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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经看见班察巴那打马驰来,马急蹄轻,他英俊镇静的脸上,已经露出无法掩饰的惊惶之色。
“有人。”他压低了声音“前面的出口、两边山岩上都有人。”
那里是死结上的喉结,一击就可以致命。
下决定的人还是卜鹰,所以班察巴那又问:“我们是退走,还是冲上去?”
卜鹰额角上忽然迸起一根青筋,青筋在不停地跳动。
每到真正紧张时,他这根筋才会跳。
他还没有下决定,前面的山岩上一块危石后,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比蓝大更蓝,比海水更蓝。
她燕子般跃起,站在危石上,站在阳光下,向他们挥手:“卜鹰,我想你,班察巴那,我想你,宋老头,我也想你。”
她的声音明朗愉快,她高呼:“我好想你们。”
看见她,卜鹰的眼里,仿佛也有了阳光。
小方从未见到他眼睛这么亮,也从未见到他这么愉快。
这个女孩子本身就像是阳光,总是能带给人温暖幸福愉快。
小方忍不住问:“她是谁?”
卜鹰微笑,班察巴那也在笑,刚才的惊虑都已变为欢悦。
“她姓蓝。”卜鹰说“她的名字就叫做阳光。”过了死颈,就是一片沃野平原,距离圣地拉萨已不远了。
队伍已停下来,扎起了营帐。
每个人都显得很愉快,是阳光为他们带来的愉快,他们都用藏语在为她欢呼,他们都称她为“蓝色的阳光”
她是来接应他们的。
“可是我又想吓唬你们。”她的声音也如阳光般明朗“可是我又不想把你们吓死。”
她抱住了卜鹰:“像你这样的人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万一把你吓死了怎么办?”
小方微笑。
他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朗,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
她并不能算是个完美无缺的绝色美人,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跟卜鹰的鼻子有一点相像。
但是她的眼波明媚,雪白的皮肤光滑柔软如丝缎。
她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曲的鼻子微微皱起,这一点小小的缺陷,反而变成了她特殊的美。
小方忽然发现卜鹰很喜欢捏她的鼻子,现在他就正在捏她的鼻子:“你答应过我,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为什么又跑出来了?”
阳光轻巧地避开了这问题:“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的鼻子?”她又问:“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成像你一样。”
小方笑了。
阳光回过头,眨了他一眼道:“他是谁?”
“他叫小方。”卜鹰说:“要命的小方。”
“为什么要叫他要命的小方?”
“因为有时候他也跟你一样要命,有时候要把人气死,有时候想把人吓死。”
卜鹰眼中充满笑意:“他自己却又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
阳光又盯着小方看了半天:“我最喜欢不要命的男人。”.她又开始笑了“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
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卜鹰那样抱住了小方,在小方的额上亲了亲:“我大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她说“他喜欢的人我都喜欢。”
小方的脸居然没有红,因为她的脸也没有红。
她抱住他时,就像是阳光普照在大地一样,明朗而自然。
小方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我也喜欢你。”他说“真的很喜欢。”
天色已暗了。
营地中又响起了欢饮高歌,歌声比往昔更欢愉嘹亮。
因为其中又增加了十多个少女清亮的歌声。
她们都是阳光带来的,都是像阳光一样明朗活泼的女孩子。
她们也像她们的兄弟、情人一样,骑着马,喝烈酒,用快刀。
喝醉了,喝累了,她们就跟他们的情人兄弟躺在一起,数天上的星星。
对一个心中本无邪念的人来说,世上有什么邪恶的事?
平常很少喝酒的班察巴那,今天也喝得不少。
他配合着卜鹰,拍手低唱:——儿须有名,酒须醉。
醉后畅谈,是心言。
他们的歌声中,竟似带着种淡淡的悲伤、淡淡的离愁。
班察巴那忽然推杯而起“你已经快到家了。”他说“我也该走了。”
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他的神色黯然“我回去,你走。”
班察巴那什么都没有再说,只用力握了握他的手,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帐外已备好两匹马,一匹马是他的白马,另一匹马上已装配好他们需要的一切行装。
他一跃上马,便打马而去。
他一直没有再回头。
天还没有亮,只露出了一点曙光。
大地依然寒冷寂寞。
他迎风走向远方那无边无际的无情大地,那里仍然有无限无止的寒冷寂寞苦难在等着他。
小方忽然觉得胸中也涌起了一股说不出的萧索凄凉,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跟你回去?为什么要一个人走?”
过了很久卜鹰才回答:“因为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天生就喜欢孤独。”卜鹰慢慢他说:“他这一生中,大部分岁月都是在孤独中度过的。”
“你知道他要到哪里去?”
