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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淡淡的雾气已然被明亮的阳光驱散殆尽,天空透出纯净悠远的蓝色,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董家镇已经从黎明中醒了过来,勤劳的人们开始了一天的生计。在这些忙进忙出的人里,安顺楼的两个尚未成年的小伙计不时引得人们一阵侧目。
这俩兄弟大的才十三、四岁,小的看来只有十岁上下。一个是跑堂的伙计,另一个则负责给酒楼捡柴以及在后厨帮忙。老大秦平虽然年纪小,但是干活勤快,人也机灵很受酒楼掌柜的器重;老二年纪太小,而且身体有些羸弱,只能打打下手。
兄弟俩是掌柜前年在一个雪夜,从路上捡回来的。当时大雪纷飞,天地一片肃穆,茫茫大地看似神圣,实则有些无情。因为掌柜高福现已过世的老母那日突然又犯了宿疾,孝顺的他没办法,只能冒着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的风雪,给老母去两条街外的千金堂抓药。
就是在转过第一个街角的时候,看见这衣衫褴褛的兄弟的。当时风雪正紧,穿着棉袄的高福尚且觉得夹着鹅毛大雪的寒风如同刀子般往脖子里割。
刺骨的寒意像心狠的妖魔,正狰狞着盯着这俩只穿着两层破烂单衣的可怜孩子。
两个孩子已经冻得嘴唇发紫,说不出话来,身子都像筛糠一样不住的抖着。看得出来,不出半个时辰,名为苦寒的妖魔就要收走这两个鲜活、可怜的小生命了。
稍小的那个孩子像是在发烧,已经半闭着眼睛意识模糊;稍大点的那个紧紧的抱着弟弟,一双无助的眼睛像看见救星般盯着高福。高福本就心善,小时候上过几天私塾,懂得仁者爱人的道理。
他相信积善修福会让他事业兴旺,财源广进。所以,几乎没有什么犹豫,高福就抱起无法行动的弟弟,拉着哆哆嗦嗦的哥哥,一同朝药铺走去。
其实,起先高福也就是想让这小哥俩在自己家里养好病,度过了风雪就打发他们走。毕竟自己还没有财力开善堂,白养两个半大小子对他来说是不小的负担。更何况,这消息要是被镇北那群小叫花子知道了,还不把酒楼的门挤破,争着来给他叩头认干爹?
可是,稍大的那孩子秦平相当懂事,虽然已经被告知弟弟的烧退之后,他们就不能留在酒楼了,但他还是勤快的帮着开门打烊,端茶上菜。没三四天的功夫,就干得比原本的小二华子还要利落了。
这阵子生意一直不错,高福本来就想再招一个伙计,再加上秦平干活勤快人也机灵,比大他几岁的华子还会说话。所以,高福就好人做到底,让兄弟俩在酒楼安顿下来。
日子如行云流水般,在身边悄然流逝。俩兄弟很懂得感恩,即便是体弱多病的弟弟秦安干起活来也十分卖力。
两年来,俩兄弟都尽心尽力的在酒楼帮工。俩兄弟已经比来的时候高了半头,身子也壮实了些。不仅完全适应了酒楼的生活,跟掌柜的一家更是相处的如同亲人一般。
尤其是秦平跟掌柜女儿云倩,两颗略显懵懂的心似乎已经开始酝酿一种渐渐超越友情的奇妙情感了。
然而,生活对每个人都是一场考验。无论这俩看似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流浪兄弟现在过得多么如意,他们背负的秘密却一直萦绕在兄弟俩心头,像是经久不散的诅咒,时时在命运的悲歌中回荡。
“哥,这两年过得像梦里一样,要是一直能这么生活下去多好。”
只有像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兄弟俩才会悄悄谈起自己的心事。
“别多想了,等过两年我再壮实点,到那时你继续在酒楼干活,我自己出去做点小买卖,咱们自己也务营个家!”
