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阿芙乐尔的手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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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跟我们同吃过一碗饭的人才能理解我们。”
(摘自一个古楚尔族前女犯的信)
第一章阿芙乐尔的手指
荷马常提到的厄俄斯,亦即罗马人称为阿芙乐尔的司晨女神,也曾用她的玫瑰色的手指抚摸过群岛的第一个黎明。
当我国同胞们从英国广播公司的广播里听到,m-米哈伊洛夫发现我国早在一九二一年就有了集中营的时候,许多人(西方也有许多人)大为震惊:难道这么早吗?难道一九二一年就有了?
当然不对!当然是米哈伊洛夫搞错了。实际上,在一九二一年集中营已经发展到了鼎盛时期(甚至已经接近了尾声。如果说群岛是在阿芙乐尔巡洋舰的炮声中诞生的,那要确切得多。
情况能不是这样的吗?让我们细想一下。
难道马克思和列宁没有教导过,必须摧毁旧的资产阶级的强制机器并且应立即建立新的来代替它吗?而强制机器包括:军队(我们对于一九一八年初红军的建立并没有觉得奇怪);警察(建立军队以前就重建了民警);法庭(自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开始存在);再就是监狱。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时候,新型监狱的设置怎么可以慢慢来呢?
总之,在监狱的事情上,无论是新的旧的,都是不可以慢慢来的。十月革命以后的最初几个月,列宁就已经要求采取:“最坚决最严酷的加强纪律的措施。”而严酷的措施没有监狱能办得到吗?
无产阶级国家在这方面能提供一些什么新的东西呢?伊里奇正在摸索新的途径。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作为初步的设想,他提出了一套惩戒方法:“凡不服从本法令者没收其全部财产并加以监禁或押送前线进行强迫劳动。”据此我们可以指出,群岛的主导思想即强迫劳动是在十月革命后的头一个月内提出来的。
当伊里奇还和和平平地坐在拉兹里夫的芬芳葱郁的列草场上听着丸花蜂的嗡嗡声的时候,他已经禁不住要思考未来的刑罚制度了。早在那时候他已经对这个问题做过估量并且要我们放宽心,因为:“由昨天还是雇佣奴隶的多数人去镇压剥削者少数人是一件比较容易、比较简单和比较自然的事情,所流的血会比从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镇压少得多,人类为此而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
那么,从十月革命开始的这种“比较容易的”国内镇压让我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呢?据流亡国外的统计学教授伊-阿-库尔干诺夫计算,从一九一七到一九五九年,不算战争死亡,单算由于以恐怖手段消灭、镇压、饥饿而死的,以及劳改营中高于正常的死亡率,包括由于低于正常的出生率而造成的人口赤字,我们付出了六千六百万人的代价(不算上述赤字则是五千五百万)。
六千六百万人!五千五百万人!
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异己的——谁不浑身发麻?