“不知道。”卜鹰回答“没有人知道。”
这时天终于亮了,旭日终于升起,第一线阳光正照在蓝色的阳光身上。
“我不喜欢孤独。”她拉紧卜鹰的手“我们回家去。”
小方从未想到卜鹰也有家。
卜鹰有家。
卜鹰的家就在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他的家也是他的伙伴产弟心目中的圣地。
他不但有家,而且远比大多数的家都宽大幽美华丽。
过了达赖活佛的布面达拉宫,有一座青色的山岗、一片绿色的湖泊。
他的家就在山脚下,青山在抱,绿水在怀,远处的宫殿和城堞隐约在望,晴空如洗,万里无云,白色的布达拉宫在骄阳下看来亮如纯银,到了夕阳西下时,又变得灿烂如黄金。
小方也从未想到,在塞外的边陲之地,竟有如此美妙的地方,美得辉煌而神秘,美得令入迷惑,美得令人都醉了。
货物需要清点,盈利必须算清,尽快分给每一个应得的人,让他们去享受应得的欢乐。
似乎卜鹰将小方交给了阳光。
他们都年轻,他们彼此相悦,卜鹰希望阳光能够照亮小方心里的阴影。
波娃的阴影。
日出的时候,他们漫步在山岗上,卜鹰的宅第园林湖泊在他们的脚下,远处的宫殿仿佛近在眼前。
阳光问小方说:“你喜不喜欢这个地方?”
小方点头,他只能点头”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
阳光又问道:“恢以前来过这个地方没有?”
小方摇头。
他以前没有来过,如果他来过,很可能就不会走了。
阳光拉起小方的手,就好象她拉着卜鹰的手时一样。
“我带你出去玩。”她说“他们在做生意,我们去玩。”
“到哪里去玩?”
“我们先到布达拉宫去。”
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之间,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
通过圆形的拱门,气势迫人的宫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右方。
宫殿高四十丈,宽一百二十丈,连绵婉蜒的雉垛,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古老的寺院,禅房,碑碣、楼阁,算不清的窗牖帷帘,看来瑰丽而调和,就像是梦境,就像是神话。
小方仿佛已看得痴了。
——波娃呢?
——如果他身边的人是波娃?
为什么一个人在被“美”所感动时,反而更不能忘记他一心想忘记的人?
为什么人们总是很难忘记一些自己应该忘记的事?
太阳照在他身上,阳光在看着他,阳光美丽而明朗。
——一波娃呢?
——波娃并不像雪,波娃就像是雨,绵绵的春雨,剪不断的离愁,剪不断的雨丝,小方忽然说:“我们到大招寺去。、
他知道大招寺外,围绕着寺院的八角街,是城里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所有最大的商有行号,都在那条街上。
卜鹰的“鹰记”商号也在那条街上。
小方希望“热闹”能够让他“忘记”哪怕只不过是暂时忘记也好。
大招寺是唐代的文成公主所建。
在那个时候,西藏还是“吐蕃”拉萨还是“暹娑城”大唐贞观十四年,吐蕃的宰相“东赞”带着珍宝无数、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把天可汗的侄女,面貌慧秀、妙相具足、端庄美丽、体净无暇、口吐‘哈里称檀香粒’,而且虔诚事佛的文成公主带回了暹娑城,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赞普”雄姿英发、惊才绝艳的“弃宗弄赞”
为了她的虔诚,为了她的美丽,他为她建造了这座雄壮宏丽的寺院。
但是寺院外的街市,却是这城市的另一面。
城市赤如皮革,有光滑美丽的一面,也有粗糙丑陋的一面。
有些街头上垃圾粪便狼藉,成群结队的年老乞丐,穿着破;日褴褛的衣服,剃光头打赤足,匍匐在尘土中,嘴里喃喃不停地念着他们的六字真言“唵吧呢叭米吽”等待着行人香客的施舍。
在沙漠中,在那场大风暴里,小方失去他的食水粮食,却没有失去他的银钱。
他将身上所有的全都施舍给他们,不仅是因为同情和怜悯,还像是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所唆使的感召。
“我不应到大招寺去了。”小方自己也不知道心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变化“我们能不能到你们的商号去看看?”
“你能去。”阳光说“你是大哥的朋友,你想到哪里去,我都带你去。”
她脸上又露出阳光般美丽明朗的笑:“到了那里,我还要带你去见一个人,你一定也会把他当作朋友的。”
她说的这个人叫朱云。
朱云就是“鹰记”的大掌柜。大掌柜的意思,就是总管。
朱云今年二十八岁,三年前卜鹰就已将“鹰记”的商务交给了他。<... -->>
他们已经看见班察巴那打马驰来,马急蹄轻,他英俊镇静的脸上,已经露出无法掩饰的惊惶之色。
“有人。”他压低了声音“前面的出口、两边山岩上都有人。”
那里是死结上的喉结,一击就可以致命。
下决定的人还是卜鹰,所以班察巴那又问:“我们是退走,还是冲上去?”