家这个字一下重重砸在秦安的心间,将心海激起澎湃的浪头,一下就冲过了眼睛的堤岸悄悄涌了出来。
家啊,温暖的家,梦里的故乡,此生真的还能拥有这么美好的东西吗?秦安悄悄摸干脸颊的泪水,吸口气平复了一下心境,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做什么小买卖!我看你跟云倩姐你有情我有意,到时候做个倒插门女婿,安心照顾掌柜的夫妇。做小买卖的事就交给我吧!”
一席话说的秦平脸都红了,忙说:“这种话可不能在人前说,云倩还小,又是女孩子耳根子嫩得很,若是有什么风言风语,岂不是要羞煞人家!”
“放心,我有分寸。我早就把云倩姐当嫂子看待了,哪会败坏她的名声。”
秦安说着笑意渐渐冷了下来,心头的那股悲凉再次涌了上来。
“哥,我身体里的那东西会不会突然出来,毁了一切?会不会伤害掌故的夫妇跟云华姐?我害怕,害怕亲手毁了这一切!”
“放心,有我呢,我的御骨诀已经修炼到了第三层,一定能压制住你身体里的东西!你要相信我,我们就在这当一辈子的小老百姓,再不掺和宗门里的恩恩怨怨!”
没人意识到两兄弟的秘密,也没有人觉得这俩落魄的兄弟有什么值得留意的地方。太阳照常升起,日子如平静的溪流,似乎所有小镇的居民都不希望它翻起多少涟漪。
胡二也这么希望,希望自己能像现在这样一辈子当个游手好闲,白吃白喝的地痞无赖。他是越阳门胡长老的亲外甥,而越阳门又是这片地区势力最大的帮派。平时,老百姓就算被这无赖占了便宜,也都忍气吞声,毕竟谁也不想招惹耀武扬威的重阳门。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何况是些小老百姓!
胡二今天的心情非常不好,刚从舅舅那里回来,本来想去讨些灵晶再去花天酒地一番。谁知被舅舅骂了个狗血喷头,要不是看在死去的娘亲面上,要不是胡长老子侄辈里只剩他一个外甥,估计那足以开山裂石的一掌就得劈在自己的脸上。想起舅舅那气成猪肝色的脸,还有那只哆哆嗦嗦抬起来的手,胡二忍不住后脊梁一直冒凉气。
这也怪他自己,没钱了就跟舅舅说要娶媳妇。他忘了半年前,他已经因为娶媳妇从舅舅这里拿走五十个灵晶了。舅舅这种神意境的大真人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坑跳下两次?
“要不是看在我死去妹妹的面上,我早就劈死你了,让你给胡家丢人现眼!滚!”
舅舅暴怒的骂声还在胡二的脑中回响,四周的一切都让他感到烦躁。尤其是当头的大太阳,都七月了,太阳还这么毒,让本来就心烦气躁的胡二凭空出了许多汗。
“他娘的,这鬼太阳也想欺负老子!”
胡二恶狠狠的吐了口吐沫,这一出汗才觉得有些饿了。早上没来得及吃饭便兴冲冲的去找舅舅要钱了,哪知道舅舅唱了这出大义灭亲的好戏!
他娘的!天塌下来有修真的人顶着,愁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胡二转头找了一圈,见安顺楼就在十步开外地方,立刻眉开眼笑的自言自语:“好嘞,今天本大爷就翻你的牌子了!”
安顺楼所有的掌柜伙计几乎都认识这个泼皮,包括秦平。在他来到这里的半年中,胡二几乎每月至少来两三次。每次他来,大家也不言语,就开始上菜,半斤猪头肉,一壶烧酒,两个凉菜,不用胡二说,这些他喜欢的菜会很快奉上。俗话说,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谁都不想得罪这个灾星!
秦平小心的把酒菜上齐,恭敬的说了句:“胡大爷,你的酒菜齐了,请慢用!”