我们当然不能担保库尔干诺夫教授数字的准确性,但我们没有官方的数字。只要发表了官方数字,专家们可以拿两者做批判性的对照。(现在已经出现了几篇利用了被隐瞒和打乱的苏联统计数字的研究文章,——但被害者的数量之大仍是这样令人惊心动魄。)
再举出几个数字来对照一下也很有意思。人们谈虎色变的沙俄宪兵第三厅曾像一条绳索似地把伟大的俄国文学团团捆牢,可是它的中央机关有多大的编制呢?成立时是十六个人,活动的全盛时期是四十五人。对于任何一个最偏远的省份的契卡机关说来,这都是一个可笑的数字。再如:在沙俄的“各民族的监狱”里,二月革命发现了多少政治犯?(应当记住“剥夺者”、抢劫者、政治杀人犯当时也列为政治犯。)什么地方是存着所有这些数字的。大约,单在一座克列斯特监狱就关着五十多名这类犯人,还有施吕瑟尔堡的六十三名,还有从西伯利亚流放地和苦役场所回来的几百名(亚历山大罗夫斯克中心监狱释放了约两百人),另外在每一座省监狱里都还蹲着一些他们这样的人呢!不过想知道有多少呢?请看摘自当地态度激烈的报纸的唐波夫省的数字。二月革命打开了唐波夫监狱的牢门以后,在里面发现了政治犯七人。在伊尔库茨克要多得多——二十人。(无需我们提醒大家:一九一七年从二月到七月没有因政治原因抓人,七月以后坐牢的也寥寥无几,条件也极为宽松。)
然而这时候却遇到了麻烦:首届苏维埃政府是个联合政府,部分人民委员部不得不交给左派社会革命党,司法人民委员部便不幸落到了他们手中。这个司法人民委员部按照腐朽的小资产阶级的自由观念办事,差点没把我国的刑罚制度引向了崩溃的边缘。它做出畸轻的判决,对于先进的强劳原则几乎是拒不实行的。一九一八年二月,人民委员会主席列宁同志要求增加监禁场所的数量和强化刑事镇压,五月,他转入具体的指导,指示:对受贿者必须判处不少于十年的监禁,此外再附加十年强迫劳动,总共二十年。这样的量刑标准最初可能使人觉得悲观:莫非二十年以后仍旧需要强迫劳动吗?可是我们现在知道了,强劳原来是一种生命力极强的措施,哪怕是五十年以后仍会是十分流行的。
十月革命以后的好几个月之内,各地监狱的管理人员仍是沙皇时代的原班人马,派去的新人只有监狱政委。厚脸皮的狱吏们成立了自己的工会(“监狱职工会”)并在监狱行政管理方面实行了选举制!犯人们也不甘落后,他们也实行了内部自治。(司法人民委员部一九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通令:凡有可能的地方,均应吸引犯人参加自管自监。)囚徒的这种自由群居方式(“无政府主义的散漫性”)自然不符合先进阶级专政任务的需要,不利于从俄罗斯大地上消除害虫的工作。(想想看,要是监狱教堂没有封闭,我们苏维埃的囚犯们每逢礼拜天都高高兴兴地往那里跑,哪怕是为了散散心,那将成何体统!)
自然,尽管是沙皇时代的狱吏,对于无产阶级说来,也并不全是废物。不管怎么说,这是一门对于实现革命的近期目标十分重要的专业。因而当时的任务就是“从监狱管理人员中挑选那些沙俄监狱的积习尚未深到麻木和冥顽程度(“尚未”是什么意思?如何甄别?只要忘掉上帝佑我沙皇就行了?)并且有可能留用来完成新任务(比方,凡能干脆利落地回上司的话“是,长官!”“不,长官!”或能迅速地开锁的人都合格,是吗?)的分子”至于监狱建筑物、囚室、铁窗和门锁,虽然表面上还是原来的样子,而实际上都获得了崭新的阶级内容,崇高的革命意义。
然而直到一九一八年的年中,各个法院还是按照惯性习惯,在判决书上一味地写什么“入狱”、“入狱”之类的词句。这就延缓了在监狱领域内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进度。
一九一八年的年中,确切的日子是七月六日,发生了一起并非所有人都理解其意义的事件。它表面上叫做“镇压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叛乱”其实是重要性不亚于十月二十五日的一场政变。十月二十五日宣告建立了一个“工农代表苏维埃”的政权,由此得来“苏维埃政权”的名号。但是这个政权的成分还十分浑浊,因为其中除布尔什维克以外还有其他党派的代表。尽管联合政府的成员只有布尔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两个党派,但在几届(第二、三、四届)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上以及大会选出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里却有社会革命党、社会民主党、无政府主义者、人民社会党等等其他社会主义政党的代表。