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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开什么玩笑呢?怎么可能是我呢?”叶堂堂笑着,缓解一下这紧张的气氛和连自己都不能相信的事实。
“不错,就是你。不然没有人能再次将这冰封的白雪夜明珠开启。只有这个有缘人,只有你。小伙子。”鹿角上的魔人指着叶堂堂说,“你是开启这夜明珠的第三人。”
“第三个人。?”叶堂堂更加糊涂的问:“那第一个和第二个有缘人是谁?怎么那么确定我就是第三个。当这夜明珠的有缘人有什么好处吗?”叶堂堂可不想就这个样稀里糊涂的成为一个珠子的有缘人。
鹿角魔人,回忆着往事说:“这珠子是盘古开天辟地时候遗留下来的汗珠,这汗珠经天地乱世的摩擦与融汇,形成了一颗发亮的大石子。后来这个颗大石子,吸收日月的精华,不断的明亮起来,变成了一颗珠子。经受着天地雨水的洗刷。后来又过了几千个几千年,天地开始崩裂,天裂开了一个很大的洞。有位叫女娲的仙人练出无色石头补好了天空。女娲在补天的时候,捡到了这颗珠子,但是珠子是圆形的,不能用于补天,女娲将其收藏了起来。天空补好了,女娲拿出了那颗珠子。仔细观看,细细打磨。珠子上那层污浊的颜色脱落了,露出了本该有的亮光。珠子的光辉胜过了,天地间月亮的光辉。天地间儿的珠子怎么能和月亮的光芒争辉。于是女娲就将其珠子的光辉用石土掩盖。埋藏于偏远的山林草丛中,无人知晓。
又过了几千年,人界不断的繁荣昌盛起来。人,神,魔,仙,鬼,妖,六界逐渐成立,也依次有了自己的界限和区域。人间是这六界中最自由和晴朗的地方。那个时候的人界有一处山林草丛最茂盛的地界。那时候我只是魔界的一只小鹿,还未有修得魔形。但我很早就听说了人界这个山林草丛最茂盛的地界。这个地界我向往了很久,我想那里的草叶一定非常的鲜美可口。在一个魔界,界限放纵的日子里,我逃到了那里。成功的吃到了那里肥嫩的草叶,那是我那个时候感到最幸福的时刻。我尝到了魔界都没有的肥嫩的草叶,我就爱上了人间。爱上了人界的草叶。在魔界,界限放纵的日子里,我习惯了来到这里。
有一天,人界天空乌云密布。下起了一场大雨,闪电夹着雷鸣。我贪婪吃草,迟迟不愿意离开。我看到人类在交战,愤怒将他们推向了战争。雷雨交加,我看到我脚下的土壤开始松软,我看到了松软土质下面的亮光。我用前蹄将它,从泥土里掏了出来。被雨水淋去的地方发出亮光,一下便刺伤了我的眼睛。战争中的人们发现了我,想将我也一起杀害,我仓皇逃回魔界。
过了很多天了,我一直想着人界的那颗珠子。终于在魔界放纵的一天,我又来到了人界的那个地方。我看到人类由于战争失去性命,到处都是尸体。我感到伤悲。可是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呢,那时候的我毕竟是一只魔界普通的鹿。
我开始寻找那颗珠子,我找到了它,被土水掩盖,却能发着微亮的光,我毫不犹豫,将珠子放到水流里,将其洗刷干净了,却没有料到这珠子的光亮如此明亮,它照亮了这个地方,这个山林,珠子的光亮不算柔和,却将已经战死的人照醒了过来。
我知道这是颗非一般的珠子,我毫不犹豫,我将珠子含在嘴里。带回到了魔界。
我回到了魔界,找到了一个我自认为够隐秘的地方,我将珠子用魔界的水流再次洗刷。这个珠子出乎我意料的是,它的光芒实在是太明亮了。它在夜晚穿越山洞照亮了整个魔界。
