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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她时,并不抽烟的我,拿着一支烟,站在楼顶。风很轻,带点凉意。
灯火通明的城市,就在脚下。抬起头来,是恬静的夜空,灯光把它染出一种温柔的淡红来。
她在她学校的秋千上坐着,回过头来,是水泻一样的长发,是那张我吻了无数遍的小瓜子脸,还是那调皮而妩媚的神情。
你不推下我吗?她笑。与以前一样的笑,眼睛闪闪发亮,让我想起大学校园里,与她幸福相拥时,仰头望到的星星。
秋千飞起来。手触到的她,近在咫尺,却陌生而遥远。
一觉醒来,爱情再不是玫瑰,已经是一场戏了。而我不善表演,并不适合也不想唱戏。她一个人在舞台上,没有听到熟悉的曲子,终于感到寂寞与无趣,于是下来。我们回去吧。她说。
耳朵里,眼睛里,至今还有她的怨气。
是谁的错呢?这个小小的山城,个个角落都有爱的足迹。大学毕业时,虽然不是全为了她,但至少也有那么点缘故吧,我留在了湘西。后来,想办法让她也留下了。老天慈悲成全,都是还过得去的工作。就放下心来,平淡地生活,努力的工作。
有一天,突然发现,人还是原来那个人,爱却不是。透过城市的高楼,看见的天空灰蒙蒙的,没有曾经的温馨,却有苍凉,还有眼泪。
还记得你的信吗?还记得你自己说过的话吗?
她无语,只是拉着我的衣服,哭。
“青青子岑,悠悠我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她写给我的。白纸黑字,留在她的近百页信笺里,字如刀镌。而今锦书犹在,可所记载的,已经成了往事,付诸流水。
楚浪哥哥,我永远是你一个人的。也是她,千娇百媚,曾经在我耳边,说着这样天长地久的话。语言,有时的的确确是泡沫。从此,我不再相信语言。
分手吧。我说这样的话,是被逼的。爱一个人,如果总是受伤,那为什么还要爱?难道爱是为了疼痛吗?
分手前的夜晚,我一个人来到母校。那些曾经甜蜜的地方,以前见到的那个阳光男孩,又回来了,他没有带当年那个女孩,带着的是苍凉,玻璃扎破脚心似的疼。分手当天,我与她也来到母校,在风雨湖漫步,在校门口久久伫立,在当年的馆子吃酸菜鱼火锅。老板没变,鱼的味道多了点苦味。可能是剖鱼时弄破了胆。
但是,我们没有再去走那铁轨,在风驰地摇里数列车的车厢。彼此的铁轨,都还很长,既然不是那个一起老去的人,就不走也罢。
身边的她,比以前更美丽。可占据我脑海的是,第一次听她电话时她甜美的声音,第一次见她时她笑得弯下腰去的情景,第一次吻她时她那凉而颤动的嘴唇。
为什么那样的爱,最后竟然是欺骗,结果是伤害?