因而全俄中执委还带有极不健康的“社会主义议会”的性质。一九一八年的头几个月内,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得到左派社会革命党人支持的)果断措施,其他社会主义政党的代表或被开除出全俄中执委(是根据该组织本身的决议,此可谓别具一格的议会程序),或者干脆被取消了入选的资格。在议会中还占据着三分之一席位(第五届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最后一个异党就是左派社会革命党了。但是摆脱他们的时刻也已经来到。一九一八年七月六日他们一个不剩地被清除出全俄中执委和人民委员会。这样一来“工农代表苏维埃”政权(按传统仍称为“苏维埃政权”)便再也不会违抗布尔什维克党的意志,并且从此便具备了新型民主的形式。
只是从这个历史性的日子起,旧型监狱机器的改造、群岛的建立,才可能真正地着手进行。
至于这项希望中的改造的方向,那是早已明确了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已经指出,生产劳动是改造犯人的唯一手段。当然,许久以后维辛斯基做了解释“这不是那种使人心智枯竭的劳动”而是“魔术师(!)般的劳动,它能把空虚和渺小的人们变成英雄。”为什么我们的犯人不应该在囚室里闲聊天或者翻书本而应当去劳动呢?那是因为在苏维埃共和国里是不能容许被迫的游手好闲的,是不能容许“强迫寄生”的。这种现象只能存在于寄生性的制度之下,例如在施吕瑟尔堡里。如果让囚犯们过这样的闲散生活,那就直接违背了一九一八年七月十日宪法规定的苏维埃共和国劳动制度的基本原则:“不劳动者不得食”所以,如果不让犯人参加劳动,这些人的口粮就会按照宪法的规定被剥夺。
一九一八年五月司法人民委员部中央惩治局布列斯特和约签订后左派社会革命党退出政府,司法人民委员部由布尔什维克主持。一成立,马上就把当时的犯人摸去劳动(“开始组织生产劳动”)。但是以立法形式正式宣布这个作法还是在七月政变之后,即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发布的剥夺自由暂行条令。整个国内战争期间,直到一九二年十一月为止,这个条令一直有效。“凡被剥夺自由并具有劳动能力者,必须从事强制性体力劳动。”
劳改营的出现,群岛的诞生可以说正是从这个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十月革命后九个月)的条令开始的。(有谁会责怪它是早产儿吗?)
在第七届全苏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再次说明了对犯人实行强迫劳动的必要性(其实这时用不着说明已经很清楚了):“劳动是抵制犯人彼此间无休止交谈的腐蚀作用的最好方法。有经验的犯人正是利用这种交谈对新手进行教唆。”
紧接着发动了“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的运动。于是这个司法人民委员部又发出号召:“必须使(犯人)养成共产主义的、集体的劳动习惯。”这么说,连强制性质的劳动营里也要贯彻“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的精神了。
那个匆忙的时代就是这样地一下子提出成堆的任务,叫人几十年也理不出个头绪。
劳改政策的原理在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写进了新党纲(一九一九年三月)。而劳改营网在苏俄境内的设置在时间上是与最早的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一九一九年四月十二日至五月十七日)完全一致的。全俄中执委关于强迫劳动的几个决议的通过日期是一九一九年四月十五日和五月十七日产决议规定:(省肃委)必须在每一省会(视当地条件,可设在城内或修道院内,也可设在近郊庄园内)和某些县份(暂不规定在一切县份)建立强劳营地。每一营地的容纳量不得少于三百人(为了可以靠犯人的劳动收回警卫和行政管理的费用)并应归属省惩治处管辖。
然而强迫劳动营仍然不是俄罗斯联邦境内最早的营地。读者在革命法庭判决书(第一部第八章)里已经几次见到“集中营”这个字眼。也许你们会认为这是我们的笔误?认为我们轻率地使用着后来才出现的术语?不对。