胡尔满意的点点头,突然注意到这个说话妥帖,办事周到的小二不过是个大点儿的孩子。
他娘的,一个孩子都能干活养活自己了,老子却还没个安身立命的活... -->>
远山淡淡的雾气已然被明亮的阳光驱散殆尽,天空透出纯净悠远的蓝色,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董家镇已经从黎明中醒了过来,勤劳的人们开始了一天的生计。在这些忙进忙出的人里,安顺楼的两个尚未成年的小伙计不时引得人们一阵侧目。
这俩兄弟大的才十三、四岁,小的看来只有十岁上下。一个是跑堂的伙计,另一个则负责给酒楼捡柴以及在后厨帮忙。老大秦平虽然年纪小,但是干活勤快,人也机灵很受酒楼掌柜的器重;老二年纪太小,而且身体有些羸弱,只能打打下手。
兄弟俩是掌柜前年在一个雪夜,从路上捡回来的。当时大雪纷飞,天地一片肃穆,茫茫大地看似神圣,实则有些无情。因为掌柜高福现已过世的老母那日突然又犯了宿疾,孝顺的他没办法,只能冒着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的风雪,给老母去两条街外的千金堂抓药。
就是在转过第一个街角的时候,看见这衣衫褴褛的兄弟的。当时风雪正紧,穿着棉袄的高福尚且觉得夹着鹅毛大雪的寒风如同刀子般往脖子里割。
刺骨的寒意像心狠的妖魔,正狰狞着盯着这俩只穿着两层破烂单衣的可怜孩子。
两个孩子已经冻得嘴唇发紫,说不出话来,身子都像筛糠一样不住的抖着。看得出来,不出半个时辰,名为苦寒的妖魔就要收走这两个鲜活、可怜的小生命了。
稍小的那个孩子像是在发烧,已经半闭着眼睛意识模糊;稍大点的那个紧紧的抱着弟弟,一双无助的眼睛像看见救星般盯着高福。高福本就心善,小时候上过几天私塾,懂得仁者爱人的道理。
他相信积善修福会让他事业兴旺,财源广进。所以,几乎没有什么犹豫,高福就抱起无法行动的弟弟,拉着哆哆嗦嗦的哥哥,一同朝药铺走去。
其实,起先高福也就是想让这小哥俩在自己家里养好病,度过了风雪就打发他们走。毕竟自己还没有财力开善堂,白养两个半大小子对他来说是不小的负担。更何况,这消息要是被镇北那群小叫花子知道了,还不把酒楼的门挤破,争着来给他叩头认干爹?
可是,稍大的那孩子秦平相当懂事,虽然已经被告知弟弟的烧退之后,他们就不能留在酒楼了,但他还是勤快的帮着开门打烊,端茶上菜。没三四天的功夫,就干得比原本的小二华子还要利落了。
这阵子生意一直不错,高福本来就想再招一个伙计,再加上秦平干活勤快人也机灵,比大他几岁的华子还会说话。所以,高福就好人做到底,让兄弟俩在酒楼安顿下来。
日子如行云流水般,在身边悄然流逝。俩兄弟很懂得感恩,即便是体弱多病的弟弟秦安干起活来也十分卖力。
两年来,俩兄弟都尽心尽力的在酒楼帮工。俩兄弟已经比来的时候高了半头,身子也壮实了些。不仅完全适应了酒楼的生活,跟掌柜的一家更是相处的如同亲人一般。
尤其是秦平跟掌柜女儿云倩,两颗略显懵懂的心似乎已经开始酝酿一种渐渐超越友情的奇妙情感了。
然而,生活对每个人都是一场考验。无论这俩看似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流浪兄弟现在过得多么如意,他们背负的秘密却一直萦绕在兄弟俩心头,像是经久不散的诅咒,时时在命运的悲歌中回荡。
“哥,这两年过得像梦里一样,要是一直能这么生活下去多好。”
只有像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兄弟俩才会悄悄谈起自己的心事。
“别多想了,等过两年我再壮实点,到那时你继续在酒楼干活,我自己出去做点小买卖,咱们自己也务营个家!”
