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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左右环顾。
“我就在你前面。”声音又道。
林则看了眼前面的桌子,那是摆放爷爷遗照的桌子,前几天刚买的,除遗照外,桌上放着一个香炉和一盘苹果,另外就是爷爷生前用过的烟斗、手表之类,是这次拆迁,被他整理出来带到北京打算留作纪念,不对,不知道什么时候,上面多出一块石头。
“没错,就是我。”石头突然闪了一下光,“还记得我吗?”
林则盯着石头,突然脑中传来一阵刺痛,一些遗失的片段在脑海回放。
十岁那年,他跟着爷爷到乡下扫墓,在小溪抓鱼的时候看到一块会发光的石头,然后呢?林则揉着太阳穴,不断回想。
“本来你只能活到十岁,因为我,你才能活到现在。”石头又闪了闪。
“什么意思?什么叫因为你我才能活到了现在?”林则的头皮经脉蹦蹦直跳,又想起他十岁时好像被水淹过,自从那之后,爷爷再没带他回过老家。
“哼!你想起来了吧?没错,要不是我,你早被水淹死了。”
“不对。”林则眸光微闪,“我依稀记得,你好像说能量不足,无法救治,那你是怎么救我的?”
林则想起的事情越多,就越怀疑,当时昏迷前夕,脑中好像响起一个声音,好像是发现宿主,能量不足,无法绑定,还有就是能量不足,无法救治。顺序可能颠倒,记不大清了,但是意思是这么个意思。
石头又闪了一下,“你记错了。”
然后石头看着林则突然离开,有些不明所以,三分钟后,林则拎着大铁锤回来。
“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林则戴上手套,拿一根棍子把石头从桌上滑到地上,“就是想砸开看看,一块石头为什么会发光,会说话?更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救我的?”
都是十七八岁,二十不到的年轻人,猛不丁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各个都红着眼眶。
这时,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
“来来来,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叫杜南星,土生土长的老北京,今年十九岁,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
“你好,我叫林向阳,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 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林向阳啊?
不出所料,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你好,我叫林则。”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很斯文,也很俊朗,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当个网红妥妥的,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任务。”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要不是他胆子大,差点没叫出声来。
“如果你皮痒,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呵……呵呵,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
“闭嘴,该怎么完成任务,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到八二年,时间够,慌什么。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扶风县。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
“来,胡书记,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一共四人,这位是林向阳同志,今年十八岁,这位林则同志,今年十七岁,这位是路遥同志,今年十七岁,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今年十九岁,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
“就这四个?”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笑着点点头,“行,那我就给带回去了。”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看不起乡里人,干不了活不说,还经常挑事,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么样。
现在不是农忙,村里派了一辆牛车接他们,几人大包小包的来到城外,牛车边上站着一男一女,男人见到胡支书,叫了声爸,女孩看到他们过来,冲他们腼腆的笑了笑,然后低下头。
林则远远扫了眼,五官只能算清秀,但是气质非常清纯,皮肤也很白,娇娇弱弱的,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这是我儿子,胡杨松,这是今年另一个地方来的知青,你们认识认识。”胡支书笑着说道。
“你们好,我叫李文雅,今年十七岁,来自苏城,比你们早到几小时。”一口吴侬软语,委婉动听。
同为女人的路遥见到她顿时如临大敌,尤其看到林向阳盯着她看的时候,更是气的小胸/脯一鼓一鼓的。
头,左右环顾。
“我就在你前面。”声音又道。
林则看了眼前面的桌子,那是摆放爷爷遗照的桌子,前几天刚买的,除遗照外,桌上放着一个香炉和一盘苹果,另外就是爷爷生前用过的烟斗、手表之类,是这次拆迁,被他整理出来带到北京打算留作纪念,不对,不知道什么时候,上面多出一块石头。
“没错,就是我。”石头突然闪了一下光,“还记得我吗?”
林则盯着石头,突然脑中传来一阵刺痛,一些遗失的片段在脑海回放。
十岁那年,他跟着爷爷到乡下扫墓,在小溪抓鱼的时候看到一块会发光的石头,然后呢?林则揉着太阳穴,不断回想。
“本来你只能活到十岁,因为我,你才能活到现在。”石头又闪了闪。
“什么意思?什么叫因为你我才能活到了现在?”林则的头皮经脉蹦蹦直跳,又想起他十岁时好像被水淹过,自从那之后,爷爷再没带他回过老家。
“哼!你想起来了吧?没错,要不是我,你早被水淹死了。”
“不对。”林则眸光微闪,“我依稀记得,你好像说能量不足,无法救治,那你是怎么救我的?”
林则想起的事情越多,就越怀疑,当时昏迷前夕,脑中好像响起一个声音,好像是发现宿主,能量不足,无法绑定,还有就是能量不足,无法救治。顺序可能颠倒,记不大清了,但是意思是这么个意思。
石头又闪了一下,“你记错了。”
然后石头看着林则突然离开,有些不明所以,三分钟后,林则拎着大铁锤回来。
“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林则戴上手套,拿一根棍子把石头从桌上滑到地上,“就是想砸开看看,一块石头为什么会发光,会说话?更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救我的?”
都是十七八岁,二十不到的年轻人,猛不丁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各个都红着眼眶。
这时,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
“来来来,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叫杜南星,土生土长的老北京,今年十九岁,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
“你好,我叫林向阳,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 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林向阳啊?
不出所料,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你好,我叫林则。”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很斯文,也很俊朗,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当个网红妥妥的,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任务。”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要不是他胆子大,差点没叫出声来。
“如果你皮痒,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呵……呵呵,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
“闭嘴,该怎么完成任务,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到八二年,时间够,慌什么。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扶风县。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
“来,胡书记,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一共四人,这位是林向阳同志,今年十八岁,这位林则同志,今年十七岁,这位是路遥同志,今年十七岁,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今年十九岁,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
“就这四个?”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笑着点点头,“行,那我就给带回去了。”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看不起乡里人,干不了活不说,还经常挑事,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么样。
现在不是农忙,村里派了一辆牛车接他们,几人大包小包的来到城外,牛车边上站着一男一女,男人见到胡支书,叫了声爸,女孩看到他们过来,冲他们腼腆的笑了笑,然后低下头。
林则远远扫了眼,五官只能算清秀,但是气质非常清纯,皮肤也很白,娇娇弱弱的,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这是我儿子,胡杨松,这是今年另一个地方来的知青,你们认识认识。”胡支书笑着说道。
“你们好,我叫李文雅,今年十七岁,来自苏城,比你们早到几小时。”一口吴侬软语,委婉动听。
同为女人的路遥见到她顿时如临大敌,尤其看到林向阳盯着她看的时候,更是气的小胸/脯一鼓一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