一九一八年八月,在-卡普兰行刺的前几天,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在打给叶甫盖尼亚-博什(整个平扎省的命运当时都托付给了——由中央和肃委——这个现在已经被人遗忘的女人。)和平扎省执委会的电报里写到;“将可疑分子(不是“犯罪分子”而是“可疑分子!”——作者注)关人城外的集中营。”(此外还有“实行无情的大规模恐怖”——这还是在颁布红色恐怖法令之前。)
一九一八年九月五日,在上述电报发出十天之后,颁布了由彼得罗夫斯基、库尔斯基和邦奇-布鲁耶维奇签署的人民委员会红色恐怖法令。除了大批处决以外,法令还特别提到:“采用集中营隔离方法使苏维埃共和国免受阶级敌人的危害。”
原来集中营这个术语就是在这里发明的,并且立即得到了沿用和固定。这是一个后来在国际上大为流行的二十世纪的主要术语。它出现的时间原来就是一九一八年的八、九月。这个字眼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使用过。但是只和战俘以及不受欢迎的外国人有关。在这里它第一次用到了本国公民身上。词意的转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战俘集中营不是监狱,而是对这些人必要的预防性集中。现在所要做的不正是对本国人实行法律之外的预防性集中吗?列宁的灵活的头脑只需想象到围在一群未经判罪的人们四周的铁丝网,顺便就能找出一个需要的字眼——集中。
不过革命军事法庭的头头也正是这样写的:“集中营的监禁具有隔离战俘的性质。”这就是坦白地说:拿他们当做抓来的俘虏,具有战争行为的全部特征——只不过是对本国人民的罢了。
如果说,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强迫劳动营属于一般监禁场所,那么,集中营就决非“一般场所”了。它是直属契卡管辖的关押特殊敌对分子和人质的地方一固然,后来关进集中营的,也有一些是经过了革命法庭审判的;但是源源不绝地送进来的不是被判了刑的人,而只是根根敌对性特征抓耒的。从集中营逃亡,刑期增加(同样是不经过法庭的)十倍!(要知道当时叫得很响的口号是:“十人为一人!”“百人为一人!”)因而,如果什么人原来的刑期是五年,逃跑后被捉住,刑期便自动延长到一九六八年。从集中营再次逃亡,按规定应枪毙(这一条当然是一丝不苟地执行了的)。
在乌克兰建立集中营的时间比较晚,是从一九二o年才开始的。
但是营地的根子埋藏得比这还要深,还要深,只是我们现在已经找不到它们的地点和痕迹。大部分最早的集中营内的情况,已经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我们只能根据那些营中最后的幸存者的一些证词抢救出一点材料。
那时,当局惯于把集中营设在修道院里面:那里有牢固严密的围墙,坚实的房舍,而且都是闲置不用的(修道上不算... -->>
“只有跟我们同吃过一碗饭的人才能理解我们。”
(摘自一个古楚尔族前女犯的信)
第一章阿芙乐尔的手指
荷马常提到的厄俄斯,亦即罗马人称为阿芙乐尔的司晨女神,也曾用她的玫瑰色的手指抚摸过群岛的第一个黎明。
当我国同胞们从英国广播公司的广播里听到,m-米哈伊洛夫发现我国早在一九二一年就有了集中营的时候,许多人(西方也有许多人)大为震惊:难道这么早吗?难道一九二一年就有了?
当然不对!当然是米哈伊洛夫搞错了。实际上,在一九二一年集中营已经发展到了鼎盛时期(甚至已经接近了尾声。如果说群岛是在阿芙乐尔巡洋舰的炮声中诞生的,那要确切得多。
情况能不是这样的吗?让我们细想一下。
难道马克思和列宁没有教导过,必须摧毁旧的资产阶级的强制机器并且应立即建立新的来代替它吗?而强制机器包括:军队(我们对于一九一八年初红军的建立并没有觉得奇怪);警察(建立军队以前就重建了民警);法庭(自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开始存在);再就是监狱。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时候,新型监狱的设置怎么可以慢慢来呢?
总之,在监狱的事情上,无论是新的旧的,都是不可以慢慢来的。十月革命以后的最初几个月,列宁就已经要求采取:“最坚决最严酷的加强纪律的措施。”而严酷的措施没有监狱能办得到吗?
