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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的江南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河滩上长满了水草,芦苇也长出短短的新芽,几只白鹅此时正在逆游而上,红色的脚掌拨动着清澈的水波。
河中小船,阳光明媚。
一名蓝衣男子翘着二郎腿,懒洋洋地躺在小船甲板的太师椅上,轻轻摇晃手上拿着的绿玉酒杯,似乎是在闭目养神。
蓝衣男子皮肤白暂,面如冠玉,手指纤长有力,指甲也修剪得非常漂亮,摇晃酒杯的动作更是温文尔雅,气度翩翩。
棱角分明的脸庞,低垂着的长长的睫毛下,是像黑水晶一样深邃的双眸,高挺的鼻梁,绝美的嘴唇。犹如不食人间烟火一般,让任何女子看了都无不心之向往。
撑船的男子身穿黑衣,又黑又瘦,两鬓染霜,一看就知道已经年过半百。
虽然年纪大了,但撑船的力气却一点也不比任何年轻人小,他每撑一次,船就向前移动一丈多远,力气之大,显然练的是绝对强横的外家功夫。
年迈的黑衣人看了一眼躺在甲板上的蓝衣男子,摇了摇头,叹息道:“看来,也只有你们这些风雅人士才会这样了,为了喝杯不羡酒,不惜日夜兼程来到这‘秋雨山庄’。”
蓝衣男子将手上绿玉酒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笑道:“听说这‘秋雨山庄’的不羡酒,之所以取名为不羡,是因为这酒的味道优雅细腻、回味悠长,凡是喝过一杯的人,均能不羡鸳鸯不羡仙。”
蓝衣男子又拿起酒壶,优雅地倒了一杯葡萄酒,轻轻摇晃,道:“面对此等天上才有的美酒,试问谁能不心动?”
说完,将酒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动作优美儒雅。
黑衣男子道:“我只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情。”
“什么事?”
“你现在是十二条命案的重犯。”
“我知道,但是我也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偷玉弥勒的人不是我。”
“当真不是你?”
“绝对不是,我向来只偷东西,不杀人。”
黑衣男子忽然停下了撑船的动作,把目光投向远处的江南小镇,似乎是在叹气,道:“我也不相信是你,可是在灵城之内,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有这个本事?”
过了半晌,蓝衣男子,一字一字的道:“叶无烟!”
黑衣男子道:“你说的可是那位近年来响彻江湖,左手持剑的白衣剑客,叶无烟?”
蓝衣男子嗯了一声,道:“我仔细观察过凶手在王府留下的痕迹,虽然凶手在作案时用的都是右手,但在离开时一掌打在墙柱上的,用的却是左手,左手的力道比右手更猛一些,凶手是在故意隐藏自己是左撇子的真相。”
黑衣男子惊讶道:“你是什么时候观察的?”
蓝衣男子微笑着道:“当然是你抓我去王府的时候”
黑衣男子愣住了,叹了一口气,道:“如果不是你自愿被抓的话,天底下恐怕没人能抓得住你。”
蓝衣男子道:“你现在要抓的已不是我,而是叶无烟。”
黑衣男子道:“我现在正陪着你去秋雨山庄喝不羡酒,怎么抓他?”
蓝衣男子笑了笑,道:“你怎么知道叶无烟不在秋雨山庄?”
黑衣男子道:“那你又怎么知道叶无烟会在秋雨山庄?”
蓝衣男子笑道:“你别忘了我还有个‘狗鼻子’一样的好朋友”
黑衣男子道:“丐帮帮主苏兴隆?”
蓝衣男子道:“不错,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在认罪伏法之前,一定要去秋雨山庄喝杯不羡酒了吧?”
黑衣男子忽然笑道:“认罪伏法之前还能要求享受一番的,也只有你了,要是换了别人,早被胖揍一顿了。”
蓝衣男子道:“你就不好奇我是怎么看出凶手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的?万一我是骗你的呢?真正的凶手其实就是我呢?怎么办?”
黑衣男子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坚定了起来,道:“若是其他人,我可能会怀疑,但是你不一样,你既然能发现这些,就一定有你自己的办法。”
蓝衣男子道:“为什么?”
