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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秦帝国跟匈奴汗国已经合并,但是在大英帝国的人眼中,大秦人是大秦人,匈奴人是匈奴人。大秦是友好的民族,而匈奴简直是恶魔的化身。
坎特伯雷,位于大英帝国大不列颠岛的东南,地理位置跟欧洲大陆跟伦敦都非常近。大会战在这里拉开序幕。
坎特伯雷是大英帝国在英格兰的一个小城,但是此刻却成为一个重镇。埃文河此时凉风习习,风光旖旎,可惜没有人有心思去欣赏。
大秦帝国的法兰克王阿凡提此刻是带着戏耍的心思去打这一场仗的。这些年来,作为匈奴左贤王的阿凡提,带领手下强兵强将东征北战,几乎无往而不利,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他打下了西伯利亚,吞并了俄罗斯,占领了高卢,赶走了哥特人,甚至把大罗马帝国的皇帝韦小宝狠狠地羞辱了一遍——你们自称罗马人罗马人,罗马城在我的手上!
此刻作为大秦帝国法兰克王的阿凡提更是意气风发,大秦帝国是天下三雄中的最强者,而我是手握重兵的法兰克王!马上,妖娆的、美丽无双的美杜莎女王就要在我身下承欢了吧。陡然,阿凡提发出一阵阴笑。
匈奴人是大秦帝国最擅长搏杀的民族,由于气候和生活条件的恶劣,他们的人口并不多,只有几百万人口。但是他们因为饮食和生存方式的缘故,以游牧,渔猎为生存手段,他们民族中的男性,个个身强体壮,而且弓马娴熟,适应力强,性情残忍好斗。
匈奴人虽然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但性情却非常狡猾。凭借着对地理环境的熟悉及马技的娴熟,,经常是来无影、去无踪。后世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有云:“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毋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功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仪。”“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贼老弱”。就是形容匈奴人的骁勇善战。
而根据当时的大英帝国国书记载:“当今之时,欧罗巴州之建国莫如大英帝国为强。大英帝国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骑八万匹,横扫不列颠;西有威尔士,南据英格兰,北有苏格兰。大罗马帝国既败,相对比大秦帝国,大不列颠乃小岛,阿凡提乃自负示威也,非图资源。而大英帝国恰完成一统,美杜莎女王声望如日中天,将才如云。”
匈奴人一直以来纵横草原,少受挫折,因而颇为自负,但自古骄兵必败。而大英帝国国力强大,因此大英帝国并非完全对付不了匈奴,关键在于用什么方法。那么美杜莎女王则把这一方法施展到了极致。大英帝国长期有探子在高卢一带活动,对大陆一直信息动态了如指掌,因此在抗击匈奴这方面,美杜莎女王对匈奴的了解非常深刻。