无产阶级国家在这方面能提供一些什么新的东西呢?伊里奇正在摸索新的途径。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作为初步的设想,他提出了一套惩戒方法:“凡不服从本法令者没收其全部财产并加以监禁或押送前线进行强迫劳动。”据此我们可以指出,群岛的主导思想即强迫劳动是在十月革命后的头一个月内提出来的。
当伊里奇还和和平平地坐在拉兹里夫的芬芳葱郁的列草场上听着丸花蜂的嗡嗡声的时候,他已经禁不住要思考未来的刑罚制度了。早在那时候他已经对这个问题做过估量并且要我们放宽心,因为:“由昨天还是雇佣奴隶的多数人去镇压剥削者少数人是一件比较容易、比较简单和比较自然的事情,所流的血会比从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镇压少得多,人类为此而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
那么,从十月革命开始的这种“比较容易的”国内镇压让我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呢?据流亡国外的统计学教授伊-阿-库尔干诺夫计算,从一九一七到一九五九年,不算战争死亡,单算由于以恐怖手段消灭、镇压、饥饿而死的,以及劳改营中高于正常的死亡率,包括由于低于正常的出生率而造成的人口赤字,我们付出了六千六百万人的代价(不算上述赤字则是五千五百万)。
六千六百万人!五千五百万人!
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异己的——谁不浑身发麻?
我们当然不能担保库尔干诺夫教授数字的准确性,但我们没有官方的数字。只要发表了官方数字,专家们可以拿两者做批判性的对照。(现在已经出现了几篇利用了被隐瞒和打乱的苏联统计数字的研究文章,——但被害者的数量之大仍是这样令人惊心动魄。)
再举出几个数字来对照一下也很有意思。人们谈虎色变的沙俄宪兵第三厅曾像一条绳索似地把伟大的俄国文学团团捆牢,可是它的中央机关有多大的编制呢?成立时是十六个人,活动的全盛时期是四十五人。对于任何一个最偏远的省份的契卡机关说来,这都是一个可笑的数字。再如:在沙俄的“各民族的监狱”里,二月革命发现了多少政治犯?(应当记住“剥夺者”、抢劫者、政治杀人犯当时也列为政治犯。)什么地方是存着所有这些数字的。大约,单在一座克列斯特监狱就关着五十多名这类犯人,还有施吕瑟尔堡的六十三名,还有从西伯利亚流放地和苦役场所回来的几百名(亚历山大罗夫斯克中心监狱释放了约两百人),另外在每一座省监狱里都还蹲着一些他们这样的人呢!不过想知道有多少呢?请看摘自当地态度激烈的报纸的唐波夫省的数字。二月革命打开了唐波夫监狱的牢门以后,在里面发现了政治犯七人。在伊尔库茨克要多得多——二十人。(无需我们提醒大家:一九一七年从二月到七月没有因政治原因抓人,七月以后坐牢的也寥寥无几,条件也极为宽松。)
然而这时候却遇到了麻烦:首届苏维埃政府是个联合政府,部分人民委员部不得不交给左派社会革命党,司法人民委员部便不幸落到了他们手中。这个司法人民委员部按照腐朽的小资产阶级的自由观念办事,差点没把我国的刑罚制度引向了崩溃的边缘。它做出畸轻的判决,对于先进的强劳原则几乎是拒不实行的。一九一八年二月,人民委员会主席列宁同志要求增加监禁场所的数量和强化刑事镇压,五月,他转入具体的指导,指示:对受贿者必须判处不少于十年的监禁,此外再附加十年强迫劳动,总共二十年。这样的量刑标准最初可能使人觉得悲观:莫非二十年以后仍旧需要强迫劳动吗?可是我们现在知道了,强劳原来是一种生命力极强的措施,哪怕是五十年以后仍会是十分流行的。
十月革命以后的好几个月之内,各地监狱的管理人员仍是沙皇时代的原班人马,派去的新人只有监狱政委。厚脸皮的狱吏们成立了自己的工会(“监狱职工会”)并在监狱行政管理方面实行了选举制!犯人们也不甘落后,他们也实行了内部自治。(司法人民委员部一九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通令:凡有可能的地方,均应吸引犯人参加自管自监。)囚徒的这种自由群居方式(“无政府主义的散漫性”)自然不符合先进阶级专政任务的需要,不利于从俄罗斯大地上消除害虫的工作。(想想看,要是监狱教堂没有封闭,我们苏维埃的囚犯们每逢礼拜天都高高兴兴地往那里跑,哪怕是为了散散心,那将成何体统!)
