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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需要日积月累,因为他们从来就不会选择为对方压制自己,所以吵架也是家庭便饭。
“你跟他妈妈关系那么好,吵架了怎么不找他妈妈诉苦?”原谅我此刻内心的自私想法,我实在希望把她尽快送回去,别管是张峰身边还是张峰的妈身边。
“我找了啊,我给她打了电话?”她说这话时明显一副自带“你猜怎么着”的表情,好奇心作祟,我也的确问了。于是乎她如愿以偿地向我继续解释,“我问他妈妈,你就是这么教育你儿子的吗,挺大个人了不会说句人话。欺负女生就是没教养,你生了他难道不知道教他怎么做人吗?”语毕,她再次抛给我一个“你猜她怎么说的眼神”。
我的天啊,这种情商是充话费赠的吗?对着一位母亲说她的孩子没有教养,任凭谁都会爆炸的好吗?我终于相信,张峰和她分手绝对没有什么难言之隐,就是因为不爱了。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爱我你怕了吗”什么什么的。
孟凌继续吐槽:“她居然在电话那边对着我冷笑,说我这么对她说话才是没教养,你说这母子是不是一对奇葩?”
我哑口无言,内心却在咆哮,你才是奇葩好吗?这一刻,我开始庆幸,若不是当初失去了孟远,恐怕今天的我也会成长成这副样子吧。
从几何起,女孩们形成了一个很不好的观点。认为折磨男人是标榜自己魅力的通关勋章,一次次用沾满别人尊严的勋章来炫耀自己的骄傲。可人总要失去,曾经不懂得感恩的我们,注定要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3)
我曾经养过一条叫做Oscar的狗,是一条奶茶色的母泰迪,性格跋扈,品相一般。那是孟远送给我的礼物,我叫它闺女,并且拒绝一切人称之为狗。现在想起来,真想给自己一闷棍,这就和你指着一个孩子说他不是人有什么区别?
那个年纪的我和孟凌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把所有的坏脾气都给了身边的人,却把仅有的柔情给了这条狗。当时我很怕它会突然因为某种原因暴毙,于是乎但凡它有个身体不适我就会第一时间送它去医院。尽管,这小王八蛋平时一吃西瓜就会吐,吐完了必然发烧,但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条吃西瓜过敏的狗。
那个宠物店主是个长得像白雪公主后妈的姑娘,每次我去,必定要拿出针管给Oscar来上一下,美其名曰帮助代谢掉体内的西瓜。你们看那时的我何等天真,居然没有意识到打针其实会给我的闺女造成更大伤害。
孟远的工作地点离我们租住的房子很近,所以尽管每天都要加班,依然保持着每天先回家帮我做好饭再回单位的习惯。那天也是一样,我吃过饭后百无聊赖带着Oscar看电视,直到孟远下班回来。我当时有种望断欲穿的感觉,因为就等着他回来陪我去带Oscar找后妈量体温了。可孟远却蹲在地上嚷着胃疼,要先吃饭。僵持不下,我走了极端,当着他的面把所有饭菜一股脑地丢进了垃圾桶。
然后,离家出走了。
我走了一夜,孟远找了我一夜,第二天早晨我回到家,勒令他当天搬走。
孟远的确搬走了,三天后我的生日,他偷偷送回来的蛋糕,被我一把丢了出去。
所以说,我不想见孟凌,我不愿意这些回忆排山倒海般地压下来,因为我羞于回首。如果苍天有眼,当时应该收走我这个祸害人家不识好歹的女人吧,我宁愿那样,不会让我后来酿成大错。
明显不需要日积月累,因为他们从来就不会选择为对方压制自己,所以吵架也是家庭便饭。
“你跟他妈妈关系那么好,吵架了怎么不找他妈妈诉苦?”原谅我此刻内心的自私想法,我实在希望把她尽快送回去,别管是张峰身边还是张峰的妈身边。
“我找了啊,我给她打了电话?”她说这话时明显一副自带“你猜怎么着”的表情,好奇心作祟,我也的确问了。于是乎她如愿以偿地向我继续解释,“我问他妈妈,你就是这么教育你儿子的吗,挺大个人了不会说句人话。欺负女生就是没教养,你生了他难道不知道教他怎么做人吗?”语毕,她再次抛给我一个“你猜她怎么说的眼神”。
我的天啊,这种情商是充话费赠的吗?对着一位母亲说她的孩子没有教养,任凭谁都会爆炸的好吗?我终于相信,张峰和她分手绝对没有什么难言之隐,就是因为不爱了。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爱我你怕了吗”什么什么的。
孟凌继续吐槽:“她居然在电话那边对着我冷笑,说我这么对她说话才是没教养,你说这母子是不是一对奇葩?”
我哑口无言,内心却在咆哮,你才是奇葩好吗?这一刻,我开始庆幸,若不是当初失去了孟远,恐怕今天的我也会成长成这副样子吧。
从几何起,女孩们形成了一个很不好的观点。认为折磨男人是标榜自己魅力的通关勋章,一次次用沾满别人尊严的勋章来炫耀自己的骄傲。可人总要失去,曾经不懂得感恩的我们,注定要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3)
我曾经养过一条叫做Oscar的狗,是一条奶茶色的母泰迪,性格跋扈,品相一般。那是孟远送给我的礼物,我叫它闺女,并且拒绝一切人称之为狗。现在想起来,真想给自己一闷棍,这就和你指着一个孩子说他不是人有什么区别?
那个年纪的我和孟凌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把所有的坏脾气都给了身边的人,却把仅有的柔情给了这条狗。当时我很怕它会突然因为某种原因暴毙,于是乎但凡它有个身体不适我就会第一时间送它去医院。尽管,这小王八蛋平时一吃西瓜就会吐,吐完了必然发烧,但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条吃西瓜过敏的狗。
那个宠物店主是个长得像白雪公主后妈的姑娘,每次我去,必定要拿出针管给Oscar来上一下,美其名曰帮助代谢掉体内的西瓜。你们看那时的我何等天真,居然没有意识到打针其实会给我的闺女造成更大伤害。
孟远的工作地点离我们租住的房子很近,所以尽管每天都要加班,依然保持着每天先回家帮我做好饭再回单位的习惯。那天也是一样,我吃过饭后百无聊赖带着Oscar看电视,直到孟远下班回来。我当时有种望断欲穿的感觉,因为就等着他回来陪我去带Oscar找后妈量体温了。可孟远却蹲在地上嚷着胃疼,要先吃饭。僵持不下,我走了极端,当着他的面把所有饭菜一股脑地丢进了垃圾桶。
然后,离家出走了。
我走了一夜,孟远找了我一夜,第二天早晨我回到家,勒令他当天搬走。
孟远的确搬走了,三天后我的生日,他偷偷送回来的蛋糕,被我一把丢了出去。
所以说,我不想见孟凌,我不愿意这些回忆排山倒海般地压下来,因为我羞于回首。如果苍天有眼,当时应该收走我这个祸害人家不识好歹的女人吧,我宁愿那样,不会让我后来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