匈奴人是强者为尊的民族,因此很看不起弱者。但是由于是狼的民族,警觉性非常高,稍有风吹草动就会远远遁之,阿凡提更是如此。当初匈奴与大秦作战,被大秦的现代军团所屠杀,阿凡提就是逃之夭夭,恨不得爹妈多生两条腿,可以跑得快一点。
美杜莎女王非常厚爱将士,爱兵如子。美杜莎女王发布一系列奖励措施笼络军心,强化训练,因此才能横扫威尔士,北并苏格兰。美杜莎女王对将士非常爱护,而且经常予以赏赐。时间久了,将士们都心怀感恩,也愿意为之效命,并且长期配合作战,因此大英帝国的英军战斗力不容小觑。而且匈奴人进攻乃是客,自古防守的都是占据地利人和。
美杜莎女王的大元帅霍杜莎德火力全开回击作为先锋部队登陆的匈奴人,让匈奴人损失不少,然后匈奴大部队登陆后,却果断撤军。这样一来,匈奴人对大英帝国的看法也成型了,认为英军胆怯,实力有限,只能小打小闹。
时机终于成熟了!阿凡提认为大英帝国不过如此,阿凡提提军北上,倾巢而出,加上匈奴数十万匈奴铁骑,这可是阿凡提匈奴族的全部家底,外加俄罗斯和高卢人的先锋一起进攻坎特伯雷城。
美杜莎女王对匈奴的动静及特点了如指掌,知道这是全歼匈奴的机会来了。因此马上根据平时的训练得出的成果分类安排,选择善射的弓弩士二十五万人英格兰精兵以及十五万威尔士步卒,作为正面对敌的防线,而精选出五万苏格兰骑兵,作为奇兵,在匈奴铁骑大肆进攻的时候,突然杀出,依靠平时的训练配合,分割包抄匈奴骑兵。
匈奴族阿凡提本身就轻敌,一下被包围了个措不及防,顿时大乱,将不及兵,兵不及将。大英帝国的大军依靠平时的配合训练,可以从容的收割匈奴人的首级。
是役,阿凡提的匈奴大军全军覆没,俄罗斯和高卢先锋军全部被美杜莎女王坑杀!这一战,是以步兵为主大英帝国英格兰大军,野战全歼数量最多的、横扫亚欧大陆的匈奴铁骑最为漂亮的一仗,更活捉了昔日的匈奴左贤王阿凡提。此后,数十年,大秦帝国任命的新的匈奴族法兰克王不敢再兵犯大英帝国。
阿凡提大败!此战只有数万的大秦水师由于是水师没有参加陆战,而大英帝国的海军已经全军覆没,也无暇歼敌。杀人一万,自损八千。大英帝国美杜莎女王深知打持久战不可能是泱泱大国的大秦的对手,于是主动求和,向大秦帝国派出使者投降。
大秦帝国皇帝秦文帝本来就对弹丸小岛的大不列颠毫无兴趣,更对法兰克王阿凡提擅自主张进攻大英帝国非常反感,于是答应了美杜莎女王的求和。双方签订《秦英伦敦条约》。
虽然大秦帝国跟匈奴汗国已经合并,但是在大英帝国的人眼中,大秦人是大秦人,匈奴人是匈奴人。大秦是友好的民族,而匈奴简直是恶魔的化身。
坎特伯雷,位于大英帝国大不列颠岛的东南,地理位置跟欧洲大陆跟伦敦都非常近。大会战在这里拉开序幕。
坎特伯雷是大英帝国在英格兰的一个小城,但是此刻却成为一个重镇。埃文河此时凉风习习,风光旖旎,可惜没有人有心思去欣赏。
大秦帝国的法兰克王阿凡提此刻是带着戏耍的心思去打这一场仗的。这些年来,作为匈奴左贤王的阿凡提,带领手下强兵强将东征北战,几乎无往而不利,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他打下了西伯利亚,吞并了俄罗斯,占领了高卢,赶走了哥特人,甚至把大罗马帝国的皇帝韦小宝狠狠地羞辱了一遍——你们自称罗马人罗马人,罗马城在我的手上!