自然,尽管是沙皇时代的狱吏,对于无产阶级说来,也并不全是废物。不管怎么说,这是一门对于实现革命的近期目标十分重要的专业。因而当时的任务就是“从监狱管理人员中挑选那些沙俄监狱的积习尚未深到麻木和冥顽程度(“尚未”是什么意思?如何甄别?只要忘掉上帝佑我沙皇就行了?)并且有可能留用来完成新任务(比方,凡能干脆利落地回上司的话“是,长官!”“不,长官!”或能迅速地开锁的人都合格,是吗?)的分子”至于监狱建筑物、囚室、铁窗和门锁,虽然表面上还是原来的样子,而实际上都获得了崭新的阶级内容,崇高的革命意义。
然而直到一九一八年的年中,各个法院还是按照惯性习惯,在判决书上一味地写什么“入狱”、“入狱”之类的词句。这就延缓了在监狱领域内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进度。
一九一八年的年中,确切的日子是七月六日,发生了一起并非所有人都理解其意义的事件。它表面上叫做“镇压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叛乱”其实是重要性不亚于十月二十五日的一场政变。十月二十五日宣告建立了一个“工农代表苏维埃”的政权,由此得来“苏维埃政权”的名号。但是这个政权的成分还十分浑浊,因为其中除布尔什维克以外还有其他党派的代表。尽管联合政府的成员只有布尔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两个党派,但在几届(第二、三、四届)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上以及大会选出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里却有社会革命党、社会民主党、无政府主义者、人民社会党等等其他社会主义政党的代表。因而全俄中执委还带有极不健康的“社会主义议会”的性质。一九一八年的头几个月内,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得到左派社会革命党人支持的)果断措施,其他社会主义政党的代表或被开除出全俄中执委(是根据该组织本身的决议,此可谓别具一格的议会程序),或者干脆被取消了入选的资格。在议会中还占据着三分之一席位(第五届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最后一个异党就是左派社会革命党了。但是摆脱他们的时刻也已经来到。一九一八年七月六日他们一个不剩地被清除出全俄中执委和人民委员会。这样一来“工农代表苏维埃”政权(按传统仍称为“苏维埃政权”)便再也不会违抗布尔什维克党的意志,并且从此便具备了新型民主的形式。
只是从这个历史性的日子起,旧型监狱机器的改造、群岛的建立,才可能真正地着手进行。
至于这项希望中的改造的方向,那是早已明确了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已经指出,生产劳动是改造犯人的唯一手段。当然,许久以后维辛斯基做了解释“这不是那种使人心智枯竭的劳动”而是“魔术师(!)般的劳动,它能把空虚和渺小的人们变成英雄。”为什么我们的犯人不应该在囚室里闲聊天或者翻书本而应当去劳动呢?那是因为在苏维埃共和国里是不能容许被迫的游手好闲的,是不能容许“强迫寄生”的。这种现象只能存在于寄生性的制度之下,例如在施吕瑟尔堡里。如果让囚犯们过这样的闲散生活,那就直接违背了一九一八年七月十日宪法规定的苏维埃共和国劳动制度的基本原则:“不劳动者不得食”所以,如果不让犯人参加劳动,这些人的口粮就会按照宪法的规定被剥夺。
一九一八年五月司法人民委员部中央惩治局布列斯特和约签订后左派社会革命党退出政府,司法人民委员部由布尔什维克主持。一成立,马上就把当时的犯人摸去劳动(“开始组织生产劳动”)。但是以立法形式正式宣布这个作法还是在七月政变之后,即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发布的剥夺自由暂行条令。整个国内战争期间,直到一九二年十一月为止,这个条令一直有效。“凡被剥夺自由并具有劳动能力者,必须从事强制性体力劳动。”
劳改营的出现,群岛的诞生可以说正是从这个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十月革命后九个月)的条令开始的。(有谁会责怪它是早产儿吗?)