黑衣男子道:“因为你是叶别秋。”
蓝衣男子笑了,大笑。
黑衣男子道:“如果你能做捕快的话,现在说不定已经是我的顶头上司了。”
叶别秋又笑了笑,道:“铁捕头抬爱了,晚辈可过不惯那种规规矩矩的生活,还是自在一点比较好。”
黑衣男子也笑了笑,没有说话,继续撑船。
秋雨山,
山恋叠翠。
小河旁,
亲澈见底。
山依偎着水,水映照着山,寂静无声。
小船已靠岸。
寂静!
死亡一般的寂静。
山脚下为何会如此寂静?
竟寂静得让人觉得有些恐怖。
难道这样的春色也能杀人不成?……
秋雨山庄。
江南一带最有钱有势的山庄之一。
江南很多有名的英雄豪杰,在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受到庄主的邀请,前来山庄喝不羡酒,包括叶别秋,因为他跟庄主很久之前就已经认识了,而且他还是庄主的救命恩人,所以每年这个时候,叶别秋也都会来这里坐上几天。
秋雨山庄的主人,丁十二,
为人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一双铁拳更是打得江南所有恶霸望风而逃。
他除了酿酒之外,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交朋友,特别是交叶别秋这样的朋友。
可惜的是,这样的朋友他却只有两个,一个是半人半仙的‘半仙’叶别秋,另一个是他的结拜兄弟,秋雨山庄的二庄主,‘左手剑客’叶一平。
叶一平,秋雨山庄的二庄主,丁十二的结拜义弟,是个左撇子,擅长左手使剑,为人与丁十二一样,是个嫉恶如仇的英雄好汉,虽然拳脚功夫不行,但在剑法上却颇有造诣。
丁十二这次邀请江南群雄喝不羡酒,除了是与一些许久未见的英雄朋友叙旧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为他的儿子接风洗尘。
丁义礼,秋雨山庄的少庄主,庄主丁十二的独生儿子,从小体弱多病,不能学武,只能学些暗器防身。
像所有不能学武的年轻人一样,学不了武,所有只好把兴趣爱好都投入到文学之中。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年仅二十二岁的丁义礼,轻轻松松就高中了新科状元,成为南州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郎。
丁十二当然对自己的这个儿子很满意,他也常常向别人炫耀他儿子的文学天赋。
光是夸奖他儿子聪明的话题,
同样的话题,叶别秋就听了不下两百遍。
春天是委婉的,也是羞涩的。
它总会在你不经意的情况下,俏俏把你拉进它那春意盎然的怀抱里,让你感受人世间最美好的温暖。
不过,要说江南一带最让人温暖的地方,那就要非秋雨山的秋雨山庄莫属了。
当你站在山庄门口的时候,即使是再寒冷的冬天,也会感受到山庄里洋溢出来的温暖。
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江湖险恶,没有尔虞我诈。
这里只有朋友。
远方而来的朋友。
这里只有佳酿,
喝不完的美酒佳酿。
这里只有佳人,
赏不尽的绝色佳人。
朋友,美酒,佳人。
这不就是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
但现在这一切全都变了。
叶别秋跟铁双拳到山庄门口的时候,漆黑色的大门虽然敞开,但却已没有家仆在此处看守。
平常脸上总是带着家人般温暖笑容的家仆呢?
去了哪里?
这里已没有酒杯互相碰撞的清脆声,
没有群雄豪饮的欢呼声,
没有绝色佳人的妩媚声。
“这是怎么回事?”
“没人知道。”
叶别秋看见叶一平的时候,更吃了一惊。
这位嫉恶如仇的叶二庄主,本该面色红润,但现在却面容憔悴,苍白无力,一双明亮的双睛,也已只剩下疲惫、焦虑,仿佛好几天没有睡觉一样。
秋雨山庄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事,怎么会变成如此模样,叶别秋惊讶得几乎连话都说不出话来,铁双拳站在旁边也是如此。
叶一平紧紧握住了叶别秋的手,颤声道:“‘秋仙’,你终于来了。”
叶别秋忍不住问道:“二哥,你……你怎么了?”