卜鹰额角上忽然迸起一根青筋,青筋在不停地跳动。
每到真正紧张时,他这根筋才会跳。
他还没有下决定,前面的山岩上一块危石后,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比蓝大更蓝,比海水更蓝。
她燕子般跃起,站在危石上,站在阳光下,向他们挥手:“卜鹰,我想你,班察巴那,我想你,宋老头,我也想你。”
她的声音明朗愉快,她高呼:“我好想你们。”
看见她,卜鹰的眼里,仿佛也有了阳光。
小方从未见到他眼睛这么亮,也从未见到他这么愉快。
这个女孩子本身就像是阳光,总是能带给人温暖幸福愉快。
小方忍不住问:“她是谁?”
卜鹰微笑,班察巴那也在笑,刚才的惊虑都已变为欢悦。
“她姓蓝。”卜鹰说“她的名字就叫做阳光。”过了死颈,就是一片沃野平原,距离圣地拉萨已不远了。
队伍已停下来,扎起了营帐。
每个人都显得很愉快,是阳光为他们带来的愉快,他们都用藏语在为她欢呼,他们都称她为“蓝色的阳光”
她是来接应他们的。
“可是我又想吓唬你们。”她的声音也如阳光般明朗“可是我又不想把你们吓死。”
她抱住了卜鹰:“像你这样的人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万一把你吓死了怎么办?”
小方微笑。
他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朗,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
她并不能算是个完美无缺的绝色美人,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跟卜鹰的鼻子有一点相像。
但是她的眼波明媚,雪白的皮肤光滑柔软如丝缎。
她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曲的鼻子微微皱起,这一点小小的缺陷,反而变成了她特殊的美。
小方忽然发现卜鹰很喜欢捏她的鼻子,现在他就正在捏她的鼻子:“你答应过我,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为什么又跑出来了?”
阳光轻巧地避开了这问题:“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的鼻子?”她又问:“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成像你一样。”
小方笑了。
阳光回过头,眨了他一眼道:“他是谁?”
“他叫小方。”卜鹰说:“要命的小方。”
“为什么要叫他要命的小方?”
“因为有时候他也跟你一样要命,有时候要把人气死,有时候想把人吓死。”
卜鹰眼中充满笑意:“他自己却又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
阳光又盯着小方看了半天:“我最喜欢不要命的男人。”.她又开始笑了“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
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卜鹰那样抱住了小方,在小方的额上亲了亲:“我大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她说“他喜欢的人我都喜欢。”
小方的脸居然没有红,因为她的脸也没有红。
她抱住他时,就像是阳光普照在大地一样,明朗而自然。
小方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我也喜欢你。”他说“真的很喜欢。”
天色已暗了。
营地中又响起了欢饮高歌,歌声比往昔更欢愉嘹亮。
因为其中又增加了十多个少女清亮的歌声。
她们都是阳光带来的,都是像阳光一样明朗活泼的女孩子。
她们也像她们的兄弟、情人一样,骑着马,喝烈酒,用快刀。
喝醉了,喝累了,她们就跟他们的情人兄弟躺在一起,数天上的星星。
对一个心中本无邪念的人来说,世上有什么邪恶的事?
平常很少喝酒的班察巴那,今天也喝得不少。
他配合着卜鹰,拍手低唱:——儿须有名,酒须醉。
醉后畅谈,是心言。
他们的歌声中,竟似带着种淡淡的悲伤、淡淡的离愁。
班察巴那忽然推杯而起“你已经快到家了。”他说“我也该走了。”
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他的神色黯然“我回去,你走。”
班察巴那什么都没有再说,只用力握了握他的手,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帐外已备好两匹马,一匹马是他的白马,另一匹马上已装配好他们需要的一切行装。
他一跃上马,便打马而去。
他一直没有再回头。
天还没有亮,只露出了一点曙光。
大地依然寒冷寂寞。
他迎风走向远方那无边无际的无情大地,那里仍然有无限无止的寒冷寂寞苦难在等着他。
小方忽然觉得胸中也涌起了一股说不出的萧索凄凉,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跟你回去?为什么要一个人走?”
过了很久卜鹰才回答:“因为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天生就喜欢孤独。”卜鹰慢慢他说:“他这一生中,大部分岁月都是在孤独中度过的。”
“你知道他要到哪里去?”