家这个字一下重重砸在秦安的心间,将心海激起澎湃的浪头,一下就冲过了眼睛的堤岸悄悄涌了出来。
家啊,温暖的家,梦里的故乡,此生真的还能拥有这么美好的东西吗?秦安悄悄摸干脸颊的泪水,吸口气平复了一下心境,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做什么小买卖!我看你跟云倩姐你有情我有意,到时候做个倒插门女婿,安心照顾掌柜的夫妇。做小买卖的事就交给我吧!”
一席话说的秦平脸都红了,忙说:“这种话可不能在人前说,云倩还小,又是女孩子耳根子嫩得很,若是有什么风言风语,岂不是要羞煞人家!”
“放心,我有分寸。我早就把云倩姐当嫂子看待了,哪会败坏她的名声。”
秦安说着笑意渐渐冷了下来,心头的那股悲凉再次涌了上来。
“哥,我身体里的那东西会不会突然出来,毁了一切?会不会伤害掌故的夫妇跟云华姐?我害怕,害怕亲手毁了这一切!”
“放心,有我呢,我的御骨诀已经修炼到了第三层,一定能压制住你身体里的东西!你要相信我,我们就在这当一辈子的小老百姓,再不掺和宗门里的恩恩怨怨!”
没人意识到两兄弟的秘密,也没有人觉得这俩落魄的兄弟有什么值得留意的地方。太阳照常升起,日子如平静的溪流,似乎所有小镇的居民都不希望它翻起多少涟漪。
胡二也这么希望,希望自己能像现在这样一辈子当个游手好闲,白吃白喝的地痞无赖。他是越阳门胡长老的亲外甥,而越阳门又是这片地区势力最大的帮派。平时,老百姓就算被这无赖占了便宜,也都忍气吞声,毕竟谁也不想招惹耀武扬威的重阳门。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何况是些小老百姓!
胡二今天的心情非常不好,刚从舅舅那里回来,本来想去讨些灵晶再去花天酒地一番。谁知被舅舅骂了个狗血喷头,要不是看在死去的娘亲面上,要不是胡长老子侄辈里只剩他一个外甥,估计那足以开山裂石的一掌就得劈在自己的脸上。想起舅舅那气成猪肝色的脸,还有那只哆哆嗦嗦抬起来的手,胡二忍不住后脊梁一直冒凉气。
这也怪他自己,没钱了就跟舅舅说要娶媳妇。他忘了半年前,他已经因为娶媳妇从舅舅这里拿走五十个灵晶了。舅舅这种神意境的大真人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坑跳下两次?
“要不是看在我死去妹妹的面上,我早就劈死你了,让你给胡家丢人现眼!滚!”
舅舅暴怒的骂声还在胡二的脑中回响,四周的一切都让他感到烦躁。尤其是当头的大太阳,都七月了,太阳还这么毒,让本来就心烦气躁的胡二凭空出了许多汗。
“他娘的,这鬼太阳也想欺负老子!”
胡二恶狠狠的吐了口吐沫,这一出汗才觉得有些饿了。早上没来得及吃饭便兴冲冲的去找舅舅要钱了,哪知道舅舅唱了这出大义灭亲的好戏!
他娘的!天塌下来有修真的人顶着,愁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胡二转头找了一圈,见安顺楼就在十步开外地方,立刻眉开眼笑的自言自语:“好嘞,今天本大爷就翻你的牌子了!”
安顺楼所有的掌柜伙计几乎都认识这个泼皮,包括秦平。在他来到这里的半年中,胡二几乎每月至少来两三次。每次他来,大家也不言语,就开始上菜,半斤猪头肉,一壶烧酒,两个凉菜,不用胡二说,这些他喜欢的菜会很快奉上。俗话说,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谁都不想得罪这个灾星!
秦平小心的把酒菜上齐,恭敬的说了句:“胡大爷,你的酒菜齐了,请慢用!”
胡尔满意的点点头,突然注意到这个说话妥帖,办事周到的小二不过是个大点儿的孩子。
他娘的,一个孩子都能干活养活自己了,老子却还没个安身立命的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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