叶一平道:“我没事,只是……”
话还没说完,叶一平眼中已有热泪将要夺眶而出,他将叶别秋的手抓得更紧,颤声道:“只是庄主他……... -->>
二月的江南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河滩上长满了水草,芦苇也长出短短的新芽,几只白鹅此时正在逆游而上,红色的脚掌拨动着清澈的水波。
河中小船,阳光明媚。
一名蓝衣男子翘着二郎腿,懒洋洋地躺在小船甲板的太师椅上,轻轻摇晃手上拿着的绿玉酒杯,似乎是在闭目养神。
蓝衣男子皮肤白暂,面如冠玉,手指纤长有力,指甲也修剪得非常漂亮,摇晃酒杯的动作更是温文尔雅,气度翩翩。
棱角分明的脸庞,低垂着的长长的睫毛下,是像黑水晶一样深邃的双眸,高挺的鼻梁,绝美的嘴唇。犹如不食人间烟火一般,让任何女子看了都无不心之向往。
撑船的男子身穿黑衣,又黑又瘦,两鬓染霜,一看就知道已经年过半百。
虽然年纪大了,但撑船的力气却一点也不比任何年轻人小,他每撑一次,船就向前移动一丈多远,力气之大,显然练的是绝对强横的外家功夫。
年迈的黑衣人看了一眼躺在甲板上的蓝衣男子,摇了摇头,叹息道:“看来,也只有你们这些风雅人士才会这样了,为了喝杯不羡酒,不惜日夜兼程来到这‘秋雨山庄’。”
蓝衣男子将手上绿玉酒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笑道:“听说这‘秋雨山庄’的不羡酒,之所以取名为不羡,是因为这酒的味道优雅细腻、回味悠长,凡是喝过一杯的人,均能不羡鸳鸯不羡仙。”
蓝衣男子又拿起酒壶,优雅地倒了一杯葡萄酒,轻轻摇晃,道:“面对此等天上才有的美酒,试问谁能不心动?”
说完,将酒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动作优美儒雅。
黑衣男子道:“我只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情。”
“什么事?”
“你现在是十二条命案的重犯。”
“我知道,但是我也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偷玉弥勒的人不是我。”
“当真不是你?”
“绝对不是,我向来只偷东西,不杀人。”
黑衣男子忽然停下了撑船的动作,把目光投向远处的江南小镇,似乎是在叹气,道:“我也不相信是你,可是在灵城之内,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有这个本事?”
过了半晌,蓝衣男子,一字一字的道:“叶无烟!”
黑衣男子道:“你说的可是那位近年来响彻江湖,左手持剑的白衣剑客,叶无烟?”
蓝衣男子嗯了一声,道:“我仔细观察过凶手在王府留下的痕迹,虽然凶手在作案时用的都是右手,但在离开时一掌打在墙柱上的,用的却是左手,左手的力道比右手更猛一些,凶手是在故意隐藏自己是左撇子的真相。”
黑衣男子惊讶道:“你是什么时候观察的?”
蓝衣男子微笑着道:“当然是你抓我去王府的时候”
黑衣男子愣住了,叹了一口气,道:“如果不是你自愿被抓的话,天底下恐怕没人能抓得住你。”
蓝衣男子道:“你现在要抓的已不是我,而是叶无烟。”
黑衣男子道:“我现在正陪着你去秋雨山庄喝不羡酒,怎么抓他?”
蓝衣男子笑了笑,道:“你怎么知道叶无烟不在秋雨山庄?”
黑衣男子道:“那你又怎么知道叶无烟会在秋雨山庄?”
蓝衣男子笑道:“你别忘了我还有个‘狗鼻子’一样的好朋友”
黑衣男子道:“丐帮帮主苏兴隆?”
蓝衣男子道:“不错,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在认罪伏法之前,一定要去秋雨山庄喝杯不羡酒了吧?”
黑衣男子忽然笑道:“认罪伏法之前还能要求享受一番的,也只有你了,要是换了别人,早被胖揍一顿了。”
蓝衣男子道:“你就不好奇我是怎么看出凶手用的是左手还是右手的?万一我是骗你的呢?真正的凶手其实就是我呢?怎么办?”
黑衣男子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坚定了起来,道:“若是其他人,我可能会怀疑,但是你不一样,你既然能发现这些,就一定有你自己的办法。”
蓝衣男子道:“为什么?”
