一声倒了下去,锐利的锋矢阵突破了撒玛利亚骑兵方阵!
挥挥手湿毛巾又回归原来的位置
“老大,你说老板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想出来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查尔斯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看这两人现在的样子都能感觉到不舒服,即便是见惯了死亡和鲜血的查尔斯都有些毛骨悚然
“你问我我哪知道?这算什么,你看看这屋里其他工具,这还只是初级教程”巴尔也打了个寒颤,这密室建成有一段时间了,今天刚刚开张,按照那本《刑讯三百六》上介绍的第一个,湿毛巾,名字很无害,没想到实验了下居然这么狠,以前也不是没见过用刑的,只不过是一些鞭子棍子板子之类的
“小子,想说了吗?”
“我说,我说!”瘦汉子脸上鼻涕眼泪混合着水看不清楚,终于承受不了心理生理上的压力招待了
“到鹿血镇来干什么”
“摸清楚这里的地形和情况”
“为了什么”
“长官命令的,要对这里动手”
“你们有多少人”
“我们一个中队”
“就你们一个中队吗?”
“我知道的就我们”
“驻地在哪儿?”
“在鹿血镇西南方三十里出的沙漠里”
巴尔摸了摸大胡子考量一会儿,看了眼烂泥似的两人拉过查尔斯:“这两人先留着,好好问问,做个记录”
“明白”
交代完这里的事情,巴尔找到萨伦。看来情况还真有些复杂,可以肯定的是有人冲着要塞来,根据萨伦的了解,沙盗和林匪作为传统的强盗,还没这种脑子和本事,他们的行动模式只有一种——一股脑冲,根本不会想到事先制定计划和探听目标虚实,他们是逮到一个是一个,抢得到是胜利抢不到的就是命了。排除掉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后剩下的一种即使再不符合逻辑都是真相,这是柯南道尔在福尔摩斯侦探集里写过最多的一句话,这句话在现代高科技侦讯手段下渐渐被人遗忘,可是在柯南道尔那个时代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情报分析也可以用这一点来推断。萨伦头疼的搓了搓脸,这些人所图甚大,这已经不是自己的力量能解决掉的了。
“萨伦,要塞指挥部的军令下来了”邦妮身上穿着薄薄的春夏长裙,微风穿过大大落地窗吹起了轻盈的裙角和瀑布般的青丝,那张完美脸蛋和火爆的身材就像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轻轻的抱住椅子上揉着太阳穴的萨伦,吻了吻他有些有些黝黑的脸
“怎么说”
“军令上说第三大队管好自己本分内的事情,上交的情报会好好分析,不用我们操心了”
“哼!这帮狗崽子,就知道是这幅德行,一位官做得越大就懂得越多了,还真是荒谬!这种事情都不打算认真对待了吗?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事不小!”萨伦愤怒的拍了下桌子,在信里已经把所有的可能都写得透透的,还有很多的猜想,现在居然得到这样的批复,明显能看得出来这指挥部是不打算好好处理了
“别生气别生气啊,要不我写信给军务部冈德森老爷子打个招呼”邦妮小手在萨伦背后上下捋着帮他顺顺气,跟个小媳妇儿似的
“算了,我操这个心干什么,我已经尽了责任,我一个大队长也没多大作用”萨伦想了想,决定不管了,希望是杞人忧天吧,或许是他们对着要塞有很大的信心,毕竟这儿驻扎这么多精英部队。