有闻讯赶来的魔,他们都认为这将是一件宝物。事实上它确实是一件宝物。我只是一只普通的魔界小鹿,他们成功的从我这里获取了,夜明珠。由于它的光亮,胜过了月亮的光辉,于是魔们给它起名字叫白雪。
有关于夜明珠的传说,并没有在魔界流传很久,便消失匿迹了。
那是几千年的事情了,几千年前的我是只还没有完全修成魔的小鹿,那天,天空降起了大雪,纷纷扬扬,雪花将我所住的小镇都要覆盖了。我终于找到了夺走我珠子的那个魔。在他呼呼大睡的时候,我闯入了他的住处,用了迷药,让他睡的更香。
我拿回了我的珠子。
我逃到了这个没有多少魔人关注的小镇,就是这里,魔界的最低层。一个偏僻的连名字都没有的小森林。
我住在了这里,找了个山洞,日日夜夜在这里使用夜明珠修炼。
夜明珠的威力和魔力超乎了我的想象,它迅速的将我的魔性提高到最佳。我在最短短的数月内便修炼出了魔形。我脱去了鹿形,变成了魔人。我身体改变的同时,我的功力和耐力也不断的增长着。
我与这个魔界隔离了,我感受着夜明珠,夜明珠也将和我溶为一体。
我能感受到夜明珠的生息,它的由来,它被女娲捡到,宠爱和掩盖的欢喜与伤悲。
它能创造一个世界,也能吸进一个世界。
在一千年的那天,是魔界叶白后和冷愈的一场战争。
那场战争持续的时间不长,却很快有了结果。
冷愈和叶白后的一战,两败俱伤,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只知道,魔天界更换了新的魔主,魔界的世界也要跟着变了。
一切都改变了。
就连这个偏僻的小地方也要沧海变桑田了。
我喜欢这个地方,正如,夜明珠爱上了这里,这里树木茂盛,鸟语花香,没有魔也没有人会打扰它。它发再大的光亮,也没有什么可以掩盖他。即使有雾气想要夺取和阻止这样的光亮,这里茂盛的树木也会帮助夜明珠,驱... -->>
“哈哈。开什么玩笑呢?怎么可能是我呢?”叶堂堂笑着,缓解一下这紧张的气氛和连自己都不能相信的事实。
“不错,就是你。不然没有人能再次将这冰封的白雪夜明珠开启。只有这个有缘人,只有你。小伙子。”鹿角上的魔人指着叶堂堂说,“你是开启这夜明珠的第三人。”
“第三个人。?”叶堂堂更加糊涂的问:“那第一个和第二个有缘人是谁?怎么那么确定我就是第三个。当这夜明珠的有缘人有什么好处吗?”叶堂堂可不想就这个样稀里糊涂的成为一个珠子的有缘人。
鹿角魔人,回忆着往事说:“这珠子是盘古开天辟地时候遗留下来的汗珠,这汗珠经天地乱世的摩擦与融汇,形成了一颗发亮的大石子。后来这个颗大石子,吸收日月的精华,不断的明亮起来,变成了一颗珠子。经受着天地雨水的洗刷。后来又过了几千个几千年,天地开始崩裂,天裂开了一个很大的洞。有位叫女娲的仙人练出无色石头补好了天空。女娲在补天的时候,捡到了这颗珠子,但是珠子是圆形的,不能用于补天,女娲将其收藏了起来。天空补好了,女娲拿出了那颗珠子。仔细观看,细细打磨。珠子上那层污浊的颜色脱落了,露出了本该有的亮光。珠子的光辉胜过了,天地间月亮的光辉。天地间儿的珠子怎么能和月亮的光芒争辉。于是女娲就将其珠子的光辉用石土掩盖。埋藏于偏远的山林草丛中,无人知晓。
又过了几千年,人界不断的繁荣昌盛起来。人,神,魔,仙,鬼,妖,六界逐渐成立,也依次有了自己的界限和区域。人间是这六界中最自由和晴朗的地方。那个时候的人界有一处山林草丛最茂盛的地界。那时候我只是魔界的一只小鹿,还未有修得魔形。但我很早就听说了人界这个山林草丛最茂盛的地界。这个地界我向往了很久,我想那里的草叶一定非常的鲜美可口。在一个魔界,界限放纵的日子里,我逃到了那里。成功的吃到了那里肥嫩的草叶,那是我那个时候感到最幸福的时刻。我尝到了魔界都没有的肥嫩的草叶,我就爱上了人间。爱上了人界的草叶。在魔界,界限放纵的日子里,我习惯了来到这里。