黑衣男子道:“因为你是叶别秋。”
蓝衣男子笑了,大笑。
黑衣男子道:“如果你能做捕快的话,现在说不定已经是我的顶头上司了。”
叶别秋又笑了笑,道:“铁捕头抬爱了,晚辈可过不惯那种规规矩矩的生活,还是自在一点比较好。”
黑衣男子也笑了笑,没有说话,继续撑船。
秋雨山,
山恋叠翠。
小河旁,
亲澈见底。
山依偎着水,水映照着山,寂静无声。
小船已靠岸。
寂静!
死亡一般的寂静。
山脚下为何会如此寂静?
竟寂静得让人觉得有些恐怖。
难道这样的春色也能杀人不成?……
秋雨山庄。
江南一带最有钱有势的山庄之一。
江南很多有名的英雄豪杰,在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受到庄主的邀请,前来山庄喝不羡酒,包括叶别秋,因为他跟庄主很久之前就已经认识了,而且他还是庄主的救命恩人,所以每年这个时候,叶别秋也都会来这里坐上几天。
秋雨山庄的主人,丁十二,
为人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一双铁拳更是打得江南所有恶霸望风而逃。
他除了酿酒之外,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交朋友,特别是交叶别秋这样的朋友。
可惜的是,这样的朋友他却只有两个,一个是半人半仙的‘半仙’叶别秋,另一个是他的结拜兄弟,秋雨山庄的二庄主,‘左手剑客’叶一平。
叶一平,秋雨山庄的二庄主,丁十二的结拜义弟,是个左撇子,擅长左手使剑,为人与丁十二一样,是个嫉恶如仇的英雄好汉,虽然拳脚功夫不行,但在剑法上却颇有造诣。
丁十二这次邀请江南群雄喝不羡酒,除了是与一些许久未见的英雄朋友叙旧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为他的儿子接风洗尘。
丁义礼,秋雨山庄的少庄主,庄主丁十二的独生儿子,从小体弱多病,不能学武,只能学些暗器防身。
像所有不能学武的年轻人一样,学不了武,所有只好把兴趣爱好都投入到文学之中。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年仅二十二岁的丁义礼,轻轻松松就高中了新科状元,成为南州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郎。
丁十二当然对自己的这个儿子很满意,他也常常向别人炫耀他儿子的文学天赋。
光是夸奖他儿子聪明的话题,
同样的话题,叶别秋就听了不下两百遍。
春天是委婉的,也是羞涩的。
它总会在你不经意的情况下,俏俏把你拉进它那春意盎然的怀抱里,让你感受人世间最美好的温暖。
不过,要说江南一带最让人温暖的地方,那就要非秋雨山的秋雨山庄莫属了。
当你站在山庄门口的时候,即使是再寒冷的冬天,也会感受到山庄里洋溢出来的温暖。
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江湖险恶,没有尔虞我诈。
这里只有朋友。
远方而来的朋友。
这里只有佳酿,
喝不完的美酒佳酿。
这里只有佳人,
赏不尽的绝色佳人。
朋友,美酒,佳人。
这不就是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
但现在这一切全都变了。
叶别秋跟铁双拳到山庄门口的时候,漆黑色的大门虽然敞开,但却已没有家仆在此处看守。
平常脸上总是带着家人般温暖笑容的家仆呢?
去了哪里?
这里已没有酒杯互相碰撞的清脆声,
没有群雄豪饮的欢呼声,
没有绝色佳人的妩媚声。
“这是怎么回事?”
“没人知道。”
叶别秋看见叶一平的时候,更吃了一惊。
这位嫉恶如仇的叶二庄主,本该面色红润,但现在却面容憔悴,苍白无力,一双明亮的双睛,也已只剩下疲惫、焦虑,仿佛好几天没有睡觉一样。
秋雨山庄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事,怎么会变成如此模样,叶别秋惊讶得几乎连话都说不出话来,铁双拳站在旁边也是如此。
叶一平紧紧握住了叶别秋的手,颤声道:“‘秋仙’,你终于来了。”
叶别秋忍不住问道:“二哥,你……你怎么了?”
叶一平道:“我没事,只是……”
话还没说完,叶一平眼中已有热泪将要夺眶而出,他将叶别秋的手抓得更紧,颤声道:“只是庄主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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