“不知道。”卜鹰回答“没有人知道。”
这时天终于亮了,旭日终于升起,第一线阳光正照在蓝色的阳光身上。
“我不喜欢孤独。”她拉紧卜鹰的手“我们回家去。”
小方从未想到卜鹰也有家。
卜鹰有家。
卜鹰的家就在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他的家也是他的伙伴产弟心目中的圣地。
他不但有家,而且远比大多数的家都宽大幽美华丽。
过了达赖活佛的布面达拉宫,有一座青色的山岗、一片绿色的湖泊。
他的家就在山脚下,青山在抱,绿水在怀,远处的宫殿和城堞隐约在望,晴空如洗,万里无云,白色的布达拉宫在骄阳下看来亮如纯银,到了夕阳西下时,又变得灿烂如黄金。
小方也从未想到,在塞外的边陲之地,竟有如此美妙的地方,美得辉煌而神秘,美得令入迷惑,美得令人都醉了。
货物需要清点,盈利必须算清,尽快分给每一个应得的人,让他们去享受应得的欢乐。
似乎卜鹰将小方交给了阳光。
他们都年轻,他们彼此相悦,卜鹰希望阳光能够照亮小方心里的阴影。
波娃的阴影。
日出的时候,他们漫步在山岗上,卜鹰的宅第园林湖泊在他们的脚下,远处的宫殿仿佛近在眼前。
阳光问小方说:“你喜不喜欢这个地方?”
小方点头,他只能点头”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
阳光又问道:“恢以前来过这个地方没有?”
小方摇头。
他以前没有来过,如果他来过,很可能就不会走了。
阳光拉起小方的手,就好象她拉着卜鹰的手时一样。
“我带你出去玩。”她说“他们在做生意,我们去玩。”
“到哪里去玩?”
“我们先到布达拉宫去。”
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之间,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
通过圆形的拱门,气势迫人的宫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右方。
宫殿高四十丈,宽一百二十丈,连绵婉蜒的雉垛,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古老的寺院,禅房,碑碣、楼阁,算不清的窗牖帷帘,看来瑰丽而调和,就像是梦境,就像是神话。
小方仿佛已看得痴了。
——波娃呢?
——如果他身边的人是波娃?
为什么一个人在被“美”所感动时,反而更不能忘记他一心想忘记的人?
为什么人们总是很难忘记一些自己应该忘记的事?
太阳照在他身上,阳光在看着他,阳光美丽而明朗。
——一波娃呢?
——波娃并不像雪,波娃就像是雨,绵绵的春雨,剪不断的离愁,剪不断的雨丝,小方忽然说:“我们到大招寺去。、
他知道大招寺外,围绕着寺院的八角街,是城里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所有最大的商有行号,都在那条街上。
卜鹰的“鹰记”商号也在那条街上。
小方希望“热闹”能够让他“忘记”哪怕只不过是暂时忘记也好。
大招寺是唐代的文成公主所建。
在那个时候,西藏还是“吐蕃”拉萨还是“暹娑城”大唐贞观十四年,吐蕃的宰相“东赞”带着珍宝无数、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把天可汗的侄女,面貌慧秀、妙相具足、端庄美丽、体净无暇、口吐‘哈里称檀香粒’,而且虔诚事佛的文成公主带回了暹娑城,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赞普”雄姿英发、惊才绝艳的“弃宗弄赞”
为了她的虔诚,为了她的美丽,他为她建造了这座雄壮宏丽的寺院。
但是寺院外的街市,却是这城市的另一面。
城市赤如皮革,有光滑美丽的一面,也有粗糙丑陋的一面。
有些街头上垃圾粪便狼藉,成群结队的年老乞丐,穿着破;日褴褛的衣服,剃光头打赤足,匍匐在尘土中,嘴里喃喃不停地念着他们的六字真言“唵吧呢叭米吽”等待着行人香客的施舍。
在沙漠中,在那场大风暴里,小方失去他的食水粮食,却没有失去他的银钱。
他将身上所有的全都施舍给他们,不仅是因为同情和怜悯,还像是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所唆使的感召。
“我不应到大招寺去了。”小方自己也不知道心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变化“我们能不能到你们的商号去看看?”
“你能去。”阳光说“你是大哥的朋友,你想到哪里去,我都带你去。”
她脸上又露出阳光般美丽明朗的笑:“到了那里,我还要带你去见一个人,你一定也会把他当作朋友的。”
她说的这个人叫朱云。
朱云就是“鹰记”的大掌柜。大掌柜的意思,就是总管。
朱云今年二十八岁,三年前卜鹰就已将“鹰记”的商务交给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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