此刻作为大秦帝国法兰克王的阿凡提更是意气风发,大秦帝国是天下三雄中的最强者,而我是手握重兵的法兰克王!马上,妖娆的、美丽无双的美杜莎女王就要在我身下承欢了吧。陡然,阿凡提发出一阵阴笑。
匈奴人是大秦帝国最擅长搏杀的民族,由于气候和生活条件的恶劣,他们的人口并不多,只有几百万人口。但是他们因为饮食和生存方式的缘故,以游牧,渔猎为生存手段,他们民族中的男性,个个身强体壮,而且弓马娴熟,适应力强,性情残忍好斗。
匈奴人虽然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但性情却非常狡猾。凭借着对地理环境的熟悉及马技的娴熟,,经常是来无影、去无踪。后世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有云:“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毋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功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仪。”“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贼老弱”。就是形容匈奴人的骁勇善战。
而根据当时的大英帝国国书记载:“当今之时,欧罗巴州之建国莫如大英帝国为强。大英帝国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骑八万匹,横扫不列颠;西有威尔士,南据英格兰,北有苏格兰。大罗马帝国既败,相对比大秦帝国,大不列颠乃小岛,阿凡提乃自负示威也,非图资源。而大英帝国恰完成一统,美杜莎女王声望如日中天,将才如云。”
匈奴人一直以来纵横草原,少受挫折,因而颇为自负,但自古骄兵必败。而大英帝国国力强大,因此大英帝国并非完全对付不了匈奴,关键在于用什么方法。那么美杜莎女王则把这一方法施展到了极致。大英帝国长期有探子在高卢一带活动,对大陆一直信息动态了如指掌,因此在抗击匈奴这方面,美杜莎女王对匈奴的了解非常深刻。
匈奴人是强者为尊的民族,因此很看不起弱者。但是由于是狼的民族,警觉性非常高,稍有风吹草动就会远远遁之,阿凡提更是如此。当初匈奴与大秦作战,被大秦的现代军团所屠杀,阿凡提就是逃之夭夭,恨不得爹妈多生两条腿,可以跑得快一点。
美杜莎女王非常厚爱将士,爱兵如子。美杜莎女王发布一系列奖励措施笼络军心,强化训练,因此才能横扫威尔士,北并苏格兰。美杜莎女王对将士非常爱护,而且经常予以赏赐。时间久了,将士们都心怀感恩,也愿意为之效命,并且长期配合作战,因此大英帝国的英军战斗力不容小觑。而且匈奴人进攻乃是客,自古防守的都是占据地利人和。
美杜莎女王的大元帅霍杜莎德火力全开回击作为先锋部队登陆的匈奴人,让匈奴人损失不少,然后匈奴大部队登陆后,却果断撤军。这样一来,匈奴人对大英帝国的看法也成型了,认为英军胆怯,实力有限,只能小打小闹。
时机终于成熟了!阿凡提认为大英帝国不过如此,阿凡提提军北上,倾巢而出,加上匈奴数十万匈奴铁骑,这可是阿凡提匈奴族的全部家底,外加俄罗斯和高卢人的先锋一起进攻坎特伯雷城。
美杜莎女王对匈奴的动静及特点了如指掌,知道这是全歼匈奴的机会来了。因此马上根据平时的训练得出的成果分类安排,选择善射的弓弩士二十五万人英格兰精兵以及十五万威尔士步卒,作为正面对敌的防线,而精选出五万苏格兰骑兵,作为奇兵,在匈奴铁骑大肆进攻的时候,突然杀出,依靠平时的训练配合,分割包抄匈奴骑兵。
匈奴族阿凡提本身就轻敌,一下被包围了个措不及防,顿时大乱,将不及兵,兵不及将。大英帝国的大军依靠平时的配合训练,可以从容的收割匈奴人的首级。
是役,阿凡提的匈奴大军全军覆没,俄罗斯和高卢先锋军全部被美杜莎女王坑杀!这一战,是以步兵为主大英帝国英格兰大军,野战全歼数量最多的、横扫亚欧大陆的匈奴铁骑最为漂亮的一仗,更活捉了昔日的匈奴左贤王阿凡提。此后,数十年,大秦帝国任命的新的匈奴族法兰克王不敢再兵犯大英帝国。
阿凡提大败!此战只有数万的大秦水师由于是水师没有参加陆战,而大英帝国的海军已经全军覆没,也无暇歼敌。杀人一万,自损八千。大英帝国美杜莎女王深知打持久战不可能是泱泱大国的大秦的对手,于是主动求和,向大秦帝国派出使者投降。
大秦帝国皇帝秦文帝本来就对弹丸小岛的大不列颠毫无兴趣,更对法兰克王阿凡提擅自主张进攻大英帝国非常反感,于是答应了美杜莎女王的求和。双方签订《秦英伦敦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