在第七届全苏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再次说明了对犯人实行强迫劳动的必要性(其实这时用不着说明已经很清楚了):“劳动是抵制犯人彼此间无休止交谈的腐蚀作用的最好方法。有经验的犯人正是利用这种交谈对新手进行教唆。”
紧接着发动了“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的运动。于是这个司法人民委员部又发出号召:“必须使(犯人)养成共产主义的、集体的劳动习惯。”这么说,连强制性质的劳动营里也要贯彻“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的精神了。
那个匆忙的时代就是这样地一下子提出成堆的任务,叫人几十年也理不出个头绪。
劳改政策的原理在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写进了新党纲(一九一九年三月)。而劳改营网在苏俄境内的设置在时间上是与最早的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一九一九年四月十二日至五月十七日)完全一致的。全俄中执委关于强迫劳动的几个决议的通过日期是一九一九年四月十五日和五月十七日产决议规定:(省肃委)必须在每一省会(视当地条件,可设在城内或修道院内,也可设在近郊庄园内)和某些县份(暂不规定在一切县份)建立强劳营地。每一营地的容纳量不得少于三百人(为了可以靠犯人的劳动收回警卫和行政管理的费用)并应归属省惩治处管辖。
然而强迫劳动营仍然不是俄罗斯联邦境内最早的营地。读者在革命法庭判决书(第一部第八章)里已经几次见到“集中营”这个字眼。也许你们会认为这是我们的笔误?认为我们轻率地使用着后来才出现的术语?不对。
一九一八年八月,在-卡普兰行刺的前几天,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在打给叶甫盖尼亚-博什(整个平扎省的命运当时都托付给了——由中央和肃委——这个现在已经被人遗忘的女人。)和平扎省执委会的电报里写到;“将可疑分子(不是“犯罪分子”而是“可疑分子!”——作者注)关人城外的集中营。”(此外还有“实行无情的大规模恐怖”——这还是在颁布红色恐怖法令之前。)
一九一八年九月五日,在上述电报发出十天之后,颁布了由彼得罗夫斯基、库尔斯基和邦奇-布鲁耶维奇签署的人民委员会红色恐怖法令。除了大批处决以外,法令还特别提到:“采用集中营隔离方法使苏维埃共和国免受阶级敌人的危害。”
原来集中营这个术语就是在这里发明的,并且立即得到了沿用和固定。这是一个后来在国际上大为流行的二十世纪的主要术语。它出现的时间原来就是一九一八年的八、九月。这个字眼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使用过。但是只和战俘以及不受欢迎的外国人有关。在这里它第一次用到了本国公民身上。词意的转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战俘集中营不是监狱,而是对这些人必要的预防性集中。现在所要做的不正是对本国人实行法律之外的预防性集中吗?列宁的灵活的头脑只需想象到围在一群未经判罪的人们四周的铁丝网,顺便就能找出一个需要的字眼——集中。
不过革命军事法庭的头头也正是这样写的:“集中营的监禁具有隔离战俘的性质。”这就是坦白地说:拿他们当做抓来的俘虏,具有战争行为的全部特征——只不过是对本国人民的罢了。
如果说,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强迫劳动营属于一般监禁场所,那么,集中营就决非“一般场所”了。它是直属契卡管辖的关押特殊敌对分子和人质的地方一固然,后来关进集中营的,也有一些是经过了革命法庭审判的;但是源源不绝地送进来的不是被判了刑的人,而只是根根敌对性特征抓耒的。从集中营逃亡,刑期增加(同样是不经过法庭的)十倍!(要知道当时叫得很响的口号是:“十人为一人!”“百人为一人!”)因而,如果什么人原来的刑期是五年,逃跑后被捉住,刑期便自动延长到一九六八年。从集中营再次逃亡,按规定应枪毙(这一条当然是一丝不苟地执行了的)。
在乌克兰建立集中营的时间比较晚,是从一九二o年才开始的。
但是营地的根子埋藏得比这还要深,还要深,只是我们现在已经找不到它们的地点和痕迹。大部分最早的集中营内的情况,已经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我们只能根据那些营中最后的幸存者的一些证词抢救出一点材料。
那时,当局惯于把集中营设在修道院里面:那里有牢固严密的围墙,坚实的房舍,而且都是闲置不用的(修道上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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