有一天,人界天空乌云密布。下起了一场大雨,闪电夹着雷鸣。我贪婪吃草,迟迟不愿意离开。我看到人类在交战,愤怒将他们推向了战争。雷雨交加,我看到我脚下的土壤开始松软,我看到了松软土质下面的亮光。我用前蹄将它,从泥土里掏了出来。被雨水淋去的地方发出亮光,一下便刺伤了我的眼睛。战争中的人们发现了我,想将我也一起杀害,我仓皇逃回魔界。
过了很多天了,我一直想着人界的那颗珠子。终于在魔界放纵的一天,我又来到了人界的那个地方。我看到人类由于战争失去性命,到处都是尸体。我感到伤悲。可是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呢,那时候的我毕竟是一只魔界普通的鹿。
我开始寻找那颗珠子,我找到了它,被土水掩盖,却能发着微亮的光,我毫不犹豫,将珠子放到水流里,将其洗刷干净了,却没有料到这珠子的光亮如此明亮,它照亮了这个地方,这个山林,珠子的光亮不算柔和,却将已经战死的人照醒了过来。
我知道这是颗非一般的珠子,我毫不犹豫,我将珠子含在嘴里。带回到了魔界。
我回到了魔界,找到了一个我自认为够隐秘的地方,我将珠子用魔界的水流再次洗刷。这个珠子出乎我意料的是,它的光芒实在是太明亮了。它在夜晚穿越山洞照亮了整个魔界。
有闻讯赶来的魔,他们都认为这将是一件宝物。事实上它确实是一件宝物。我只是一只普通的魔界小鹿,他们成功的从我这里获取了,夜明珠。由于它的光亮,胜过了月亮的光辉,于是魔们给它起名字叫白雪。
有关于夜明珠的传说,并没有在魔界流传很久,便消失匿迹了。
那是几千年的事情了,几千年前的我是只还没有完全修成魔的小鹿,那天,天空降起了大雪,纷纷扬扬,雪花将我所住的小镇都要覆盖了。我终于找到了夺走我珠子的那个魔。在他呼呼大睡的时候,我闯入了他的住处,用了迷药,让他睡的更香。
我拿回了我的珠子。
我逃到了这个没有多少魔人关注的小镇,就是这里,魔界的最低层。一个偏僻的连名字都没有的小森林。
我住在了这里,找了个山洞,日日夜夜在这里使用夜明珠修炼。
夜明珠的威力和魔力超乎了我的想象,它迅速的将我的魔性提高到最佳。我在最短短的数月内便修炼出了魔形。我脱去了鹿形,变成了魔人。我身体改变的同时,我的功力和耐力也不断的增长着。
我与这个魔界隔离了,我感受着夜明珠,夜明珠也将和我溶为一体。
我能感受到夜明珠的生息,它的由来,它被女娲捡到,宠爱和掩盖的欢喜与伤悲。
它能创造一个世界,也能吸进一个世界。
在一千年的那天,是魔界叶白后和冷愈的一场战争。
那场战争持续的时间不长,却很快有了结果。
冷愈和叶白后的一战,两败俱伤,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只知道,魔天界更换了新的魔主,魔界的世界也要跟着变了。
一切都改变了。
就连这个偏僻的小地方也要沧海变桑田了。
我喜欢这个地方,正如,夜明珠爱上了这里,这里树木茂盛,鸟语花香,没有魔也没有人会打扰它。它发再大的光亮,也没有什么可以掩盖他。即使有雾气想要夺取和阻止这样的光亮,这里茂盛的树木也会帮助夜明珠,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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