指挥部批复的文件下达第二天清晨,整个第三大队除了这些留守人员之外就全部出动。早在得到情报后萨伦就派出了手底下新成立的直属部队——游骑兵,查清楚了那支中队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游骑兵和侦骑不一样,这是一种完全独立的骑兵部队,装备萨伦设计的长柄斩马刀和有些跨时代的十字手弩,锁子甲外是厚皮甲,最外面的是和兽人步兵差不多的兜帽斗篷,还有萨伦花大价钱托巴尔通过旧关系买回来的赫拉斯混血战马,是贝伦萨大草原巨神峰的巨人族培育的战马,严寒和酷暑都对这种马匹没有任何的影响,能适应于各种的陆地战场并且耐力十足,身形比普通的马要高大近半,能在各种情况下保持冷静,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甚至能懂得主人的心思,这种马可以称得上是神驹,只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非常贵,几乎就是天价了,一匹马价值一万五千金币。成立这支部队完全是机缘巧合,本来萨伦是打算找到一种负压能力非常强的战马,最起码能扛得动五六千斤重量的,明知这是不可能存在的,萨伦还是有些不死心,没想到还真让巴尔找到了,据说纯血的赫拉斯神驹有万斤巨力,单凭这个就比得上高阶魔兽了,可它还真就不是魔兽,刚好巨人族手里有一匹纯血的,萨伦花了一座五米高黄金雕像买了下来,还给取了一个毁灭的名字——芬里尔。意外的是送来芬里尔的巨人商队提起了混血的赫拉斯战马,花光了抢来的金币后买来五十匹混血赫拉斯,事后牙疼之余才想起来这帮巨人还真是会做生意,都赶得上资产阶级先锋榜样黄世仁先生了,可这也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
“老板!再往前五里就是目的地了”一个骑着类似怪兽的赫拉斯战马的战士说道,
“柏德温,放轻松点,带着你的人按照原计划行动,记住步骤!”萨伦摸摸芬里尔颈上黑色的鬃毛,这家伙比熊大好太多了,不吃零食不要工资还不偷懒,不像熊大现在整天赖在邦妮身边讨好卖乖跟一只猫似的
“放心吧老板,保证完成任务!”柏德温使劲的拍了拍胸口调转马头,和其他战士不一样,他一直都和兽人一样称呼萨伦为老板。
春天的绿色并没有覆盖在这片黄色的大地,微风夹杂着细小的沙粒和肃杀之气敲击在坚硬的盔甲上,金边红底的飞鹰旗猎猎作响,撒玛利亚军队反应还不算太慢。
“索罗斯!”
“是!”近卫队长索罗斯大声应是,深吸一口气吹响了随身带来的白色牛角号。站在长枪方阵后方的弓箭队率先出手,奋起全身的力气拉开满月,破甲箭呈抛物线抛射到了敌方阵之中的盾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嘟嘟嘟”标枪破甲锥在破甲箭之后再次覆盖而上,木质覆皮圆盾在破甲锥下像是纸皮一样轻易的被撕得粉碎,脆弱的人体也挡不住锋利的棱形锥尖,鲜血很快像是戳破的水球似的喷洒在沙地上。地方的号角也吹响了,飞鹰骑兵越众而出,慢慢的加快速度。
“近卫骑团!”萨伦大喊一声亲自带领着重甲近卫骑也加快了速度,前方的长枪方阵和剑盾战士迅速的分开一条宽阔的大道。
战马的铁蹄踏光秃秃的地面上踩出了一个个深坑,背上的主人端着沉重的骑枪和圆盾冷静平视前方的敌人。萨伦也临时打造了一只加大几分的骑枪,芬里尔的眼睛变成了血红色,硕大的前蹄不停的刨着地面
“锋矢阵!跟我冲!”萨伦大吼一声一马当先,芬里尔嘶鸣一声冲出去。两方人马的距离并不远,很快骑兵的前锋就撞击在一起。俗话说得好一寸长一寸强,加大版骑枪虽然重量不如意,可是锋利的枪尖像是穿糖葫芦似的串上了几个人,左耳边生风,举起重盾“当”的一声顶住了对方的骑枪,右臂发力往外横扫出去,糖葫芦被甩飞,巨力下的骑枪像是割麦子的镰刀似的扫倒了右边的几个,芬里尔扬起前蹄狠狠的踏在敌方战马身上,那只倒霉的马儿承受不住芬里尔的力量悲鸣一声倒了下去,锐利的锋矢阵突破了撒玛利亚骑兵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