电信大楼上的钟敲响了,八点。我仰起头来,夜色里的吉首,弥漫着闲逸的味道,让我内心平静。与她分手以来,晚上我一个人蛰居在八楼的单身宿舍,读书,写作,孤独时爬到楼顶看风景,夜空,灯火,车流,这个城市的一切,都给了我一分伤感的慰藉。
普鲁斯特说,有一天,我们听到她的名字时不再感到肉体的痛苦,看到她的笔迹不会心灵发抖,也不会在街上为了遇见她而改变行程,情感现实渐渐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那就是冷漠和遗忘。没有任何伤口与血迹,爱情就如此流逝了。
或许大师也有错误的时候,2004年流逝了,爱情流逝了,我想起她,那些往事仿佛非常遥远,伤口与血迹却并没有完全淡去。
想起大学时,我在一本诗集的序里这样写道:风花雪月,通向一条黑暗之道。想不到一语成谬,为它埋下了伏笔。这,是成熟的代价吧。
我吸了口烟,下楼去了。留下一团轻烟,被夜风吹散。
想起她时,并不抽烟的我,拿着一支烟,站在楼顶。风很轻,带点凉意。
灯火通明的城市,就在脚下。抬起头来,是恬静的夜空,灯光把它染出一种温柔的淡红来。
她在她学校的秋千上坐着,回过头来,是水泻一样的长发,是那张我吻了无数遍的小瓜子脸,还是那调皮而妩媚的神情。
你不推下我吗?她笑。与以前一样的笑,眼睛闪闪发亮,让我想起大学校园里,与她幸福相拥时,仰头望到的星星。
秋千飞起来。手触到的她,近在咫尺,却陌生而遥远。
一觉醒来,爱情再不是玫瑰,已经是一场戏了。而我不善表演,并不适合也不想唱戏。她一个人在舞台上,没有听到熟悉的曲子,终于感到寂寞与无趣,于是下来。我们回去吧。她说。
耳朵里,眼睛里,至今还有她的怨气。
是谁的错呢?这个小小的山城,个个角落都有爱的足迹。大学毕业时,虽然不是全为了她,但至少也有那么点缘故吧,我留在了湘西。后来,想办法让她也留下了。老天慈悲成全,都是还过得去的工作。就放下心来,平淡地生活,努力的工作。
有一天,突然发现,人还是原来那个人,爱却不是。透过城市的高楼,看见的天空灰蒙蒙的,没有曾经的温馨,却有苍凉,还有眼泪。
还记得你的信吗?还记得你自己说过的话吗?
她无语,只是拉着我的衣服,哭。
“青青子岑,悠悠我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她写给我的。白纸黑字,留在她的近百页信笺里,字如刀镌。而今锦书犹在,可所记载的,已经成了往事,付诸流水。
楚浪哥哥,我永远是你一个人的。也是她,千娇百媚,曾经在我耳边,说着这样天长地久的话。语言,有时的的确确是泡沫。从此,我不再相信语言。
分手吧。我说这样的话,是被逼的。爱一个人,如果总是受伤,那为什么还要爱?难道爱是为了疼痛吗?
分手前的夜晚,我一个人来到母校。那些曾经甜蜜的地方,以前见到的那个阳光男孩,又回来了,他没有带当年那个女孩,带着的是苍凉,玻璃扎破脚心似的疼。分手当天,我与她也来到母校,在风雨湖漫步,在校门口久久伫立,在当年的馆子吃酸菜鱼火锅。老板没变,鱼的味道多了点苦味。可能是剖鱼时弄破了胆。
但是,我们没有再去走那铁轨,在风驰地摇里数列车的车厢。彼此的铁轨,都还很长,既然不是那个一起老去的人,就不走也罢。
身边的她,比以前更美丽。可占据我脑海的是,第一次听她电话时她甜美的声音,第一次见她时她笑得弯下腰去的情景,第一次吻她时她那凉而颤动的嘴唇。
为什么那样的爱,最后竟然是欺骗,结果是伤害?
电信大楼上的钟敲响了,八点。我仰起头来,夜色里的吉首,弥漫着闲逸的味道,让我内心平静。与她分手以来,晚上我一个人蛰居在八楼的单身宿舍,读书,写作,孤独时爬到楼顶看风景,夜空,灯火,车流,这个城市的一切,都给了我一分伤感的慰藉。
普鲁斯特说,有一天,我们听到她的名字时不再感到肉体的痛苦,看到她的笔迹不会心灵发抖,也不会在街上为了遇见她而改变行程,情感现实渐渐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那就是冷漠和遗忘。没有任何伤口与血迹,爱情就如此流逝了。
或许大师也有错误的时候,2004年流逝了,爱情流逝了,我想起她,那些往事仿佛非常遥远,伤口与血迹却并没有完全淡去。
想起大学时,我在一本诗集的序里这样写道:风花雪月,通向一条黑暗之道。想不到一语成谬,为它埋下了伏笔。这,是成熟的代价吧。
我吸了口烟,下楼去了。留下一团轻烟,被夜风吹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